各街道办事处,区直各部门、各单位:
《2022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考核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阳泉市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2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阳泉市矿区2022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考核方案
为深入推进和科学评价全区政务公开工作,促进各部门认真履职尽责,圆满完成2022年国家、省、市确定的政务公开各项目标任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西省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办法(试行)》《山西省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山西省2022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考核方案》《阳泉市2022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考核方案》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考核对象
考核对象分为A、B1、B2三类,分别包括各街道办事处,区直各部门、各单位。
A类(6个):沙坪街道办事处、赛鱼街道办事处、桥头街道办事处、蔡洼街道办事处、平潭街街道办事处、贵石沟街道办事处
B1类(17个):区发展和改革局、区教育局、区科学技术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民政局、区司法局、区财政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商务局、区文化和旅游局、区卫生健康和体育局、区应急管理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医疗保障局、区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B2类(7个):区自然资源局、区统计局、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区审计局、区信访局、区融媒体中心、区招商中心
二、考核方式
考核由区政府办公室牵头组织开展,采用查看印证资料、网上考核等方式。
三、计分办法
本次考核采用权重赋分、加分、减分等综合计分办法。
权重赋分制:
A类考核对象按照满分100分设置权重分值。B类考核对象根据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划分为B1、B2两类。B1类单位考察共性指标+“个性指标”(“双公示”)报送情况,满分100分,B2类单位只考察共性指标部分,满分100分。
减分制:
常规工作采用减分制。一级指标减分上限为自身权重分值;二级指标与三级指标减分上限可突破自身权重分值,不可突破一级指标自身权重分值。对于工作中出现严重失误、失职的,单独设置重大扣分项。
加分制:
亮点特色工作采用加分制。政务公开工作有创新、有亮点、有特色,重点突出、措施得力、成效显著、社会反映好、群众满意度高的单项工作,给予加分。部分重点领域政务公开工作考核特定单位,开展效果良好可加分,未开展相关工作倒扣分,加分与倒扣分的分值相同,考察内容对应。
四、考核程序
(一)区政府办公室从各成员单位抽调人员组成2022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小组。
(二)考核小组提前15天向被考核单位发出考核通知,要求被考核单位开展自查并准备相关印证材料。
(三)考核小组本着公正、客观、真实的原则填写考核评分表,提出初步考核等次建议,报市政务公开领导组审定。
五、结果运用
(一)根据《阳泉市矿区2022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考核方案》的规定,对考核结果进行全区通报。对考核等次为不合格的单位和考核中存在明显短板的,责令限期整改。
(二)2022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考核评分及结果报区考核办,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
附件:1.2022年度阳泉市矿区政务公开工作考核细则与评分表(A类)
2.2022年度阳泉市矿区政务公开工作考核细则与评分表(B1类)
3.2022年度阳泉市矿区政务公开工作考核细则与评分表(B2类)
附件1:
2022年度阳泉市矿区政务公开工作考核细则与评分表(A类)
一级 | 二级 | 三级 | 赋分 | 扣分 | 加分 | 考核 |
组织领导与工作保障 (16分) | 组织领导 | 研究部署 | 6 | 主要负责人年内至少听取一次政务公开工作汇报,分管负责人亲自安排部署,未开展的,扣6分 | - | 查看会议纪要 |
工作保障 | 任务分解 | 4 | 制定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落实方案或任务分工等,未制定的,扣4分 | - | 被考核单位提供相关印证材料 | |
业务培训 | 3 | 年内至少开展一次与政务公开有关的业务培训,未开展的,扣3分 | - | 被考核单位提供相关印证材料 | ||
机构人员 | 3 | 政务公开工作未落实机构、人员等方面保障的,每少一项扣1.5分,扣分上限3分 | 落实政务公开工作专项经费保障的,加1分 | 被考核单位提供相关印证材料 | ||
制度建设 | - | - | 制定政务公开相关规范的,加1分。规范内容涵盖全面的,加2分 | 被考核单位提供相关印证材料 | ||
基层政务 (10分) | 目录执行 | 已公布标准目录执行情况 | 5 | 未按已公布标准目录公开的,发现一件,扣1分。扣分上限为5分 | - | 网上检查 |
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公开 | 5 | 公开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结果,未完成的扣5分。 |
| 网上检查 | ||
主动公开 (18分) | 法定公开内容 | 指南、年报、网站年度报表等公开质量 | 6 | 指南、年报、网站年度报表内容不符合国家规定,超期发布或有缺漏项和明显错误的,有一项扣2分,扣分上限为6分 | - | 网上检查 |
拟发公文属性认定 | 非主动公开的政府文件台账管理 | 10 | 未对属性为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的公文进行台账管理的,扣10分 | - | 被考核单位提供相关印证材料+社会关注热点政务舆情倒查 | |
函复类公文公开属性认定 | 2 | 内容具有普遍指导意义和作用,或涉及公众利益,有必要让公众知晓并接受公众监督的函复类公文未主动公开的,发现一件,扣0.5分,扣分上限为2分 | - | |||
依申请公开 (8分) | 规范答复 | 依申请公开规范答复情况 | 4 | 抽查本年度2件对依申请公开的答复案卷,答复办理不规范的,每一件扣2分,扣分上限为4分 | - | 区政府办公室抽查 |
权利保障 | 申请人投诉举报处理情况 | 4 | 政务公开主管部门收到投诉举报查实的或发现其他不规范答复问题的,每一件扣2分,扣分上限为4分 | - | 区政府办公室根据查证情况扣分 | |
解读 (24分)
| 解读责任 | 解读全面性 | 4 | 政策性文件没有解读,也没有说明不做解读的依据和理由的,发现一件,扣1分,扣分上限为4分 | - | 被考核单位提供相关印证材料 |
解读比例 | 多样化解读 | 4 | 多样化解读量占政策已解读总量比例为100%,每降低2个百分点,扣1分,扣分上限4分 | - | 被考核单位提供印证资料+网上考核 | |
多渠道解读 | 4 | 在非政府网站渠道发布政策解读量占政策解读总量不少于70%,每降低两个百分点,扣1分,扣分上限4分 | - | |||
解读效果 | 解读材料采纳情况 | - | - | 政策解读、政策咨询、回应关切相关材料报被省、市人民政府微信公众号采纳发布的,每一篇省采用加1分,市采用加0.5分,加分上限为3分 | 被考核单位提供相关印证材料 | |
精准公开 | 提升政务公开服务精准度 | - | - | 针对管理对象或服务对象进行定点、定向公开,有多样化、个性化、精准化公开举措,社会效果好的,每一领域加1分,加分上限为3分 | 被考核单位提供相关印证材料 | |
政民互动 | 政策咨询 | 4 | 不能解答生育、上学、就业、创业、养老、医疗、纳税、疫情防控等方面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问题的,扣4分 | 专区运营良好,并受到省级、市级相关部门肯定的,加1分 | 被考核单位提供相关印证材料+抽查 | |
舆情回应 | 回应督办落实 | 4 | 未按要求及时核实、处置、回应政务舆情并报送区政府的,每有1件扣2分,扣分上限为4分 | - | 根据区政府办公室、区委网信办和区行政审批局日常工作记录情况扣分 | |
回应时效 | 4 | 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的政务舆情,未在24小时内予以回应,或其他政务舆情未在48小时内予以回应的,每有一次扣2分,扣分上限为4分 | - | |||
媒体参与 | 与新闻媒体联系情况 | - | - | 积极与新闻媒体联系,利用媒体对政策进行解读和宣传,效果良好的,有一项加1分,加分上限为3分 | 被考核单位提供相关印证材料 | |
平台建设管理与基础工作库数据维护(20分) | 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 | 整改落实 | 10 | 未根据国家、省、市、区通报情况督促整改落实的,有一项,扣2分,扣分上限为10分 | - | 网上检查 |
区政府办公室每季度通报情况考核运用 | 4 | 根据全年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检查通报情况进行排名,第一名4分,第二名3分…以此类推 | - | 根据全年检查通报情况综合判断 | ||
特色平台建设 | 政务公开专区运营管理 | 6 | 务实推进政务公开专区建设,为基层群众提供政府信息网上查询、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接收、政策咨询等服务。未按相关要求运行的,扣3分,被投诉举报,查证确实的,扣3分,扣分上限为6分。 | 平台建设有特色的,有1项加1分,加分上限为2分 | 被考核单位提供相关印证材料 | |
指导监督 (4分) | 以考核 促落实 | 考核整改情况 | 4 | 是否对上一年度政务公开工作任务开展“回头看”,未开展并被考核督促的,扣4分 |
| 被考核单位提供相关印证材料 |
综合加分项 | (一)因成绩突出受到省级、市级表彰的先进或优秀单位(可累计),每项加5分; | 被考核单位提供印证材料 | ||||
重大扣分项 | 考核中有下列情形的,每发现一起,在总得分的基础上扣5分: | 根据考核情况评定 |
附件2:
2022年度阳泉市矿区政务公开工作考核细则与评分表(B1类)
一级 | 二级 | 三级 | 赋分 | 扣分 | 加分 | 考核 |
组织领导与工作保障(14分) | 组织 领导 | 研究部署 | 6 | 主要负责人年内至少听取一次政务公开工作汇报,分管领导亲自安排部署,未开展的,扣6分 | - | 查看会议纪要 |
工作 保障 | 任务分解 | 4 | 制定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落实方案或任务分工等,未制定的,扣4分 | - | 被考核单位提供相关印证材料 | |
机构人员 | 4 | 政务公开工作未落实机构、人员等方面保障的,每少一项扣2分,扣分上限4分 | 落实政务公开工作专项经费保障的,加1分 | 被考核单位提供相关印证材料 | ||
制度建设 | - | - | 制定政务公开相关规范的,加1分。规范内容涵盖全面的,加2分 | 被考核单位提供相关印证材料 | ||
主动公开 (4分) | 法定公开内容 | 指南、年报、网站年度报表等公开质量 | 4 | 指南、年报、网站年度报表内容不符合国家规定,超期发布或有缺漏项和明显错误的,有一项扣2分,扣分上限为4分 | - | 网上检查 |
主动公开 | 以公开促发展 | 支持市场主体倍增关键政策公开 | - | - | 承担该项工作的单位,将培育壮大市场主体政策,包括产业发展、准入标准、资金补贴、项目申报、人才引进、科技创新等,以及受疫情影响严重的餐饮、住宿、零售、文化、旅游、客运等行业帮扶政策,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开设专栏或在同一目录下集中公示(可以是集成跳转链接方式),方便查找、易于获取的,加1分 | 被考核单位提供相关印证材料+网上检查 |
扩大有效投资信息 公开 | - | - | 承担该项工作的单位,将扩大有效投资相关的规划和政策文件,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开设专栏或在同一目录下集中公示(可以是集成跳转链接方式),方便查找、易于获取的,加1分 | 被考核单位提供相关印证材料+网上检查 | ||
主动公开(8分) | 以公开促稳定 | 就业稳岗信息公开 | - | - | 承担该项工作的单位,将稳就业政策、措施和实施情况,技能培训政策规定及经办流程以及面向农民工、城镇困难人员、退役军人、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的就业支持政策,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开设专栏或在同一目录下集中公示(可以是集成跳转链接方式),方便查找、易于获取的,加1分 | 被考核单位提供相关印证材料+网上检查 |
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公开 | 4 | 公开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结果,未完成的扣4分 | 主动回应社会关切,效果良好的,加1分 | 网上检查 | ||
“双公示”数据报送合规性 | 2 | 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现行标准对报送的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数据进行核查,得分=合规率(合规数据量/报送数据总量)×2 | - | 日常检查 | ||
“双公示”数据报送及时性 | 2 | 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现行标准对报送的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数据进行核查,得分=(1-迟报率)×3,迟报率=(迟报数据量/报送数据总量) | - | 日常检查 | ||
主动公开(10分) | 以公开促稳定 | “双公示”数据报送完整性 | 2 | 随机抽取各单位本年度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数据,将抽取的数据通过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比对后,并与上报单位进行核实,确认无报送记录视为瞒报。瞒报率=瞒报数据量/20,得分=(1-瞒报率)×4;对瞒报率在20%至50%之间的,直接扣1分,超过50%及以上直接扣2分 | - | 日常检查 |
拟发公文属性认定 | 属性认定及台账管理 | 4 | 对属性为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的公文未进行台账管理或标注不明的,或应主动公开文件未定为主动公开属性的,发现一件扣2分,扣分上限为4分 | - | 被考核单位提供相关印证材料 | |
函复类公文公开 属性认定 | 2 | 内容具有普遍指导意义和作用,或涉及公众利益,有必要让公众知晓并接受公众监督的函复类公文未主动公开的,发现一件,扣1分,扣分上限为2分 | - | |||
部门联合发文公开 属性认定 | 2 | 部门联合发文的,牵头单位未对发文进行公开属性认定的,发现一件,扣1分,扣分上限为2分 | - | |||
主动公开(4分) | 优化发文流程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4 | 部门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单位或牵头起草单位未向区司法局备案的,每件扣1分;报备后未报送区政府的,每一件扣1分,扣分上限为4分 | 本机关制发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发文代字以“规”字进行统一编号的,加2分;将历年或历次宣布有效、废止和失效的文件目录或宣布文件集中公布的,加1分 | 被考核单位提供印证资料+网上检查+现场考核 |
主动公开(6分) | 重点领域政务公开 | 公开主体、流程、标准等执行情况 | 6 |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规范性文件,属于法定主动公开内容,特别是疫情防控、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乡村振兴、促进就业等方面,以及社会公众关注度高的“双减”“民办教育”、村(居)务等方面内容的公开,不符合国家有关公开规定的,发现一起,扣2分,扣分上限为6分 | 网上检查 | |
依申请公开(9分) | 函询 回复 | 对区政府办公室函询的回复情况 | 3 | 无特殊情况和理由,未按要求回复区政府办公室函询的,每一件扣1分,扣分上限为3分 | - | 区政府办公室根据日常工作情况进行扣分 |
规范 答复 | 对依申请公开的规范答复情况 | 3 | 抽查本年度2件对依申请公开的答复案卷,答复办理不规范的,每一件扣1分,扣分上限为3分 | - | 区政府办公室 抽查 | |
权利 保障 | 对申请人投诉举报的处理情况 | 3 | 政务公开主管部门收到投诉举报查实的或发现其他不规范答复问题的,每一件扣1分,扣分上限为3分 | - | 区政府办公室根据查证情况扣分 | |
解读 (16分) | 解读 责任 | 解读全面性 | 4 | 政策性文件没有解读,也没有说明不做解读的依据和理由的,发现一件,扣2分,扣分上限为4分 | - | 被考核单位提供相关印证材料 |
以区政府或区政府办公室名义发文的解读情况 | 4 | 以区政府或区政府办公室名义发文,未按要求对文件进行解读的,扣2分,扣分上限为4分 | - | 被考核单位提供相关印证材料 | ||
解读 比例 | 多样化解读 | 4 | 多样化解读量占政策已解读总量比例为100%,每降低2个百分点,扣1分,扣分上限4分 | - | 被考核单位提供印证资料+网上 考核 | |
多渠道解读 | 4 | 在非政府网站渠道发布政策解读量占政策解读总量不少于70%,每降低两个百分点,扣1分,扣分上限4分 | - | |||
解读 (10分) | 解读 效果 | 解读材料采纳情况 | - | - | 政策解读、政策咨询、回应关切相关材料报被省、市人民政府微信公众号采纳发布的,每一篇省采用加1分,市采用加0.5分,加分上限为3分 | 被考核单位提供相关印证材料 |
精准 公开 | 提升政务公开服务 | - | - | 针对管理对象或服务对象进行定点、定向公开,有多样化、个性化、精准化公开举措,社会效果好的,每一领域加1分,加分上限为3分 | 被考核单位提供相关印证材料 | |
政民 互动 | 政策咨询 | 2 | 被考核单位设立政策咨询电话,但不能畅通接听并解答群众咨询的,扣2分 | 建立政策咨询平台,特别是通过政务新媒体积极与网民互动效果良好的,加1分 | 电话抽查 | |
舆情 回应 | 回应督办落实 | 4 | 未按要求及时核实、处置、回应政务舆情并报送区政府办公室的,每一件扣2分,扣分上限为4分 | - | 根据区政府办公室、区委网信办和区行政审批局日常工作记录情况扣分 | |
回应时效 | 4 | 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的政务舆情,未在24小时内予以回应,或其他政务舆情未在48小时内予以回应的,每有一次扣2分,扣分上限为4分 | - | |||
媒体 参与 | 与新闻媒体联系情况 | - | - | 积极与新闻媒体联系,利用媒体对政策进行解读和宣传,效果良好的,有一项加1分,加分上限为3分 | 被考核单位提供相关印证材料 | |
平台建设(16分) | 政府 网站 及政务新媒体 | 专栏建设 | 4 | “政府信息公开”建设、管理和维护不符合国家要求的,每发现一处,扣1分,扣分上限为4分 | 平台建设有特色,有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有一项加1分,加分上限3分 | 网上检查 |
整改落实 | 4 | 未根据国家、省、市、区通报情况督促整改落实的,有一项,扣2分,扣分上限为4分 | - | 网上检查 | ||
检查通报 | 4 | 根据省、市、区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通报情况进行扣分,全年未被通报得4分,被通报1次得3分,被通报2次得2分,被通报3次得1分,被通报4次及以上,不得分 | - | 根据省、市、区通报情况综合判定 | ||
基础工作库数据维护 | 网站与新媒体报送系统数据维护情况 | 4 | 区政府网站信息更新维护不准确、不及时的,或存在漏报瞒报的,每发现一处,扣1分,扣分上限为4分 | - | 网上检查 | |
指导监督(3分) | 以考核 | 考核整改情况 | 3 | 未对上一年度政务公开工作任务开展“回头看”,就相关问题未及时整改和整改不到位的,有一项扣1分,扣分上限3分 | - | 被考核单位提供相关印证材料 |
综合 加分项 | (一)因成绩突出受到省部级、市厅级表彰的先进或优秀单位(可累计),每项加5分; | 被考核单位 | ||||
重大 扣分项 | 考核中有下列情形的,每发现一起,在总得分的基础上扣5分: | 根据考核情况 |
附件3:
2022年度阳泉市矿区政务公开工作考核细则与评分表(B2类)
一级 | 二级 | 三级 | 赋分 | 扣分 | 加分 | 考核 |
组织领导与工作 保障 (14分) | 组织领导 | 研究部署 | 6 | 主要负责人年内至少听取一次政务公开工作汇报,分管领导亲自安排部署,未开展的,扣6分 | - | 查看会议纪要 |
工作保障 | 任务分解 | 4 | 制定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落实方案或任务分工等,未制定的,扣4分 | - | 被考核单位提供相关印证材料 | |
机构人员 | 4 | 政务公开工作未落实机构、人员等方面保障的,每少一项扣2分,扣分上限4分 | 落实政务公开工作专项经费保障的,加1分 | 被考核单位提供相关印证材料 | ||
制度建设 | - | - | 制定政务公开相关规范的,加1分,规范内容涵盖全面的,加2分 | 被考核单位提供相关印证材料 | ||
主动公开(6分) | 法定公开 | 指南、年报、网站年度报表等公开质量 | 6 | 指南、年报、网站年度报表内容不符合国家规定,超期发布或有缺漏项和明显错误的,有一项扣2分,扣分上限6分 | - | 网上检查 |
主动公开(17分) | 以公开 促稳定 | 就业稳岗 信息公开 | - | - | 承担该项工作的单位,将稳就业政策、措施和实施情况,技能培训政策规定及经办流程以及面向农民工、城镇困难人员、退役军人、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的就业支持政策,在区政府门户网站或本单位政府网站开设专栏或在同一目录下集中公示,方便查找、易于获取的,加1分 | 被考核单位提供相关印证材料+网上检查 |
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 公开 | 5 | 公开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结果,未完成的扣5分 | 开辟专栏,并主动回应社会关切,效果良好的,加1分 | 网上检查 | ||
拟发公文属性认定 | 属性认定及 | 4 | 对属性为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的公文未进行台账管理的,或应主动公开文件未定为主动公开属性的,扣1分,扣分上限4分 | - | 被考核单位提供相关印证材料 | |
函复类公文公开 | 4 | 内容具有普遍指导意义和作用,或涉及公众利益,有必要让公众知晓并接受公众监督的函复类公文未主动公开的,发现一件,扣1分,扣分上限为4分 | - | |||
部门联合发文公开属性认定 | 4 | 部门联合发文的,牵头单位未对发文进行公开属性认定的,发现一件,扣1分,扣分上限为4分 | - | |||
主动公开(4分) | 优化发文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4 | 部门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单位或牵头起草单位未向区司法局备案的,每件扣1分;报备后未报送区政府的,每一件扣1分,扣分上限为4分 | 本机关制发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发文代字以“规”字进行统一编号的,加2分;将历年或历次宣布有效、废止和失效的文件目录或宣布文件集中公布的,加1分 | 被考核单位提供相关印证材料+网上检查+现场考核 |
依申请 公开 (12分) | 函询回复 | 对区政府办公室函询的回复情况 | 4 | 无特殊情况和理由,未按要求回复区政府办公室函询的,每一件扣2分,扣分上限为4分 | - | 区政府办公室根据日常工作情况进行扣分 |
规范答复 | 对依申请公开件的规范答复情况 | 6 | 抽查本年度2件对依申请公开的答复案卷,答复办理不规范的,每一件扣3分,扣分上限为6分 | - | 区政府办公室抽查 | |
权利保障 | 对申请人投诉举报的处理情况 | 2 | 政务公开主管部门收到投诉举报查实的或发现其他不规范答复问题的,每一件扣1分,扣分上限为2分 | - | 区政府办公室根据查证情况扣分 | |
解读 回应 (20分) | 解读责任 | 解读全面性 | 6 | 政策性文件没有解读,也没有说明不做解读的依据和理由的,发现一件,扣2分,扣分上限为6分 | - | 被考核单位提供相关印证材料 |
以区政府或区政府办公室名义发文的解读情况 | 6 | 以区政府或区政府办公室名义发文,未按要求对文件进行解读的,扣2分,扣分上限为6分 | - | 被考核单位提供相关印证材料 | ||
解读比例 | 多样化解读 | 5 | 多样化解读量占政策已解读总量比例为100%,每降低2个百分点,扣1分,扣分上限5分 | - | 被考核单位提供印证资料+网上考核 | |
多渠道解读 | 3 | 在非政府网站渠道发布政策解读量占政策解读总量不少于70%,每降低两个百分点,扣1分,扣分上限3分 | - | |||
解读 回应 (12分) | 解读效果 | 解读材料采纳 情况 | - | - | 政策解读、政策咨询、回应关切相关材料报被省、市人民政府微信公众号采纳发布的,每一篇省采用加1分,市采用加0.5分,加分上限为3分 | 被考核单位提供 相关印证材料 |
精准公开 | 提升政务公开 服务精准度 | - | - | 针对管理对象或服务对象进行定点、定向公开,有多样化、个性化、精准化公开举措,社会效果好的,每一领域加1分,加分上限为3分 | 被考核单位提供 相关印证材料 | |
政民互动 | 政策咨询 | 4 | 被考核单位设立政策咨询电话,但不能畅通接听并解答群众咨询的,扣4分 | 建立政策咨询平台,特别是通过政务新媒体积极与网民互动效果良好的,加1分 | 电话抽查 | |
舆情回应 | 回应督办落实 | 4 | 未按要求及时核实、处置、回应政务舆情并报送区政府办公室的,每一件扣2分,扣分上限为4分 | - | 根据区政府办公室、区委网信办和区行政审批局日常工作记录情况扣分 | |
回应时效 | 4 | 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的政务舆情,未在24小时内予以回应,或其他政务舆情未在48小时内予以回应的,每有一次扣2分,扣分上限4分 | - | |||
媒体参与 | 与新闻媒体联系情况 | - | - | 积极与新闻媒体联系,利用媒体对政策进行解读和宣传,效果良好的,有一项加1分,加分上限为3分 | 被考核单位提供相关印证材料 | |
平台建设(10分) | 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 | 整改落实 | 6 | 未根据国家、省、市、区通报情况督促整改落实的,有一项,扣1分,扣分上限为5分 | - | 被考核单位提供相关印证材料 |
检查通报 | 4 | 根据省、市、区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通报情况进行扣分,全年未被通报得4分,被通报1次得3分,被通报2次得2分,被通报3次得1分,被通报4次及以上,不得分 | - | 根据省、市、区通报情况综合判定 | ||
指导监督(5分) | 以考核 | 考核整改情况 | 5 | 未对上一年度政务公开工作任务开展“回头看”,就相关问题未及时整改和整改不到位的,有一项扣1分,扣分上限5分 | - | 被考核单位提供相关印证材料 |
综合 加分项 | (一)因成绩突出受到省部级、市厅级表彰的先进或优秀单位(可累计),每项加5分; | 被考核单位 | ||||
重大 扣分项 | 考核中有下列情形的,每发现一起,在总得分的基础上扣5分: | 根据考核情况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