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西省财政厅《山西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19年度会计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晋财监〔2019〕33号)文件要求,我局认真组织部署了会计监督检查工作,成立了检查小组。现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检查单位
1. 阳泉市矿区农业农村局
2. 阳泉市矿区医院
二、检查的内容和重点:
检查内容:被检查单位2018年度的会计信息质量。
检查重点:按照财政部《财政部门实施会计监督办法》、《财政检查工作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重点检查会计准则执行情况,会计核算是否真实合法,信息披露是否充分完整,是否存在会计造假行为,是否存在偷逃税款等;被检查单位执行有关财经法律法规情况;会计基础规范执行情况,关注会计机构设置和会计人员任用是否符合规定,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健全并有效执行,财务会计核算是否符合规定、内部会计监督是否有效等。
三、检查时间
公示之日起至2019年9月底结束。
四、检查期间,欢迎社会各界人士对上述公示单位接受检查情况进行监督。
五、联系电话:0353-40444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