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街道办事处,区直相关部门,驻区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决策部署,加快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强化权力运行监督制约,按照《中共山西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和山西省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关于印发〈山西省乡镇(街道)权责清单参考目录〉(2022年版)的通知》(晋编办字〔2022〕88 号)文件要求,矿区街道权责清单在2020年公布的清单基础上,经区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编制初稿、区司法局合法性审查、区委编办审核确认,并报区政府批准同意,对街道行政权力事项进行了调整,其中,沙坪街道、赛鱼街道、桥头街道、蔡洼街道、平潭街街道等五个街道共8类107项(其中,行政强制4项,行政给付4项,行政检查5项,行政确认3项,行政调解4项,行政征收1项,行政处罚37项,其他权力49项),贵石沟街道共8类101项(行政处罚31项,其余一致)。现将《阳泉市矿区街道权责清单(2023年版)》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经区政府审定的《阳泉市矿区街道权责清单(2023年版)》在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布(涉密事项除外)。
二、经区政府审定的街道权责清单具有刚性约束力,各街道要严格按照权责清单行使职权,严格执行“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并严格落实责任主体,防止权力行使中的越位、缺位、错位行为,主动接受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监督,切实维护权责清单的严肃性、规范性和权威性。
三、街道权责清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立改废和街道机构职能调整等情况,结合实际,及时调整完善街道权责清单,并按程序审核确认、公布。清单事项内容需要增减调整的,由区级职能部门或街道提出书面申请,按程序报区政府批准实施。
四、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各街道要切实创新管理理念和管理方式,进一步优化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加大公开透明力度,加强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建立有效的权力运行监督机制,推进依法履职、规范履职、阳光行政。
五、未列入清单的事项,原则上不得交由街道承担。根
据工作实际,区级职能部门需要委托街道承担的行政事务,应书面征求街道意见,按规定程序审核批准,纳入街道权责清单管理,并做到权随事转、人随事转、费随事转,没有随转的,不予批准。确需街道配合的临时性、阶段性任务,要在征求街道意见后,报区政府批准。
本清单自印发之日起实施。原《中共阳泉市矿区区委办公室 阳泉市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阳泉市矿区街道权责清单的通知》(阳矿办发〔2020〕72号)文件同步废止。
附件:阳泉市矿区街道权责清单(2023年版)
阳泉市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1月8日
附件下载:阳泉市矿区街道权责清单(2023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