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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阳泉市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阳泉市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阳泉市矿区医疗保障局)新增权责事项清单的通知

阳泉市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阳泉市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阳泉市矿区医疗保障局)新增权责事项清单的通知的解读

一、背景依据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决策部署,加快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加强权利运行制约和监督,根据工作实际情况(矿区医保局撤销相应职能并入区人社局),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阳泉市矿区医疗保障局)在2021年公布的权责清单基础上,新增9项行政处罚职权。

二、主要内容

新增9项行政处罚职权包括用人单位不办理医疗保险登记、经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行为,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医疗保险费、经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逾期仍不缴纳的行为等9项行政处罚职权。

三、目标要求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阳泉市矿区医疗保障局)要严格按照权责清单履职尽责,不得在权责清单外设定和实施其他行政职权,主动接受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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