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合理使用医保基金,提高医保基金的使用绩效,防止重复使用
办理情况:区人社局(医保局)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各项医保惠民便民政策,通过实施DIP付费方式改革、药械集中带量采购等创新举措,提高医保基金使用管理效率、减轻人民群众医疗费用负担。推动医保经办服务线下服务“只进一门”,异地事项跨域办,优化跨地区转移接续等服务,持续完善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服务。推动线上服务“一网通办”,提高全程网办水平。提供智能化办事引导,实现更多“免申即享”。推动传统服务模式和智能化服务创新并行,提高医保服务便捷度,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目前我部门管理的医保定点医院无转院审批权限(阳煤总院由市级医保部门管理)。2023年8月,按照上级要求,我部门进一步优化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取消非急诊且未转诊人员就医备案手续,为人民群众转外就医提供便利。
联系人:翟强 电话:4066567
2.关于缓解高龄人群就业难问题的提案
办理情况:区人社局(医保局)高度重视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工作,对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劳动意愿的登记失业人员,开展多项举措和行动,全面保障就业困难人员稳定就业。一是通过专项就业咨询窗口、矿区零工市场和就业社保服务社区村村全覆盖平台等,向有就业意愿的人员提供专业就业指导。二是对大龄失业人员等就业困难人员提供就业帮扶,享受用人单位岗位补贴、社保补贴、灵活就业社保返还等政策,难以实现市场就业的可申请公益性岗位安置。三是针对有培训意愿的人员,可参加职业技能培训课程。四是不定期举办大型招聘会,深入各街道社区村开展送岗位进社区活动。
联系人:雷红娟 电话:4046262
3.提升灵活就业人员保障水平的提案
办理情况:灵活就业参保登记无户籍地限制。区人社局(医保局)正不断提供方便快捷的公共服务,参保人员可通过“民生山西”APP等软件,自主办理灵活就业养老保险参保登记手续,也可以通过全区62个“就业社保服务 社区村村全覆盖”人社服务站点,进行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参保登记。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医疗保险按年缴费,首次缴费满6个月后开始享受医疗保险有关待遇。面对灵活就业人员对社会保障政策的了解有限的问题,日后我们将采取微信公众号,纸媒和新闻报道车等多样性的宣传模式来加大政策宣传力度,让群众更便捷、更广泛的了解相关参保政策。
联系人:梁华 电话:4042830
4.关于加强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的建议
办理情况:区人社局(医保局)聚焦养老领域和重点人群,以提技能、促就业为目的,开展技能培训,不断提升广大劳动者的技能素质和就业能力,增强企业的市场竞争力。一是充分发挥区人社服务大厅、街道就业服务站作用,开展“送政策、送服务”活动,为企业和群众提供信息对接、政策咨询、技能培训等服务;利用微信、电子屏、宣传栏等媒介,加大宣传人社便民服务事项;推动“就业社保服务社区村村全覆盖”,满足群众和企业就近、便捷办理需求,营造和谐的从业环境和社会氛围,提高养老护理人员的职业自豪感和社会认同度。
二是统筹用好就业补助和技能培训资金,推进养老从业人员教育提升,鼓励企业开展岗前培训、岗位培训、专业技术培训等职业技能培训,扩大养老服务人才培养规模。
联系人:雷红娟 电话:4046262
5.增加门诊统筹药店的数量,满足群众购药需求
办理情况:区人社局(医保局)积极推进职工医保门诊共济保障机制改革,切实贯彻落实好《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定点零售药店纳入门诊统筹管理的通知》(医保办发〔2023〕4号)文件精神,目前我区对定点零售药店一贯秉承积极支持开通门诊统筹服务,鼓励符合条件的定点零售药店自愿申请开通门诊统筹服务,为参保人员提供门诊统筹用药保障。根据医保办发〔2023〕4号文件要求,积极支持定点药店通过省级医药采购平台采购药品,鼓励自愿参与药品集中带量采购。目前,我区定点零售药店纳入门诊统筹的共100家,今后将继续高度重视零售药店纳入门诊统筹工作,优化申请条件,完善服务流程,及时为符合条件的定点零售药店开通门诊统筹服务。
联系人:梁华 电话:4042830
6.关于阳泉市矿区创造更多灵活就业机会的提案
办理情况:区人社局(医保局)坚持服务为民的理念,挖掘就业机会,提供创业指导,助力充分就业。一是通过大力宣传小微企业吸纳就业补贴、岗位补贴、社保补贴、创业贷款、技能培训等政策支持力,帮助这些企业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站稳脚跟,从而提供更多灵活的就业岗位。二是组织开展“春风行动”、“高校毕业生服务攻坚”等各类招聘会,加大对中小微企业的宣传力度和招聘服务支持力度,提高社会认知度和吸引力,从而为求职者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三是矿区零工市场在常态化开展零工信息对接服务、困难零工帮扶服务、权益保护服务的同时,以灵活就业为载体,对接引进手工活项目,将“零工市场”与“技能培训”相结合,开展就业创业培训,鼓励求职者们就业创业。
联系人:雷红娟 电话:4046262
7.关于将脑卒中康复纳入门诊报销的建议
办理情况:截止2024年,我省不断加强门诊特定病种医保保障,目前我省门诊特定病种范围已扩大到46个,其中:脑血管病后遗症(脑血管病发病后6个月以上的患者,且神经功能缺损程度评分达16分以上的患者)这一病种的诊疗费已纳入报销范围,有效减轻了脑卒中参保患者门诊医疗费用负担。下一步我们将结合参保人的需求和医保筹资能力等因素,针对脑卒中康复期病情相对稳定需长期住院的特点,将符合条件的医疗项目服务纳入医保(除非疾病治疗和辅助性治疗项目外),切实保障脑卒中参保患者医疗需求。同时,将符合条件的医疗机构纳入医保协议管理,对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中医诊所备案证的医疗机构,不分经营性质,级别和规模,均可自愿向统筹地区医保经办机构申请纳入医保定点管理,为脑卒中参保患者就医报销提供更多方便。
联系人:梁华 电话:40428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