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关于切实强化市场监管,杜绝“假药、假奶、假食品”在矿区市场流通的建议
办理情况:对于您在建议中提到的“二十五味珍珠丸”“小二羊奶粉”“柯喜安”“伦佳”“康姿百德”等产品推销情况,我局已安排执法人员实地核查情况。现场检查阳泉市矿区华颐平坦泡脚店时,发现该店铺超范围经营预包装食品,已当场责令其限期改正,并提醒商家规范经营;现场检查阳泉市矿区飞飞奶制品经营部等公司,其均能够现场提供“小二羊奶粉”供货商资质和检验报告,在商品价格方面,商户可因市场调节自行定价,执法人员已提醒商家规范经营;对“柯喜安”“伦佳”“康姿百德”等公司进行现场检查时,尚未发现该公司夸大宣传和诱导消费的具体证据,均明码标价,执法人员也进行了“规范经营,诚信经营”的教育;现场检查阳泉市矿区康聚熏蒸管时未发现您所反映的问题,执法人员已提醒商家规范经营。所有提及的企业及经营户我局将定期、不定期进行检查,督促其合法经营。
我局已连续三年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多次对整治涉老食品、保健品进行安排部署,对市场可能发生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分析研究,根据养老诈骗中市场监督管理局承担的职责,制定专项行动方案,重点对虚假宣传、违法广告、传销等行为进行监管。此外,我局利用法制宣传周、“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个体工商户服务月等时间,采取微信群转发、电子显示屏、悬挂条幅、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进行宣传,切实保护老年消费者合法权益,营造打击整治氛围。在社区网格员培训会上也加强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让社区作为排查问题的排头兵不断提供线索。今年以来,我局对辖区内可能存在的相关投诉举报进行现场检查,出动人员120多人次,检查经营主体30多个,基本符合市场准则,并未发现不正当竞争等现象,但仍提醒商家在宣传方面要做到真实守信,杜绝扩大宣传、虚假宣传。
联系人:荆俊玮 电话:133****8579
2.关于进一步强化电动车安全管理的建议
办理情况:我区没有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与二手交易市场,仅有6家个体电动自行车经营维修户。今年,我局实行“一户一档”的管理模式,对6家经营户实行标准化、制度化、规范化监管,并制定《矿区市场监管局电动自行车安全监管工作制度》,实施长效监管机制。截至目前,我局4次召集经营户召开告诫承诺会、制度培训会、工作推进会,落实制度规定,严防安全隐患。6次召开整治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调度会,查找发现问题,确保整改到位,推进工作开展。我局还开展多种形式宣传,向经营户和广大市民普及电动自行车安全知识,增强安全防范意识。收到经营户送来的一封感谢信,对我局的工作予以肯定。
日常检查中,我局采取股所联动、协调配合的方式,发现2条问题线索,及时上报区纪委、市局,已责令改正。产品抽检中,我局发现3家经营户存在涉嫌违反国家强制性标准行为,已报告市市场监管综合执法队,正在立案查处。我局还加强与消防、公安、住建、街道等单位部门的日常、夜查等联合检查,做到全链条监管,不留死角。
对电动自行车在使用环节存在的安全管理问题,涉及住建局、消防大队、各街道办事处等,不属于我局的监管职责范围。
联系人:李晓璐 电话:0353-4063582
3.关于规范网格员职责的建议
办理情况:网格员是现代城市治理中不可或缺的角色,是连接政府与居民的桥梁,在维护社区和谐与稳定中发挥着重要作用。根据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印发的《关于建立健全分层分级精准防控末端发力终点见效工作机制 推动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落地落实的意见》(食安委发﹝2022﹞7号)文件要求,应当建立健全分层分级、层级对应的包保责任清单制度,其中,C、D级主体由村(组、社区)级干部包保,包保干部由街道确定,部分包保干部为网格员。根据文件要求,各级包保干部须每季度对包保主体至少开展1次督导,重要节假日、重点时段应增加频次。阳泉市矿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下设在矿区市场监管局)印发的《食品安全街道专管员、社区协管员职责及工作制度的通知》(阳矿食安委办﹝2021﹞11号)文件中,详细明确了街道食品安全专管员的职责;社区、村委会食品安全协管员职责等内容,力求做到责任清、任务明。
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食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对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实施监督管理,具体对生产、销售、餐饮环节食品生产经营者的经营资质、人员管理、进货查验、食品储存、标签标识、加工制作等内容进行监督检查。下一步,我局将紧扣重点、持续发力,联合公安、卫体等部门,通过多方努力,共同抓好全区食品安全工作,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联系人:柳娇 电话:0353-4063751
4.关于加大政策扶持力度 激发经营主体活力的建议
办理情况:经营主体作为经济活动的主要参与者、就业机会的主要提供者和技术进步的主要推动者,有效激发其活力,充分释放其内生动力,有利于巩固和增强经济回升,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近年来,我局坚持把推动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和公平竞争审查作为一项重要工作。一是积极开展经营主体深化年工作。根据上级文件,我局全面摸底辖区个体工商户信息,解读个体工商户与企业的区别及优势对比,对有意愿办理“个转企”的个体工商户,帮助引导其去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办理个转企的登记审批事项。二是深入推进“惠商保”工作,激发个体工商户创业致富活力。我局工作人员积极加强和保险机构互联互动、深入街边商户进行“惠商保”宣传、督促保险理赔。截至目前,“惠商保”项目已经对全区75户个体工商户做出赔付,赔付金额为895351.24元。三是深入开展信用修复。我局工作人员加强信用修复指导,解答企业对信用修复的疑问和盲区,提高企业对信用监管及信用修复制度的知晓度,使经营主体得以尽快重塑信用。截至目前,我局对符合要求的阳泉市鑫科通机械设备科技有限公司等14户企业进行信用修复。四是持续做好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我局印发《阳泉市矿区2024年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要点》,指导各成员单位把握政策界限,完善审查机制,并对各成员单位在日常工作中遇到的公平竞争相关问题做出解答。今年9月,我局举办2024年矿区公平竞争审查业务培训班,重点从公平竞争审查机制程序、审查对象、审查标准、第三方评估等方面进行了详细的解读,深入细致地讲解了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着力提升各成员单位公平竞争审查能力和水平。同时对区政府今年出台的5份文件进行抽查,没有发现需要公平竞争审查的政策措施。10月初,按照市公平竞争审查联席会办公室《关于对矿区政府公平竞争审查工作专项抽查情况的通报》整改要求,区联席办根据《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对区工信局、区招商中心抽查发现的限制竞争问题进行检查,截至10月17日已经整改到位。
下一步,我们将认真吸纳您的建议,立足市场监管职责,持续做好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和推动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积极推进创优我区营商环境。
联系人:黄敬爱 电话:0353-4063003
5.关于加强市场监管及开展证前服务的建议
办理情况:规范统一的《市场主体管理办法》既有利于明确监管部门、落实监管职责,创优营商环境,又有利于促进市场主体规范经营。但目前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不具备出台《市场主体管理办法》的条件和权限。针对您提出的建议我局将积极向上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反映相应情况,在专业方面寻求指导,加快《市场主体管理办法》的出台。在该办法没有出台以前,我局将积极发挥联席会议的作用,加强协调指导。同时我局将持续依法加强对食品、药品、特种设备、产品质量、价格监管等重点领域监督检查,全力排查各类风险隐患,维护市场秩序,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实的市场监管保障。一是构建协同监管机制,促进多元共治。完善市场监管联席会议制度;加强部门间信息共享;建立健全跨部门联动应对机制和失信惩戒机制,协同发展推进、落实违法行为主体的责任,形成“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监管格局。二是推动智慧监管和信用监管,提升监管效能。将“信用风险分类管理”等监管模式应用于市场监管的各领域、全链条,不断提升监管效能。按照风险等级结果“ABCD”四类依次递增,推动实现靶向监管。始终坚持对A类企业合理降低抽查比例和频次;对B类企业按常规比例和频次开展抽查;对C类企业实行重点关注,适当提高抽查比例和频次;对D类企业实行严格监管,有针对性地大幅提高抽查比例和频次。同时进一步依法做好经营异常名录管理及信用修复力度,对符合要求的企业进行信用修复。三是加强自身建设,提高监管队伍质量。我局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市场监管法律法规等列入干部教育培训重点学习内容,积极组织开展集中学法活动,并依托“行政执法大讲堂”、总局网络学院、执法稽查“云课堂”等学习平台推动学法线上线下相结合,逐步提升干部职工法治素养。深化“谁执法谁普法”,将普法渗透到执法过程,强化释法析理。定期组织经营管理人员进行法治培训,提升经营管理人员依法经营、依法管理能力。
下一步,我们将认真采纳您的建议,立足市场监管职责,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积极推进创优我区营商环境。
联系人:黄敬爱 电话:0353-4063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