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6日,区委副书记、区长梁宝元主持召开区政府常务会议暨区政府党组第59次集中学习(扩大)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国务院第十四次专题学习会议精神;传达学习中央层面关于违规吃喝、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的通报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围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进行研讨交流;传达学习中央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山西省动员会精神,听取矿区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配合保障工作情况;集体学习《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条例》《中共山西省委、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农村改革扎实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实施意见》;审议并原则通过《阳泉市矿区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全域试点工作方案》等相关送审稿。
会议强调,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把握精神文明建设的时代特征和发展规律,统筹推动文明培育、文明实践、文明创建,加强公民道德建设,依托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组织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志愿服务活动,积极开展文明创建活动,进一步形成向上向善的社会风尚。要充分认识科技成果转化的重要性,进一步统筹各类创新资源,畅通供需对接渠道,聚焦关键环节,打通科技成果转化的堵点断点;要加强沟通协作,制定切实可行的评价标准和激励措施,进一步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提升自主创新能力;要营造良好环境,加大资金支持力度,加强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整合各类科技资源,打破信息壁垒,实现科技成果、技术需求、科研设备、人才资源等信息的互联互通,提高科技资源的利用效率。
会议强调,全体党员干部要强化思想认识,逐章逐条研读《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准确把握各项规定的内涵与要求,规范党政机关行为、弘扬艰苦奋斗作风。要增强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在思想上筑牢抵制违规吃喝、反对铺张浪费的防线,时刻保持对党纪国法的敬畏之心,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关于作风建设的决策部署上来。要强化监督检查,纪委监委要充分发挥监督执纪问责职能,建立常态化监督检查机制,紧盯重要时间节点,对于发现的违规吃喝问题线索,快查快处,对顶风违纪者,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要严肃责任追究,明确各级党组织在贯彻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以及抵制违规吃喝问题中的主体责任,督促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将作风建设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对本单位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确保各项规定在本单位得到有效执行。
会议强调,要深刻认识当前生态环境保护面临的形势与任务,结合矿区实际,全面排查环境问题,建立整改台账,切实做好整改。要认真贯彻落实《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条例》,深刻理解督察工作的组织机制、程序规范与责任追究要求,排查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建立问题清单并限期整改。要加强培训,广泛开展宣传,提升干部群众对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的认知度与参与度,切实将《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条例》要求转化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实际行动。要切实做好矿区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配合保障工作,迅速行动,对标督察要求,逐项梳理保障任务,细化责任分工,加强部门间协同联动,完善信息共享与应急响应机制,积极主动配合督察组工作,确保保障工作高效有序推进。
会议强调,要全面系统学习《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把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强化政策惠企、环境活企、服务助企、创新强企、人才兴企,进一步壮大中小企业规模。要广泛开展宣传,引导市场主体知法守法,维护合法权益。要服务好中小企业,以需求为导向、找准症结,提升企业服务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会议强调,要认真学习《中共山西省委、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农村改革扎实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实施意见》,准确掌握深化农村改革、推进乡村振兴的目标任务与政策要点,结合工作实际,明确工作方向与重点;区农业农村局要全面梳理2025年上半年工作成效与不足,认真规划下半年任务,确保各项工作举措精准对接乡村振兴战略部署;各部门要加强沟通协作,针对农村改革与乡村振兴难点问题,协同发力,形成高效推进机制,确保政策落地见效。要坚持农户家庭承包经营,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为提高农业农村现代化水平、推动乡村全面振兴、保持社会和谐稳定奠定制度基础;要准确把握政策导向,制定好实施方案,理清思路、明确职责,用好农村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成果,依法依规有序实施,及时高效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切实维护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