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街道办事处,区直各部门,驻区各单位:
国务院决定于2026年开展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为高质量完成我区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普查对象、范围、内容和时间
(一)普查对象
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的对象是我区辖区内的下列个人和单位:农村住户,包括农村农业生产经营户和其他住户;城镇农业生产经营户;农业生产经营单位;村民委员会;街道办事处。
(二)普查范围
普查的行业范围包括:农作物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和农林牧渔服务业。
(三)普查内容
普查的主要内容包括:农业生产条件、粮食和大食物生产情况、农业新质生产力情况、乡村发展基本情况、农村居民生活情况等。
(四)普查时间
普查的标准时点为2026年12月31日24时,时期资料为2026年年度资料。
二、组织实施
(一)组建领导小组。为加强对普查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阳泉市矿区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见附件),负责全区农业普查的组织实施。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统计局,具体负责日常工作的组织与协调,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能分工,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密切配合、信息共享,共同做好农业普查工作。
各街道办事处要设立普查办公室,村民委员会要设立普查工作组,明确分管领导、责任科室和联络员,充分发挥街道办事处和村民委员会的作用,广泛动员和组织社会力量积极参与、认真配合做好普查工作。
(二)明确职责分工。区统计局负责普查具体工作的组织、协调和实施;涉及普查经费方面的事项,由区财政局负责和协调;涉及固定资产投资保障方面的事项,由区发展和改革局负责和协调;涉及普查宣传动员方面的事项,由区统计局会同区委宣传部组织协调;涉及乡村振兴、农业生产、水利基础设施信息等方面的事项,由区农业农村局负责和协调;涉及农业类经营主体登记注册方面的事项,由区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负责和协调;涉及林业生产经营和耕地信息等方面的相关事项,由区自然资源局负责和协调。公安、民政、司法、人社等掌握普查有关基础资料的部门要按规定及时准确提供部门行政记录和数据信息。各街道办事处和村民委员会要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做好普查工作。
(三)落实经费保障。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所需经费,由中央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共同负担,区财政局要将普查工作经费列入相应年度财政预算。所涉基层普查人员劳动报酬,由省、市、区三级以3:4:3比例共同负担。各项经费要按时拨付到位,保障普查工作顺利开展。
(四)做好两员选调。各级普查机构根据工作需要,通过社会招聘或从有关单位商调符合条件的普查指导员、普查员。在普查人员选用上,坚持高标准、严要求,选调业务过硬、经验丰富的人员充实到普查队伍中来。要及时支付聘用人员的劳动报酬,确保普查工作顺利进行。
三、工作要求
(一)坚持依法普查。各街道办事处、区直各部门、驻区各单位要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全国农业普查条例》等法律法规,将依法普查落实到普查全过程。普查人员要如实搜集、报送普查资料,不得伪造、篡改普查资料。普查对象要按时、如实填报普查表,不得提供不真实、不完整的普查资料或者迟报、拒报普查资料。普查工作中搜集的普查对象资料,应予保密,不得用于统计以外的目的。各级普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必须严格履行保密义务,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对外发布普查数据。对普查工作中的违纪违法等行为,将依纪依法予以处理并加大通报曝光力度。
(二)确保数据质量。要始终坚守数据质量第一原则,严格执行普查方案,规范普查工作流程,坚决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确保普查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可信。坚决杜绝各种人为干预普查数据的行为。
(三)创新方式方法。综合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提升普查数智化水平。采用网上填报与手持移动终端现场采集数据相结合的方式开展普查工作,促进普查手段向智能化转型。采取全面普查与抽样调查相结合的方法,提高普查工作效能,减轻基层工作负担。充分应用行政记录,推动普查数据共治共享。
(四)加强宣传引领。要认真做好普查宣传的策划和组织工作,充分发挥各类媒体的作用,广泛深入宣传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的重要意义、主要内容和相关要求,引导群众主动配合,动员广大普查对象依法配合普查,为普查工作顺利实施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附件:阳泉市矿区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阳泉市矿区人民政府
2025年11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阳泉市矿区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组 长:王玉红 区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赵慧骄 区统计局局长
冯 浩 区农业农村局局长
魏鹏飞 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甄华杰 区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
程 宇 区财政局副局长
成 员:李业君 区委宣传部副部长
吕丽东 区网络安全应急指挥中心主任
杨青山 区工信局副局长
郭俊丽 矿区公安分局治安大队副大队长
杨 娟 区民政局副局长
陈雨田 区司法局副局长
朱爱卿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薛玉洁 区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张 驰 区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张娅丽 区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副局长
周广华 区融媒体中心副主任
丁 慧 区社会经济综合调查队队长
郭俊芳 沙坪街道党工委政法委员
李 倩 赛鱼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站长
王 鼎 桥头街道武装部长、办事处副主任
张 帆 蔡洼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刘 芳 平潭街街道武装部长、办事处副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由区统计局局长赵慧骄兼任。领导小组成员如有变动,由接任工作的同志自行替补,不另行文。领导小组不作为区政府议事协调机构,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结束后,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自行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