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街道办事处,区直各部门、各单位,驻区有关单位: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做好全区安全生产工作意义重大。按照市政府《关于做好2023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阳政发〔2023〕1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就做好2023年安全生产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发展和安全,紧紧围绕“责任落实、源头管控、依法治理、整治攻坚、灾害防治、基层基础、应急处置、考核问责”八个重点,创造性开展安全生产工作,推进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更加精准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更加有效应对处置各类灾害事故,以高水平安全服务高质量发展,以新安全格局保障新发展格局。
二、工作目标
通过落实2023年安全生产重点工作任务,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有效遏制较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亿元地区生产总值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重特大事故起数不超过市定指标,牢牢守住安全底线,为我区建设“一城三区”提供坚实的安全生产保障。
三、主要任务
(一)提高政治站位,积极推进责任落实
1.强化政治引领。各街道、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将其作为政治理论学习的重要内容,每季度至少组织学习一次。坚决把安全生产要求贯穿各项工作全过程、各方面。
2.落实党政领导责任。4月底前制定出台区政府班子成员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和年度重点任务清单。区安委会每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分析研判安全形势,研究、安排安全生产工作。深化“678”工作法,各街道、各部门党政领导干部每月至少深入基层或企业1-2次,检查指导安全生产工作。
3.压实部门监管责任。落实“三管三必须”要求,依法依规编制、完善和落实监管部门安全生产权力和责任清单,继续在危化品、消防、特种设备、道路交通等重点行业规范实施安全生产挂牌责任制,把监管责任落实到部门、科室和具体人员。及时明确景区玻璃栈道和游乐场所设施、电动自行车全链条、快递外卖、密室逃脱等新兴行业领域和职能交叉行业领域的安全监管职责,对危险化学品、燃气、道路运输、电动自行车等环节多的领域,相关部门要共进一步,抓实全链条监管。继续落实重点行业领域分类分级监管等制度,增强监管效能。
4.突出企业主体责任。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实际负责人要严格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对本单位安全生产负总责,落实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和履职尽责承诺、考核记分等规章制度。依法设立安全管理机构,配齐配强安全管理人员,高危行业企业设置安全总监,重点行业企业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和技术团队。健全并落实全过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依法做到安全责任、投入、培训、管理和应急救援“五到位”。
5.完善全员安全责任。督促企业制定并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清单,建立健全从主要负责人到一线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并严格考核奖惩。上半年,各企业要针对全员安全生产责任清单开展一次专题培训,确保从业人员熟知掌握本岗位清单内容。严格遵守安全管理制度和规程标准,持续深化反“三违”活动。
(二)完善防范措施,切实强化源头管控
6.严把安全准入关口。区发改、工信、行政审批等部门要建立完善并落实安全风险评估与论证机制,实施联合审查,严格规划、立项、建设等源头环节安全把关。严格执行安全设施“三同时”和安全生产许可制度,严把安全生产准入门槛。严格落实危险化学品“禁限控”措施,严禁承接其他地区转移的淘汰落后项目。
7.严格辨识防控风险。企业要建立完善安全风险防控体系,按照有关风险辨识标准,加强安全风险评估、危害辨识、分级分类和风险告知,从组织、制度、技术、工程治理、应急处置等方面进行有效管控。监管部门要每半年对监管企业进行一次风险评估分级,动态完善风险源清单和行业安全“四色图”;紧盯动火作业、受限空间作业、检维修作业等高风险环节,督促落实风险防控措施;在季节交替、天气变化及重要节点开展风险分析,确保风险始终可控在控。
8.精准排查治理隐患。6月底前,各街道、各有关部门要完善出台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分街道、分行业规范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台账,实施闭环管理。精准排查治理重大隐患,提请区政府挂牌督办,企业要定期将重大隐患整改落实情况向监管部门和职代会“双报告”,做到重大隐患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建立完善并落实安全生产“吹哨人”和举报奖励制度,及时发现和消除隐患。
(三)深化执法改革,着力加强依法治理
9.加强执法保障。上半年,区委编办要会同应急管理、司法等部门开展一次调研,做好与市级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衔接。依法为执法人员参加工伤保险,鼓励为执法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10.完善执法方式。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重点部门要编制年度执法检查计划,确定本级重点监管对象名单,3月底前向区司法局备案。综合运用“四不两直”明查暗访、异地交叉执法、“双随机、一公开”等方式,实施差异化、针对性精准监管执法。推广应用“互联网+执法”系统,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推行“执法告知、现场检查、交流反馈”工作模式,加强执法指导服务。
11.提升执法能力。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要制定针对性强的行业安全生产执法检查表,对标对表开展检查,采取专家会诊、现场培训的办法,开展执法队伍岗位比武练兵、案卷评查等活动,提升执法队伍能力水平,下大力气解决“查不出问题”的问题。
12.惩处违法行为。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和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经停产整顿仍未达到要求的,依法关闭取缔;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依法从严从重处罚;对存在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和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单位,依法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严格落实挂牌督办等监管措施;对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一律纳入“黑名单”实施联合惩戒,集中曝光。
(四)紧盯重点领域,持续推动整治攻坚
13.危险化学品。以防控重大安全风险、提升本质安全水平、提升技能素质水平。深入开展非法违法“小化工”整治攻坚、特殊作业专项整治、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及时开展专家指导服务,提升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全区共9家危化品生产销售经营企业,3家生产企业分别是:阳泉市兆宏工贸有限责任公司、阳泉华越机械多种经营设备有限公司新易涂料分公司、阳泉阳煤中小企业投资管理集团第八有限公司建材分公司。3家加油站(销售企业)分别是:中石化大村加油站、中石化赛鱼加油站、阳泉市中海国能汇丰石油销售有限公司桃南加油站,对上述6家危化品生产销售企业继续推进标准化资质建设(三级标准化)。
14.交通运输。持续开展重点营运车辆和重点驾驶人源头治理行动。紧盯“两客一危一货”等重点车辆,从严查处“三超一疲劳”、酒驾醉驾、无证驾驶、逆向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深化“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强化农村交通安全综合治理,持续开展农用车违法载人专项整治。继续推广道路交通事故重伤员“预担保、快抢救、后付费”新机制。加快推进辖区307国道、桃北西路等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危旧桥梁改造。推进公路安全防护设施和交通秩序管理精细化提升行动,排查治理交通事故易发多发路段问题隐患。
15.建筑施工。持续开展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压实参建方主体责任,严厉打击转包、挂靠、违法分包等违法违规行为。开展政府投资项目安全专项治理,重点排查整治旅游公路、老旧小区改造、雨污分流改造、校安工程等重点工程的高边坡、深基坑等关键部位的风险隐患。
16.经营性自建房。加强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落实“双通知、一报告”要求,针对辖区160处经营性自建房进行动态监测,突出房屋所有人(使用人)的主体责任,压实属地责任和行业监管责任,制定“一栋一策”整治措施,实施分类整治、逐栋验收、对账销号。鉴定为C、D级的经营性自建房必须在工程措施完成并组织验收,以及完善整治措施信息、隐患控制情况后,进行安全隐患销号。
17.燃气。推动老旧管网更新改造、全面完成矿区“三项强制措施改造”、巩固清理违章占压燃气管道专项整治工作成果;深化液化石油气安全整治,严厉打击掺混二甲醚、充装非自有气瓶、跨区域经营、私设供气站点等违法违规行为;重点排查辖区14家限上餐饮企业、5家大型农贸市场、23家学校等重点燃气使用场所安全隐患,继续推进用户端加装燃气泄漏报警装置;严厉整治销售不合格燃气灶具、波纹软管、减压阀等行为;对辖区煤层气开发利用分公司和熠达煤气公司两家燃气企业的经营许可进行一次动态考核,严把燃气经营准入关;推进燃气企业信息化、智慧化监测系统建设;加大对燃气用户用气安全常识的普及宣传,严厉查处第三方施工毁损燃气管网设施行为。
18.消防。围绕“防大火、控小火、遏亡人”,深化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突出人员密集场所、高层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文博单位、石油化工企业等重点场所的隐患治理,分门别类向社会单位制发消防技术要求和火灾防范提示,实行“一点一策”推动火灾隐患整治。加强老旧商住混合体、老旧住宅区、乡村、城乡结合部、“多合一”等重点区域的火灾防范措施,继续完善老旧小区改造内容,持续深化开展《畅通消防“生命通道”综合治理工作方案》。强化剧本娱乐经营场所、电动自行车、大型仓储物流等新业态新领域的消防安全源头管控。
19.冶金工贸。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依法管企意识,在执法检查频次、执法检查内容等方面实施差异化监管,对存在安全生产失信行为的企业,实施联合惩戒。持续开展冶金工贸企业的环保设施、外包外委、检测监控的专项行动。持续推进辖区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评级。特种设备、民爆物品、文化旅游、农业机械等行业领域也要结合实际开展专项整治。
(五)加强监测预警,认真做好灾害防治
20.提升灾害防治能力。加强各灾种应急指挥体系建设,厘清相关部门工作职责,加强会商研判,形成工作合力。积极推进国家和省级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推广应用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成果,持续推进我区23个应急避难场所维护工作,加强自然灾害防治重点工程建设,持续提升自然灾害防治能力。加强地震灾害防范,推进地震易发区房屋设施加固工程建设,做好震情监视跟踪研判,开展地震烈度速报和预警信息服务试运行。加强23个地质灾害点及地质灾害区域防范,建立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体系,及时发布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建立应对处置行动联动机制。突出做好冻融期、汛期等重点时段防范,及时组织我区涉险群众转移避险。
21.加强森林草原火灾防范。严格落实林长制和森林草原防灭火行政首长负责制,依据我区森林火险程度,划分为76个森防网格,加强业务管理,规范巡护行为。通过设置46个常驻防火卡口等完善群防群控,采取“人防+技防”加强巡护巡查。强化森林草原火险火情监测预警,加强重点时段、重要节假日期间森林草原防灭火形势会商研判,严格执行我区关于禁止野外用火的决定,完善高火险期职能部门联合办公工作机制严厉查处野外违法违规用火行为。加快防火通道、防火隔离带、蓄水池等防火基础设施建设,组织开展森林草原火灾应急演练,绘制森林草原防灭火“一张图”,充分利用宣传条幅、微信、喇叭、防火宣传警示小视频等方式开展防火宣传教育,持续推进“防火码”应用。
22.加强水旱灾害防范。加快实施中小河流治理、河道堤防维修、山洪沟道治理、桃河流域防洪能力提升等工程。压实各级河长责任和河道堤防安全包保责任,大力推进涉河建筑物、河道内林木等阻水问题清理整治。加强防范应对极端暴雨工作,强化暴雨预警与应急响应联动,健全临灾“关、停”刚性约束机制,果断组织受威胁群众撤离。统筹做好抗旱保供水工作。
23.加强气象灾害防范。完善综合研判和信息发布机制,加强气象灾害监测预警预报,及时采取针对性的防范措施。推动城市及重点区域监测预警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城市及重点区域监测预警基础设施和重点行业领域企业防雷设施建设,严格气象灾害风险防控,积极开展人工增雨防雹助力减灾救灾工作。
24.完善预警响应机制。进一步加强与市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市防汛抗旱指挥部联系,通过市气象预警平台,向区职能部门、各街道办事处、各村(社区)负责人(共计139人)发送气象预警信息;进一步健全多媒体预警信息即时共享机制,搜集重点区域居民联系方式(经排查,2022年居民296人),在关键时段,通过中国移动云平台发送短信及时传递气象灾害预警信息。进一步健全灾害预警“叫应”和应急响应联动机制,完善综合研判和信息发布机制,加强灾害监测预警预报,严格按照各项灾种应急预案指导,强化预警行动措施落实,做到精准响应。
(六)突出本质安全,不断夯实基层基础
25.推进城市安全发展。各街道、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落实《阳泉市矿区推进城市安全发展实施方案》,在去年建设本质安全项目基础上,加强公共安全管理,推进老旧管网更新、老旧小区改造等公共安全基础建设,全力推动任务的落实,积极配合创建安全发展示范城市。
26.充实基层监管力量。健全完善街道应急管理组织体系,配齐配强安全监管执法人员,加强基层消防等应急力量建设,推动执法力量下沉。强化行政村(社区)基层网格化管理,每个村和居委会都要确定安全网格员,真正把安全监管的触角延伸到基层。
27.完善安全经费保障。各街道、各部门要保障安全生产基础设施建设和安全监管能力建设经费,主要用于风险隐患治理、执法装备配备等方面。所有企业要依法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提升企业安全保障能力。在高危行业领域继续推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切实发挥保险机构有序参与企业风险管控和事故预防的功能。
28.强化科技信息引领。积极推广应用国家和省级建设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信息化系统,提高专业化、智能化、精细化水平。在高危行业领域探索建立双重预防机制信息系统。加快突发事件现场指挥信息系统和应急PDT窄带无线通信网建设。
29.推进安全达标建设。督促高危行业企业达到三级或者合格标准,同时实行动态管理,对发生事故的按规定取消标准化等级。加强新材料、新业态和新领域消防标准化建设。将企业标准化建设情况作为分类分级的重要依据,实施差异化监管。
30.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培训。深化安全培训“走过场”专项整治,严格“三项岗位人员”培训考核,督促企业落实全员安全培训,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操作技能。对发生的较大以上事故或典型事故,采取召开现场会、通报、制作警示教育片等措施开展警示教育。在广播、电视、报刊等主流媒体开设安全生产专栏,及时宣传报道安全生产动态。开展安全宣传“五进”、安全生产月、防灾减灾宣传周等主题活动,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普及安全生产知识常识,营造良好氛围。
(七)理顺体制机制,高效开展应急处置
31.健全应急预案体系。制定全区应急救援总体预案,完善行业应急救援专项预案,形成上下衔接的预案体系。年内,至少组织一次综合性应急演练,16个区级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各自组织开展一次实战化演练或桌面推演。各生产经营单位按规定组织应急演练,提升应急处置能力。
32.强化应急队伍建设。按照“全灾种、大应急”的要求,加强消防、应急等主力军建设。完善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与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社会救援力量的联勤、联训、联战工作机制,开展联战联训协同练兵,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33.加强应急物资保障。进一步扩大应急救灾物资储备规模,增加储备品种。定期对各类应急救援装备进行检查维护,确保完好可用。完善区救灾物资储备库,建立健全救灾物资储备多渠道保障和调用协调机制。
34.有效处置事故灾害。严格落实24小时领导带班和专人值班制度,推进值班值守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加强会商研判和应急调度,做好应急救援队伍、装备、物资等应对准备。相关部门明确各自专业指挥长,高效应对各类事故灾害。
(八)严格考核巡查,严肃实施追责问责
35.严格考核巡查。完善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办法,细化分解考核指标,将重点企业一并纳入考核范围。对近年来发生过较大事故的行业和企业开展重点巡查。
36.严厉事故查处,严肃责任追究。坚持“四不放过”原则,对每起事故落实快查快处,及时公开调查处理情况。按照“谁调查、谁评估”的原则,落实事故结案一年内整改评估公开和责任追究制度,推动安全生产责任和事故整改措施有效落实。对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不到位、重点工作推进缓慢、重大隐患整改不力的,要通报批评、公开曝光、约谈问责。对瞒报事故、抽查检查应发现未发现、应处罚未处罚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的,依规依纪依法予以追责问责。
各街道、各部门、各企业要按照本通知要求,结合各自实际,尽快确定2023年安全生产工作思路、工作目标和工作任务,明确责任,细化措施,推动落实到位。
附件:重点任务分工
阳泉市矿区人民政府 2023年2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重点任务分工
序号 | 任务 | 主要内容 | 责任单位 |
1 | 强化政治引领 | 各街道、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将其作为政治理论学习的重要内容,每季度至少组织学习一次。坚决把安全生产要求贯穿各项工作全过程、各方面。 | 各街道、各部门 |
2 | 落实党政领导责任 | 4月底前制定出台区政府班子成员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和年度重点任务清单。区安委会每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分析研判安全形势,研究、安排安全生产工作。深化“678”工作法,各街道、各部门党政领导干部每月至少深入基层或企业1-2次,检查指导安全生产工作。 | 区安委办、各街道 |
3 | 压实部门监管责任 | 落实“三管三必须”要求,依法依规编制、完善和落实监管部门安全生产权力和责任清单,继续在危化品、消防、特种设备、道路交通等重点行业规范实施安全生产挂牌责任制,把监管责任落实到部门、科室和具体人员。及时明确景区玻璃栈道和游乐场所设施、电动自行车全链条、快递外卖、密室逃脱等新兴行业领域和职能交叉行业领域的安全监管职责,对危险化学品、燃气、道路运输、电动自行车等环节多的领域,相关部门要共进一步,抓实全链条监管。继续落实重点行业领域分类分级监管等制度,增强监管效能。 | 区应急局、区住建局、矿区消防救援大队、市交警一大队、区市场局、区工信局、矿区公安分局、市生态环境局矿区分局、区商务局、区行政审批局、区发改局等部门,各街道 |
4 | 突出企业主体责任 | 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实际负责人要严格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对本单位安全生产负总责,落实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和履职尽责承诺、考核记分等规章制度。依法设立安全管理机构,配齐配强安全管理人员,高危行业企业设置安全总监,重点行业企业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和技术团队。健全并落实全过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依法做到安全责任、投入、培训、管理和应急救援“五到位”。 | 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督促企业落实 |
5 | 完善全员安全责任 | 督促企业制定并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清单,建立健全从主要负责人到一线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并严格考核奖惩。上半年,各企业要针对全员安全生产责任清单开展一次专题培训,确保从业人员熟知掌握本岗位清单内容。严格遵守安全管理制度和规程标准,持续深化反“三违”活动。 | 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督促企业落实 |
6 | 严把安全准入关口 | 区发改、工信、行政审批等部门要建立完善并落实安全风险评估与论证机制,实施联合审查,严格规划、立项、建设等源头环节安全把关。严格执行安全设施“三同时”和安全生产许可制度,严把安全生产准入门槛。严格落实危险化学品“禁限控”措施,严禁承接其他地区转移的淘汰落后项目。 | 区发改局、区工信局、区行政审批局、区应急局、区住建局、市交警一大队、区市场局等部门分工负责,各街道 |
7 | 严格辨识防控风险 | 企业要建立完善安全风险防控体系,按照有关风险辨识标准,加强安全风险评估、危害辨识、分级分类和风险告知,从组织、制度、技术、工程治理、应急处置等方面进行有效管控。监管部门要每半年对监管企业进行一次风险评估分级,动态完善风险源清单和行业安全“四色图”;紧盯动火作业、受限空间作业、检维修作业等高风险环节,督促落实风险防控措施;在季节交替、天气变化及重要节点开展风险分析,确保风险始终可控在控。 | 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 |
8 | 精准排查治理隐患 | 6月底前,各街道、各有关部门要完善出台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分街道、分行业规范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台账,实施闭环管理。精准排查治理重大隐患,提请区政府挂牌督办,企业要定期将重大隐患整改落实情况向监管部门和职代会“双报告”,做到重大隐患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建立完善并落实安全生产“吹哨人”和举报奖励制度,及时发现和消除隐患。 | 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 |
9 | 加强执法保障 | 上半年,区委编办要会同应急管理、司法等部门开展一次调研,做好与市级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衔接。依法为执法人员参加工伤保险,鼓励为执法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 区委编办、区应急局、区司法局等部门,各街道 |
10 | 完善执法方式 | 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重点部门要编制年度执法检查计划,确定本级重点监管对象名单,3月底前向区司法局备案。综合运用“四不两直”明查暗访、异地交叉执法、“双随机、一公开”等方式,实施差异化、针对性精准监管执法。推广应用“互联网+执法”系统,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推行“执法告知、现场检查、交流反馈”工作模式,加强执法指导服务。 | 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各街道 |
11 | 提升执法能力 | 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要制定针对性强的行业安全生产执法检查表,对表对标开展检查,采取专家会诊、现场培训的办法,开展执法队伍岗位比武练兵、案卷评查等活动,提升执法队伍能力水平,下大力气解决“查不出问题”的问题。 | 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各街道 |
12 | 惩处违法行为 | 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和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经停产整顿仍未达到要求的,依法关闭取缔;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依法从严从重处罚;对存在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和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单位,依法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严格落实挂牌督办等监管措施;对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一律纳入“黑名单”实施联合惩戒,集中曝光。 | 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各街道 |
13 | 危险化学品 | 以防控重大安全风险、提升本质安全水平、提升技能素质水平。深入开展非法违法“小化工”整治攻坚、特殊作业专项整治、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及时开展专家指导服务,提升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全区共9家危化品生产销售经营企业,3家生产企业分别是:阳泉市兆宏工贸有限责任公司、阳泉华越机械多种经营设备有限公司新易涂料分公司、阳泉阳煤中小企业投资管理集团第八有限公司建材分公司。3家加油站(销售企业)分别是:中石化大村加油站、中石化赛鱼加油站、阳泉市中海国能汇丰石油销售有限公司桃南加油站,对上述6家危化品生产销售企业继续推进标准化资质建设(三级标准化)。 | 区应急局、区工信局、区人社局等部门,各街道 |
14 | 交通运输 | 持续开展重点营运车辆和重点驾驶人源头治理行动。紧盯“两客一危一货”等重点车辆,从严查处“三超一疲劳”、酒驾醉驾、无证驾驶、逆向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深化“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强化农村交通安全综合治理,持续开展农用车违法载人专项整治。继续推广道路交通事故重伤员“预担保、快抢救、后付费”新机制。加快推进辖区307国道、桃北西路等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危旧桥梁改造。推进公路安全防护设施和交通秩序管理精细化提升行动,排查治理交通事故易发多发路段问题隐患。 | 市交警一大队、区住建局、区农业农村局等部门,各街道 |
15 | 建筑施工 | 持续开展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压实参建方主体责任,严厉打击转包、挂靠、违法分包等违法违规行为。开展政府投资项目安全专项治理,重点排查整治旅游公路、老旧小区改造、雨污分流改造、校安工程等重点工程的高边坡、深基坑等关键部位的风险隐患。 | 区住建局、区农业农村局等部门分工负责,各街道 |
16 | 经营性自建房 | 加强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落实“双通知、一报告”要求,针对辖区160处经营性自建房进行动态监测,突出房屋所有人(使用人)的主体责任,压实属地责任和行业监管责任,制定“一栋一策”整治措施,实施分类整治、逐栋验收、对账销号。鉴定为C、D级的经营性自建房必须在工程措施完成并组织验收,以及完善整治措施信息、隐患控制情况后,进行安全隐患销号。 | 区住建局牵头,矿区公安分局、区自然资源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市场局、矿区消防救援大队等部门分工负责,各街道 |
17 | 燃气 | 推动老旧管网更新改造、全面完成矿区“三项强制措施改造”、巩固清理违章占压燃气管道专项整治工作成果;深化液化石油气安全整治,严厉打击掺混二甲醚、充装非自有气瓶、跨区域经营、私设供气站点等违法违规行为;重点排查辖区14家限上餐饮企业、5家大型农贸市场、23家学校等重点燃气使用场所安全隐患,继续推进用户端加装燃气泄漏报警装置;严厉整治销售不合格燃气灶具、波纹软管、减压阀等行为;对辖区煤层气开发利用分公司和熠达煤气公司两家燃气企业的经营许可进行一次动态考核,严把燃气经营准入关;推进燃气企业信息化、智慧化监测系统建设;加大对燃气用户用气安全常识的普及宣传,严厉查处第三方施工毁损燃气管网设施行为。 | 区住建局、市城市综合行政执法队、区商务局、区应急局、区市场局等部门分工负责,各街道 |
18 | 消防 | 围绕“防大火、控小火、遏亡人”,深化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突出人员密集场所、高层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文博单位、石油化工企业等重点场所的隐患治理,分门别类向社会单位制发消防技术要求和火灾防范提示,实行“一点一策”推动火灾隐患整治。加强老旧商住混合体、老旧住宅区、乡村、城乡结合部、“多合一”等重点区域的火灾防范措施,继续完善老旧小区改造内容,持续深化开展《畅通消防“生命通道”综合治理工作方案》。强化剧本娱乐经营场所、电动自行车、大型仓储物流等新业态新领域的消防安全源头管控。 | 矿区消防救援大队牵头,区住建局、区教育局、区民政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商务局、区文旅局、区卫健局、区应急局、区市场局、区发改局、市交警一大队、市城市综合行政执法队等部门配合,各街道 |
19 | 冶金工贸 | 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依法管企意识,在执法检查频次、执法检查内容等方面实施差异化监管,对存在安全生产失信行为的企业,实施联合惩戒。持续开展冶金工贸企业的环保设施、外包外委、安全培训、检测监控的专项行动。持续推进辖区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评级。针对企业开展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双重预防机制等方面的培训。 | 区应急局、市生态环境局矿区分局等部门,各街道 |
其他 | 特种设备、民爆物品、文化旅游、农业机械等行业领域也要结合实际开展专项整治。 | 区市场局、矿区公安分局、区文旅局、区农业农村局等部门,各街道 | |
20 | 提升灾害防治能力 | 加强各灾种应急指挥体系建设,厘清相关部门工作职责,加强会商研判,形成工作合力。积极推进国家和省级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推广应用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成果,持续推进我区23个应急避难场所维护工作,加强自然灾害防治重点工程建设,持续提升自然灾害防治能力。加强地震灾害防范,推进地震易发区房屋设施加固工程建设,做好震情监视跟踪研判,开展地震烈度速报和预警信息服务试运行。加强23个地质灾害点及地质灾害区域防范,建立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体系,及时发布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建立应对处置行动联动机制。突出做好冻融期、汛期等重点时段防范,及时组织我区涉险群众转移避险。 | 区减灾委办公室牵头,区发改局、区教育局、区财政局、区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矿区分局、区住建局、市交警一大队、区农业农村局、区应急局、区防震减灾中心等部门分工负责,各街道 |
21 | 加强森林草原火灾防范 | 严格落实林长制和森林草原防灭火行政首长负责制,依据我区森林火险程度,划分为76个森防网格,加强业务管理,规范巡护行为。通过设置46个常驻防火卡口等完善群防群控,采取“人防+技防”加强巡护巡查。强化森林草原火险火情监测预警,加强重点时段、重要节假日期间森林草原防灭火形势会商研判,严格执行我区关于禁止野外用火的决定,完善高火险期职能部门联合办公工作机制严厉查处野外违法违规用火行为。加快防火通道、防火隔离带、蓄水池等防火基础设施建设,组织开展森林草原火灾应急演练,绘制森林草原防灭火“一张图”,充分利用宣传条幅、微信、喇叭、防火宣传警示小视频等方式开展防火宣传教育,持续推进“防火码”应用。 | 区自然资源局牵头,矿区公安分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应急局、区发改局等部门配合,各街道 |
22 | 加强水旱灾害防范 | 加快实施中小河流治理、河道堤防维修、山洪沟道治理、桃河流域防洪能力提升等工程。压实各级河长责任和河道堤防安全包保责任,大力推进涉河建筑物、河道内林木等阻水问题清理整治。加强防范应对极端暴雨工作,强化暴雨预警与应急响应联动,健全临灾“关、停”刚性约束机制,果断组织受威胁群众撤离。统筹做好抗旱保供水工作。 | 区农业农村局牵头,区自然资源局、区应急局等部门配合,各街道 |
23 | 加强气象灾害防范 | 完善综合研判和信息发布机制,加强气象灾害监测预警预报,及时采取针对性的防范措施。推动城市及重点区域监测预警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城市及重点区域监测预警基础设施和重点行业领域企业防雷设施建设,严格气象灾害风险防控,积极开展人工增雨防雹助力减灾救灾工作。 | 区住建局、市交警一大队、区农业农村局、区应急局等部门配合,各街道 |
24 | 完善预警响应机制 | 进一步加强与市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市防汛抗旱指挥部联系,通过市气象预警平台,向区职能部门、各街道办事处、各村(社区)负责人(共计139人)发送气象预警信息;进一步健全多媒体预警信息即时共享机制,搜集重点区域居民联系方式(经排查,2022年居民296人),在关键时段,通过中国移动云平台发送短信及时传递气象灾害预警信息。进一步健全灾害预警“叫应”和应急响应联动机制,完善综合研判和信息发布机制,加强灾害监测预警预报,严格按照各项灾种应急预案指导,强化预警行动措施落实,做到精准响应。 | 区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矿区分局、区住建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应急局、区防震减灾中心等部门分工负责,各街道 |
25 | 推进城市安全发展 | 各街道、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落实《阳泉市矿区推进城市安全发展实施方案》,在去年建设本质安全项目基础上,加强公共安全管理,推进老旧管网更新、老旧小区改造等公共安全基础建设,全力推动任务的落实,积极配合创建安全发展示范城市。 | 负有安全监管职责部门,各街道 |
26 | 充实基层监管力量 | 健全完善街道应急管理组织体系,配齐配强安全监管执法人员,加强基层消防等应急力量建设,推动执法力量下沉。强化行政村(社区)基层网格化管理,每个村和居委会都要确定安全网格员,真正把安全监管的触角延伸到基层。 | 区应急局、矿区消防救援大队等部门、各街道 |
27 | 完善安全经费保障 | 各街道、各部门要保障安全生产基础设施建设和安全监管能力建设经费,主要用于风险隐患治理、执法装备配备等方面。所有企业要依法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提升企业安全保障能力。在高危行业领域继续推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切实发挥保险机构有序参与企业风险管控和事故预防的功能。 | 负有安全监管责任部门,各街道 |
28 | 强化科技信息引领 | 积极推广应用国家和省级建设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信息化系统,提高专业化、智能化、精细化水平。在高危行业领域探索建立双重预防机制信息系统。加快突发事件现场指挥信息系统和应急PDT窄带无线通信网建设。 | 区应急局、区科技局、区财政局等部门、各街道 |
29 | 推进安全达标建设 | 督促高危行业企业达到三级或者合格标准,同时实行动态管理,对发生事故的按规定取消标准化等级。加强新材料、新业态和新领域消防标准化建设。将企业标准化建设情况作为分类分级的重要依据,实施差异化监管。 | 负有安全监管职责部门 |
30 | 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培训 | 深化安全培训“走过场”专项整治,严格“三项岗位人员”培训考核,督促企业落实全员安全培训,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操作技能。对发生的较大以上事故或典型事故,采取召开现场会、通报、制作警示教育片等措施开展警示教育。在广播、电视、报刊等主流媒体开设安全生产专栏,及时宣传报道安全生产动态。开展安全宣传“五进”、安全生产月、防灾减灾宣传周等主题活动,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普及安全生产知识常识,营造良好氛围。 | 区应急局牵头,区有关部门分工负责、各街道 |
31 | 健全应急预案体系 | 制定全区应急救援总体预案,完善行业应急救援专项预案,形成上下衔接的预案体系。年内,至少组织一次综合性应急演练,16个区级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各自组织开展一次实战化演练或桌面推演。各生产经营单位按规定组织应急演练,提升应急处置能力。 | 区应急救援总指挥部办公室、区各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各街道 |
32 | 强化应急队伍建设 | 按照“全灾种、大应急”的要求,加强消防、应急等主力军建设。完善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与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社会救援力量的联勤、联训、联战工作机制,开展联战联训协同练兵,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 区应急局、矿区消防救援大队等部门、各街道 |
33 | 加强应急物资保障 | 进一步扩大应急救灾物资储备规模,增加储备品种。定期对各类应急救援装备进行检查维护,确保完好可用。完善区救灾物资储备库,建立健全救灾物资储备多渠道保障和调用协调机制。 | 区应急局、区发改局、区财政局等部门,各街道 |
34 | 有效处置事故灾害 | 严格落实24小时领导带班和专人值班制度,推进值班值守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加强会商研判和应急调度,做好应急救援队伍、装备、物资等应对准备。相关部门明确各自专业指挥长,高效应对各类事故灾害。 | 区安委会成员单位、各街道 |
35 | 严格考核巡查 | 完善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办法,细化分解考核指标,将重点企业一并纳入考核范围。对近年来发生过较大事故的行业和企业开展重点巡查。 | 区安委办 |
36 | 严厉事故查处,严肃责任追究 | 坚持“四不放过”原则,对每起事故落实快查快处,及时公开调查处理情况。按照“谁调查、谁评估”的原则,落实事故结案一年内整改评估公开和责任追究制度,推动安全生产责任和事故整改措施有效落实。对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不到位、重点工作推进缓慢、重大隐患整改不力的,要通报批评、公开曝光、约谈问责。对瞒报事故、抽查检查应发现未发现、应处罚未处罚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的,依规依纪依法予以追责问责。 | 区安委办、区负有安全监管职责部门、各街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