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直各有关单位:
现将《阳泉市矿区营商环境创新提升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阳泉市矿区人民政府
2022年12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阳泉市矿区营商环境创新提升行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各项决策部署,深入实施营商环境首位战略,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创优营商环境,助力市场主体倍增工程,激发矿区高质量发展新活力,结合实际,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调研山西重要讲话重要指示,认真落实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和市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围绕更好服务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目标、市场主体倍增工程,以市场主体需求为导向,以企业群众满意度、获得感为标准,坚持锻长、补短、强优、争先,在更大范围、更宽领域、更深层次、更高水平深化改革创新,推进全链条优化审批、全过程公正监管、全周期提升服务,推动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更好结合,加快打造“三无”“三可”营商环境,更大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为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工作目标
对标先进城市的实践,聚焦市场主体和群众关切,加速助力市场主体倍增,加快打造“三无”“三可”营商环境,为全方位推进高质量发展提供支撑。
——2023年末,“互联网+监管”应用率超过 80%,以企业为中心的全生命周期服务水平显著提高,政务服务效率显著提升,政务服务标准化体系基本建成,力争营商环境考核结果持续提升。
——2025年末,全区市场主体数量实现倍增,“互联网+监管”主要行业应用基本实现全覆盖,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建设取得显著成果。
三、重点任务
(一)着力打造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
1.破除妨碍公平竞争的不合理限制。全面清理资质资格获取、招投标、政府采购、权益保护等方面妨碍公平竞争、生产要素市场化配置和商品服务流通的不合理限制条件。完善公平竞争审查机制,推进实施第三方评估,加大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力度。清理规范涉企收费,健全遏制乱收费、乱摊派的长效机制,着力纠正各类中介垄断经营、强制服务行为。
2.建立营商环境法治保障共同体。建立由机关单位、专业院校、社会组织等共同参与,完善制度设计、执行主体和规范对象的常态化沟通机制,疏通营商环境建设中存在的制度性瓶颈和体制机制问题,增强发现、研究、解决营商环境法治问题的系统性,为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提供智力支持。
3.开展市场主体法律顾问服务试点。探索开展市场主体法律顾问服务网格化全覆盖试点,为所有市场主体提供公益性、基础性、普惠性法律顾问服务,逐步实现全区全覆盖。
4.加强市场主体合法权益保护。依法、平等、全面保护企业家自主经营权、财产权、知识产权和其他合法权益,严格区分经济纠纷与刑事犯罪,定期组织对涉及重大财产处置的产权纠纷、民营企业和投资人犯罪案件依法进行排摸甄别,严厉打击侵犯民营企业投资者、管理者和从业人员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进一步规范罚款行为,全面清理取消违反法定权限和程序的罚款事项,从源头上杜绝乱罚款。
(二)着力打造高效便捷的政务环境
5.开展极简审批“三个一批”行动。探索开展投资项目免予技术评审行动,即:对不涉及公共利益和公众安全的重大项目,不涉及环保、生产、生命财产安全的企业投资项目,实施承诺制办理的政府服务项目,原则上不再组织技术评审,实行设计人员终身负责制。探索开展智慧审批服务,推动涉企简易审批事项“秒报秒批”,优化提升市场主体审批服务体验。
6.探索开展企业开办注销极简审批。深化企业开办“1110”改革,探索企业开办全程网上办理,一次性免费发放营业执照、税务Ukey、全套印章,推动实施新开办一般企业半日办结。探索推行企业简易注销登记,拓展简易注销登记适用范围。推进全量涉税涉费业务实现“一厅办理”。探索推行“十一税合一”申报,实现企业开办、办税缴费“一网通办”。开展发票电子化改革,探索开展24小时在线免费为纳税人提供电子发票申领、开具、交付、查验等服务。
7.优化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管理制度。按照“全国一张清单”管理要求,进一步优化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管理制度。任何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增设民营企业准入条件,在要素获取、准入许可、经营运行、政府采购、招投标等方面,对包括民营企业、外资企业在内的各类所有制企业平等对待。清理废除与企业性质挂钩的行业准入、资质标准、产业补贴等规定和做法。进一步优化市场公平竞争投诉机制,以信息公开和有效监督保证“非禁即入”。
8.深化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改革。深化“一址多照”“一照多址”改革,支持个体工商户线上、线下“一照多址”经营。探索对已使用实体经营场所(不含集群登记地址)办理营业执照登记的,可直接在网上开展经营活动。深化集群注册改革,允许托管公司以自己的住所地址,为无固定办公场所的创业者和新业态市场主体办理集群登记,并持续优化托管服务。探索对外卖小哥、快递员、网络主播等新业态劳动者提供办理个体工商户集群登记便利。
9.健全完善涉企经营许可承诺制。深入推进“证照分离”全覆盖改革,探索对“证照分离”改革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实行清单式管理,依法公开调整,落实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审批服务等改革事项,实现市、县两级同一事项一套标准、一个规范。加强“一业一证”平台建设,优化、再造跨部门、跨层级线上审批流程,提高数据归集共享和协同服务能力。
10.提升涉企经营审批效能。加快全区电子证照库建设,推进电子证照和电子印章的应用,实现电子证照市域范围通用。推动部门资源共享、资料共审、窗口共建,最大限度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优化税务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医疗保障等部门社会保险征缴推送数据传输共享方式,实现社保数据“领跑”、缴费人“零跑”,推动社保费税务征缴的“一厅联办”“一窗通办”“全市通办”。探索供排水、供电、供气、供暖等小型市政设施接入实行企业零上门、零审批、零投资“三零”服务。
11.优化招标投标政府采购服务。开展全面清理招标人在招标投标活动中设置分支机构设立、行政区域限定等不合理条件或者隐形门槛和壁垒的行为。探索降低创新产品政府采购市场准入门槛。鼓励采购人提高中小微企业预留份额和预付款比例,加大价格评审优惠力度。
12.优化知识产权保护和服务。推进知识产权申请便利化,强化知识产权运用,提升知识产权融资效益,开展打击知识产权侵权专项行动,建立健全知识产权全链条服务和快保护体系。健全完善知识产权市场化定价和交易机制,强化“政企银保服”联动,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入园惠企”专项行动,推动商业银行在产业园区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集中授信业务,推进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保险、证券化,通过知识产权金融创新促进知识产权价值实现。
13.优化纳税人申报缴费服务。探索推进“十一税合一”申报,纳税人在电子税务局通过“财产行为税和企业所得税合并申报”可同时完成财产行为税和企业所得税申报。积极推进小微企业按季度申报,探索企业财务报表与纳税申报表自动转换。探索全面推行电子发票(票据),加强与财务核算、档案管理系统衔接,推进电子发票(票据)无纸化报销、入账、归档、存储,实现办税缴费100%“掌上办”。到2023年,年度纳税次数、纳税时间分别压减至5次、80小时以内,增值税发票电子化率达到90%以上。
(三)着力打造诚实守信的信用环境
14.建立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制度。强化重点行业信用体系建设,推动在市场监管、税务、工程建设、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生态环境、矿产资源、能源等重点领域率先建立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制度,开展信用等级评价。健全完善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制度,积极参与推进与其他地区的信用标准互认,实现跨地区信用信息交换共享和联动奖惩。
15.加快构建新型综合监管机制。健全完善以信用监管为基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互联网+监管”为主要应用的新型综合监管机制。开展科学编制年度监管计划,同一年度内对信用风险低、信用水平高的同一市场主体的抽查原则上不超过2次,切实减轻企业负担。探索依托省“互联网+监管”系统,建立跨地区、跨部门、跨层级的联动响应和协同监管机制,运用系统相关功能实施协查协办、移送移交、联合执法,违法线索互告、监管标准互通、执法结果互认,实现“一处发起、全网协同”。探索推进“综合查一次”监管改革,实现企业群众有求必应、政府部门无事不扰。
16.探索更具弹性的包容审慎监管。探索完善行政管理容错机制,依法编制从轻处罚事项清单、减轻处罚事项清单和首次轻微违法免予处罚事项清单。探索开展“沙盒监管”、触发式监管等包容审慎监管方式。进一步细化、量化行政处罚标准,防止执法随意、标准不一等现象。率先在市场监管、文化监管、劳动监察、生态环境等领域,实施由“信用山西”网自动提供信用报告代替企业跑相关部门办理无违法违规证明,逐步扩大以信用报告代替办理相关证明手续,更好利企便民。
17.强化重点领域全链条监管机制。探索建立重点监管清单制度,明确重点监管事项、程序、方法等。根据市场主体风险等级,加大对重点监管对象的检查力度和频次。探索对直接涉及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等特殊重点领域,实行全主体、全品种、全链条的严格监管,守住质量和安全底线。探索应用物联网、区块链等技术,对食品、疫苗、药品、医疗器械、特种设备、危险化学品等重点产品,建立健全基于物联网标识的追溯体系,形成来源可查、去向可追、责任可究的信息链条。健全完善互联网医院监管平台各项功能,接入互联网医院系统,建立接入互联网医院监管平台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的监管机制,强化互联网医疗执业行为评审评价,强化医师执业行为的监管。
18.探索企业重整期间信用修复机制。建立健全信用评价与修复工作规范,依法依规归集并公示企业重整相关信用信息,加强市场监管、税务、银行、保险、证券等部门信息共享交互,为符合条件的破产重整企业开展信用修复,并及时将修复后的评级推送至“信用山西”平台、省“互联网+监管”系统,及时调整信用限制和惩戒措施。
19.健全完善政府守信践诺机制。建立健全“政府承诺+社会监督+失信问责”制度,持续开展政务失信专项治理,全面清理“新官不理旧账”问题。进一步做好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建立健全政府清欠工作机制,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的监督检查,保障及时支付中小企业款项。建立政务诚信评价机制,定期对各级各部门开展政务诚信评价,主动维护政府诚信。建立健全政务诚信诉讼执行协调机制,人民法院定期将涉及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定向推送至相关部门,加大对失信行为的惩戒。
(四)着力打造开放开明的人文环境
20.打造政策全生命周期服务链。强化涉企政策从研究制定、执行落实、修订完善到废止退出全过程管理,严格落实市场主体参与政策制定制度。充分利用全省统建的涉企政策云平台,汇聚各类惠企政策。聚焦惠企待遇、普惠金融、综合税费、专项资金、用工就业、服务贸易等领域,整合优化各类应用场景推出“政策导航”,推动企业找政策向政策找企业转变,实现服务事项点单式申请、非接触式办理,企业信息精准匹配。推行认定类、指标达成类等政策“顶格优惠”“免申即享”,符合条件的企业免予申报、直接享受政策。
21.打造企业全生命周期服务链。探索围绕企业“初创、发展、退出”全生命周期,聚焦企业从注册登记到生产经营过程中用工、融资、税费、招标采购、知识产权、法律等服务到注销或者破产等全生命周期事项,逐项分类梳理,编制企业全生命周期服务事项清单。聚焦服务市场主体倍增工程,强化市场主体培育,整合推出一批“企业全生命周期”服务标准套餐。
22.打造项目全生命周期服务链。推进省级多系统整合替代、智慧化迭代升级,实现项目全程电子化申报、全程不见面审批、全程可追溯监管。探索聚焦重大项目、重点工程招商引资、项目签约、立项等,推行“首席服务秘书”制度,实行一对一“保姆式”服务。探索对省市区重点投资项目实行“项目长责任制”,为项目落地提供高质量服务。
23.打造自然人全生命周期服务链。围绕自然人出生、户籍、教育、就业、住房、医疗、婚姻、生育、退休、后事等10个阶段全生命周期事项进行精准梳理,编制自然人全生命周期服务事项清单,整合推出“一件事”办理套餐。
24.打造基本公共服务普惠共享链。坚持把企业群众的关键小事当成政府部门的心头大事,抓实办好。全面放开购房、租房、投靠、就业及人才落户限制,取消其他前置条件和附加限制。加快完善以公租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和共有产权住房为主体的住房保障体系,扩大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增加义务教育资源供给,保障持有居住证的适龄随迁子女在流入地义务教育学校入学。构建多层次的医疗保险制度,解决好就医难、报销难问题。推动电子健康档案、报告结果等信息对个人开放查询。支持公共体育场馆免费或低收费开放,打造城市社区“10分钟健身圈”。
(五)着力打造优质完善的要素保障环境
25.深化“承诺制+全代办”改革。制定出台推动“承诺制+全代办”改革尽快落地的配套办法。坚持政府定标准、企业作承诺、过程强监管、信用有奖惩,进一步拓展延伸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范围。建立项目前期服务机制,量身定制“一项目一方案一清单”审批服务。
26.建立以市场为导向的创新要素配置体系。健全创新激励保障机制,构建充分体现知识、技术等创新要素价值的收益分配机制。明晰创新主体和市场主体间产权关系,推进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和企业科研力量优化配置和资源共享,推动更多创新成果进入市场。发挥市场对技术研发方向、路线选择和创新资源配置的导向作用,推动市场主体间联合创新、创造、创业,改进科技项目组织管理方式。
27.便利市场主体融资服务。持续推进“政银企”常态化对接工作机制,推动“政银企”信息互通、共享应用,创新信用贷款产品,强化银企融资对接。推动银行机构和涉信贷有关部门压缩各环节办理时限,简化申请材料。推动银行、担保机构等制定并落实贷款尽职免责办法。发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创新符合中小企业轻资产、重智力特征的金融产品。
28.打造人才集聚洼地。着力建设吸引和集聚人才的平台,探索人才发展体制机制综合改革。探索实施更加开放的人才引进政策,优化重点区域和重点产业领域人才支持政策。加快建立以创新价值、能力、贡献为导向的人才评价体系,形成并实施有利于科技人才潜心研究和创新的评价体系。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
健全完善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工作规则,聚焦国家评估内容,组建各项指标创新提升工作专班,定期研究调度、定期督查通报、定期评估考核全区营商环境创新提升行动推进落实情况。完善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分管负责同志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夯实主要负责同志作为优化营商环境第一责任人的履职评价。各有关单位要细化实施方案,形成工作有力度、成果可预期、市场有感受的任务清单,并报区营商办备案。
(二)强化法治保障
开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山西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贯彻实施执法检查。积极推进告知承诺核查监管等重点领域配套立法。定期开展政策法规专项清理行动,2023年底前,基本实现与打造“三无”“三可”营商环境要求不一致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100%清理,新制定的100%审查。以巩固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实践经验和营商环境创新提升为突破口,积极争取调整适用一批法律法规规定,为深化营商环境改革保驾护航。
(三)强化信息支撑
深入推进数字政府建设,加快政府治理数字化转型,充分发挥大数据对政府管理、服务、运行的深度赋能。依托全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扩大我区与省、市之间的系统互联互通和数据共享范围,推动实现电子证照、政务数据更多地域授权和场景授权。深化全区政务信息资源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建设,提升数据汇聚、治理、共享、开放和开发利用能力,推进全生命周期数据治理,实现更大范围、更高效率的数据资源互通共享和深化应用,为营商环境创新提升行动提供坚实信息保障和数据支撑。
(四)强化宣传培训
将营商环境宣传推介纳入全区宣传工作重点,全面系统开展营商环境和涉企政策宣传解读,多渠道、多形式、多层次、常态化组织优化营商环境主题宣传活动,在全社会营造办事情“靠制度不靠关系”的社会氛围。充分利用“网、微、屏、端”等新媒体,讲好矿区改革故事,宣传矿区营商典型,提升矿区营商环境建设品牌知名度。在政府部门门户网站开设“三无”“三可”营商环境建设专栏,录制专题宣传片,展播“政策天天讲”微视频,举办“营商环境大讲堂”,开展专题业务培训,组织进企业、进广场、进社区宣传活动,提高优化营商环境政策举措、改革成效市场主体覆盖面、知晓率、可及度。
(五)强化督导考评
加强对营商环境创新提升行动的督促指导,重大改革、重点工作纳入“13710”信息化督办系统,实施清单式、项目化全程跟踪督办。建立典型案例通报机制,既抓正面宣传,又抓负面曝光。创新考核评估方式,突出市场主体感受度和政策落实,加快构建具有我区特色的营商环境考评体系,推动全区营商环境水平持续提升。强化考评结果应用,对工作成绩突出、成效显著的单位和个人予以通报表扬,对推进落实不力、进度滞后的进行约谈,对严重损害营商环境的,依纪依法向有关部门移交问题线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