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街道办事处,区直各部门、各单位:
《阳泉市矿区2024年度跨部门综合监管实施方案》已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阳泉市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8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阳泉市矿区2024年度跨部门综合监管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跨部门综合监管的实施意见》(晋政办发〔2023〕39号)《阳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深入推进跨部门综合监管实施方案的通知》(阳政办发〔2023〕72号)要求,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坚持放管结合、放管并重,加快完善风险隐患突出的重点领域、新兴领域跨部门综合监管制度,建立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配合、齐抓共管的协同监管机制,提高监管效能,进一步培育和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2024年底前,建立跨部门综合监管重点事项清单,制定合规经营指南(即“一业一册”),理清责任链条,明确责任分工,完善协同监管机制。各行业主管部门或牵头部门按事项清单制定年度工作任务,明确工作方案,着力推动综合监管实施,解决多头监管、重复检查、多头执法等问题,实行“进一次门、查多项事”。
二、主要任务
(一)建立运行机制。各行业主管部门或牵头部门要会同相关监管部门建立跨部门综合监管协调会商机制,定期分析研判和协调解决工作推进过程中发现的共性突出问题和需联合会商的重大事项;建立情况通报制度,定期通报综合监管工作计划、实施过程等情况;对跨部门综合监管重点事项参考合规经营指南(参照版)进一步细化制定各行业、各领域的合规经营指南(即“一业一册”),一次性告知市场主体合规经营要求,并通过政府网站、政务媒体等渠道公开发布,稳定市场主体监管预期。区级跨部门综合监管事项清单经司法部门合法性审核确认并汇总后公布。
(二)明确目标任务。在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危险化学品、燃气、特种设备、校外培训机构等直接关系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公共安全和潜在风险大、社会风险高、人民群众关心关切的重点领域,各行业主管部门或牵头部门要统筹制定年度抽查工作计划,严格按照行业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制度执行。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涉密等情形外,全部纳入省“互联网+监管”系统统一管理。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等“三项”制度,全面清理规范行政处罚事项,推进行政执法标准化建设。
(三)创新协同方式。各行业主管部门或牵头部门要大力精简整合抽查事项,梳理检查对象名录库,合理确定抽查比例、频次,减少对市场主体的干扰。发现涉及行业性、区域性违法违规行为或存在普遍性、多发性问题的,要及时组织开展跨部门联合检查或专项整治。对同一市场主体一段时间内多次被检查、同一事项不同地区处罚差异较大等情况,要及时通告有关部门核查,防止发生多头检查、多头执法等现象。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投诉、举报、舆情等信息分析研判,依托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等多种渠道发现违法问题线索,建立健全问题线索的分办、转办和查处工作机制。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实施。各行业主管部门或牵头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把推进跨部门综合监管作为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打造一流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加强对跨部门综合监管工作的统筹协调和整体设计,破除信息孤岛,形成高效协同的运行机制。持续加大监管保障力度,定期研究工作中存在的痛点、难点、堵点问题,确保责任明确、保障到位、任务落实。
(二)加强督查考核。通过专项督查、定期评估等方式,及时掌握工作进度,指导推动工作有序开展,建立情况通报机制,多形式、多渠道向市场主体推送监管信息。建立联合督导制度,对工作落实不到位,职能作用发挥不充分等情况进行督导检查,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地见效,各项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三)加强宣传培训。各行业主管部门或牵头部门要结合实际大胆探索跨部门综合监管的新模式,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新媒体等平台,多形式多渠道宣传推广跨部门综合监管的经验做法和成效,提升跨部门综合监管的社会影响力和公众知晓度。要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强化业务培训,提升跨部门综合监管能力和水平。
(四)加强成效显化。各行业主管部门或牵头部门要创新多样化综合监管协同方式,聚合力,提效能,要在年底前提交经验做法、进展成效及年度总结等,真正使综合监管体制更加健全、监管制度更加完备、市场竞争更加公平有序,监管精准化水平明显提升。
附件:1.《阳泉市矿区跨部门综合监管重点事项实施清单(第一批)》
2.《阳泉市矿区跨部门综合监管重点事项合规经营指南(参照版)》
1.《阳泉市矿区跨部门综合监管重点事项实施清单(第一批)》.pdf
2.《阳泉市矿区跨部门综合监管重点事项合规经营指南(参照版)》.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