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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泉市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公布阳泉市矿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区直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公布〈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国办发〔2023〕5号)、《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山西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晋政办发〔2023〕64号)和《阳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阳泉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阳政办发〔2023〕88号)要求,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公布《阳泉市矿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以下简称“区级清单”),并将相关修订情况通知如下。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修订情况,新增行政许可事项“举办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许可”,由省体育局主管,省体育局、市县级审批服务管理部门实施;将省体育局主管的“临时占用公共体育设施审批”修改为“临时占用公共体育场地设施审批”。

二、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新增行政许可事项“烟花爆竹经营许可”,由省应急厅主管,省、市、县三级应急管理部门实施。

三、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新增行政许可事项“边境管理区通行证核发”,由省公安厅主管,县级公安机关实施。

四、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修订等情况,对部分行政许可事项的实施机关、设定和实施依据等内容作出调整。

另外,按照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区政府工作安排,区级审改牵头部门牵头编制全区统一的“区级清单”(见附件),请你们严格遵照执行。

附件:阳泉市矿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pdf

阳泉市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2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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