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办各街道办事处、区直各部门、驻区各单位:
根据《山西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要求,现决定废止《阳泉市矿区计划生育奖励优待社会保障办法》(阳矿政发〔2003〕20号)。上述文件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废止。
阳泉市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