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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泉市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阳泉市矿区消防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区直各部门、各单位,驻区各有关单位:

《阳泉市矿区消防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已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此件公开发布)

                  阳泉市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2月6日

阳泉市矿区消防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

 2022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是贯彻落实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市第十三次党代会、区第十次党代会精神,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关键一年。我区紧紧围绕市委“14510”总体思路和部署,以“一城三区”建设为发展路径,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服务并深度融入新发展格局。为全面提升区全方位高质量发展期间社会火灾预防和灭火应急综合救援水平,全力服务保障矿区社会发展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提升消防工作综合治理能力和水平,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山西省消防条例》《山西省消防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阳泉市消防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等法律法规和政策性文件,结合区经济社会发展实际,特编制本规划。

一、“十五”时期我区消防工作发展的基本情况

“十五”期间,区消防救援事业市、区两级党委、政府领导下着力破解消防机制难题、创新消防管理方法、夯实火灾防控基础、提升队伍应急救援能力,社会消防安全环境明显改善,确保了火灾形势持续平稳,为全区经济发展、社会进步、人民安居提供了强有力的消防安全保障。

(一)社会面火灾形势持续稳定。“十三五”时期,全区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打通生命通道”“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夏季消防安全检查”“冬春火灾防控”等一系列消防安全专项治理行动,协同治理违规搭建彩钢板房、群租房等城市管理顽疾,集中排查整治文物建筑、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单位、大型商业综合体、老旧住宅小区等各类火灾隐患。成立各部门联合检查组,通过与区各部门联合检查,依法查封消防违法场所,有效预防和遏制了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的发生,全区消防安全环境得到持续大幅改善。

(二)社会化消防工作格局初步形成。全区积极贯彻“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消防工作原则。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各行业主管部门以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为抓手,常态落实议事协调、会商联动、联合执法、督查督办等工作机制。社会单位以加强“四个能力”建设为载体,全面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公众消防常识知晓率和疏散逃生能力得到提升,全区基本形成了齐抓共管的消防工作格局。

(三)社会消防治理机制优化创新。坚持依法治火、综合治理,社会消防治理体系不断创新。区政府设立消防安全委员会,建立消防安全形势分析制度,健全重大及区域性火灾隐患等重大消防安全问题督查督办和跟踪问效机制。不断加强基层消防力量建设,6个街道办事处建立消防安全委员会及消防工作站,依托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网格化平台,建立健全街道、社区、居民小区“三张网”,形成覆盖全域的消防监管网络,社会消防治理机制日臻成熟。

(四)公共消防基础建设递进发展。区政府加大财政投入,落实区级财政消防经费保障机制,统筹推进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和多元消防力量建设。“十三五”时期,逐年递增消防业务经费,消防基础建设稳步推进,新改建市政消火栓66个,改建小型消防站1个,拟建一级普通消防站1个,新购消防车辆1部、各类消防装备器材1500件(套)。深化消防技防设施建设,推广安装独立式感烟探测器2701只、电动车智能充电设备66套。截止2020年末,全区街道、社区、重点单位共有微型消防站93个,公共消防基础建设取得长足发展。

(五)应急救援工作成效显著。立足辖区灾害事故特点,编制细化了灭火和抢险救援调派响应等级,制定了灭火作战、抢险救援、跨区域增援、重大活动消防勤务预案,常态化开展模拟化、实战化训练,定期组织拉动演练;强化消防力量体系建设,探索组建地震、水域、山岳救援攻坚专业化队伍;完善重大城市灾害事故应急处置机制,各部门联动作战能力不断加强。

(六)群众消防安全素质不断提高。持续推进消防宣传“五进”工作,开展“119消防宣传日”“红门开放日”“中小学生消防作文、绘画征集”等一系列消防主题宣传活动。加强重点行业领域和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培训,面向文化和旅游系统、教育系统、养老机构开展消防安全知识培训,加大社区网格员、重点单位消防控制室操作人员业务培训力度,公众关注消防、参与消防的氛围逐步浓厚。

五”期间消防工作面临的主要挑战

“十五”时期,是我区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实施转型发展等战略举措的重要阶段。从全区的消防安全形势来看,虽然火灾形势总体平稳可控,但消防安全基础薄弱和保障能力不足的问题仍比较突出,形势依然严峻,消防工作面临更大压力、更多挑战。

(一)社会消防安全责任制有待进一步落实。各行业主管单位消防监管职责不明确、奖惩机制不完善,能充分履行组织本行业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和督促整改火灾隐患职能。行政监管部门之间配合不够,基层网格化、派出所消防管理作用发挥有限,消防安全源头管理和消防违法行为查处仍存“盲区”。一些社会单位消防安全观念淡薄,消防安全自我管理水平较低,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任重道远。

(二)消防器材装备还不能满足大型灭火救援工作的需要。消防器材装备还不能满足大型灭火救援工作的需要。目前,个人防护装备配备率达到虽已达100%,但综合应急救援队伍装备器材缺口还比较大,尚未达到配备标准。

(三)火灾隐患整治工作能力有待加强。“十五”期间,火灾形势总体平稳,但随着城乡发展一体化、新型城镇化、产业集群化进程的加快,高层、地下、城市大型综合体、易燃易爆场所、“三合一”场所、“九小”场所等建筑日益增加,火灾防控的难度不断加大,对传统消防安全监管方式和消防技术水平提出了新的挑战。

(四)群众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广大群众还没有形成自觉的消防安全防范和保护意识,消防宣传手段、形式、内容等缺乏针对性和吸引力,未能严格按照《全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纲要》(公通字〔2011〕20号)和有关规定,落实公共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对象、课时、内容等要求,每年因公众消防意识薄弱、缺乏消防常识而引发火灾、造成伤亡的情况还比较普遍,特别是“小火亡人”暴露出的群众消防安全意识不高、自防自救能力差等问题较为突出。

“十五”时期消防工作发展指导思想和目标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及全国两会精神,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重要论述、重要训词和视察山西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紧紧围绕“对党忠诚,纪律严明,赴汤蹈火,竭诚为民”,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坚持城乡协调发展,统筹发展和安全,构建科学、精准、高效的服务保障体系,为区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一城三区”建设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定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始终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贯彻市委决策部署,发挥好区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作用

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始终把保障经济发展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摆在首位,坚守安全底线,筑牢安全防线,注重预防为主,着力防范化解重大消防风险,及时消除各类火灾隐患和致灾因素,不断完善消防工作体制机制,持续改善消防安全条件,确保消防安全形势平稳。

坚持改革创新。深入推进消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准确把握消防事业发展新形势和新变化,深化改革,主动创新,优化营商环境,创新消防安全防控网络和消防监督监管模式提升社会火灾防控水平。

坚持统筹推进。紧密结合矿区建设实际,紧扣区高质量发展目标需求,将消防事业发展融入区高质量发展体系,夯实基层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基础,补齐补强公共消防基础设施,科学布局消防救援力量,形成消防队站+小型站+社区微型站+企业志愿站+乡村义务站五个层级的消防综合应急力量布局。

坚持多元共治。落实“三管三必须”要求,推动落实行业主体责任,加大单位主体责任落实监管力度,强化群策群防群治,加大宣传培训和科普力度,推行行业标准化管理,推广“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机制,不断提升社会消防安全意识和自救逃生能力,构建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参与、人人享有的多元共治共享格局。

坚持科技引领。紧紧依靠矿区数字经济、数据中心建设,充分利用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数据平台,推进智慧消防场景应用,推广先进技术装备,加强公安、应急、消防等部门资源共享,强化科技监管、数字监管、智能监管。

(三)主要目标

通过全面实施第十四个五年消防规划,“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消防工作格局和社会化网络基本形成,消防工作与经济发展相适应,责任制全面落实,群众消防安全意识明显增强,社会化消防工作格局基本形成,公共消防设施和消防装备建设基本达标,社会消防安全环境明显改善,全社会对火灾和其他灾害事故的抗御能力明显提高,杜绝发生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火灾形势总体平稳。

“十五”时期消防工作发展的主要任务

(一)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进一步健全“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消防安全责任体系,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权责一致、失职追责”“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要求,健全党委政府会议、安委会定期研究部署消防工作制度,完善政府警示约谈、督查考核机制,分层级、分行业签订消防工作目标责任书,将消防工作纳入政府民生工程。充分发挥安全生产委员会、消防安全委员会作用,健全行业部门定期分析研判、会商、联合执法工作机制,每季度通报情况,遇有重大事项、重要节点发送警示提示,建立线索移交、督办帮办、集中曝光等制度,推动行业系统标准化管理。加快推动社会单位主体责任落实,强化社会单位“四个能力”建设,培养消防安全管理“明白人”“吹哨人”。

(二)加强火灾隐患精准治理。建立健全常态化火灾隐患排查治理机制,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推行专家检查制度,定期开展城市区域、火灾高危单位、省级及以上文物建筑消防安全风险评估,及时发布风险评估结果。加强重大火灾隐患和区域性火灾隐患整治工作,持续实行重大火灾隐患挂牌督办。结合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深入开展打通“生命通道”、重点场所治理、突出风险整治等工作,定期对文物建筑、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单位、人员密集场所、教育培训机构、物流仓储、旅游景区等重点场所区域开展专项治理,集中整治电动自行车、外墙保温材料、彩钢板建筑、家庭加工作坊等消防安全突出问题,将农村地区火灾隐患治理、老旧小区消防安全改造纳入政府年度目标任务,将防火分隔、安全疏散等消防安全条件纳入村民自建商住房的审批管理内容,依法严格审核、验收,确保满足消防安全要求。建立火灾隐患数据库,开展社会单位火灾隐患电子信息录入,实行分类分级管理和精准化治理。引导公共聚集场所、火灾高危单位投保火灾公众责任险,鼓励大型医疗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建筑高度超过100米的高层公共建筑等社会单位聘用相应级别的注册消防工程师或者相关工程类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参与消防管理。

(三)创新消防安全监管模式。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信用监管为基础,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互联网+”监管为支撑,强化事故倒查追责,构建适应新产业、新业态、新形势特点的“五位一体”消防新型监管模式。扩大“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覆盖面,完善市场主体单位库更新机制,科学设定抽查范围、抽查事项和抽查细则,制定年度检查计划,提高对火灾高风险场所、严重违法失信对象的抽查率。强化重点监管,聚焦新能源、新材料、物流仓储等火灾多发行业领域和重大节日、重要节点,盯紧突出风险隐患和违法行为,精准检查、从严监管。加强信用体系建设,建立消防安全信用系统,实现监管对象消防信用记录全覆盖,制定失信行为界定和失信信息归集、公开、应用、修复等制度,全面推行消防安全“红、黑名单”,依法实施信息共享、联合奖惩和有序利用。深入推进“互联网+”监管,通过物联网监控系统实施消防安全远程监督,利用信息技术装备实施移动执法、线上管理,提高监管能力和效率。强化火灾事故倒查追责,严肃追究使用单位、工程建设单位、中介服务机构、消防产品生产厂家等责任。贯彻落实《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从业条件》,对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消防安全评估机构和执业人员进行事中事后监管,提高执业水平和服务质量。

(四)加强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将公共消防基础设施、消防队站建设、战勤保障、物资储备、消防科普教育基地等内容纳入区发展整体规划,确保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同步进行。

(五)强化消防救援力量。按照“全面覆盖、注重实效、标准适当、就近可及”原则,大力发展政府专职消防队、企业专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和微型消防站,支持社会救援队伍建设,构建多元互补的消防救援力量体系。

(六)推进车辆器材装备升级。从消防救援实战出发,在补齐补足基础类器材装备外,逐步配配强高层建筑、商业综合体、化工、地震、地质灾害、森林火灾、新业态、新材料等典型事故处置特种装备,逐年配齐各类消防车及短缺的装备器材。

(七)建实基层消防组织。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意见》(中发〔2021〕16号)、《省安委办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全省乡镇街道消防工作打牢乡村地区火灾防控基础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晋安办发〔2020〕70号),进一步推动街道消防安全委员会发挥基层网格作用;依托标准消防站,全面推进微型消防站建设,建立健全微型消防站联勤联动机制;加强基层综合执法队伍建设,推进消防员参与执法、消防文员辅助执法,推行“一队三员”工作模式,建成集灭火救援、监督执法、消防宣传等职能于一体的基层消防队伍;推动公安派出所履行消防安全监督检查职责,加强和规范基层派出所消防工作规范化建设。

(八)微型消防站提档升级。充分发挥微型消防站灭火救援“先遣队”作用,进一步提升社会面火灾联勤联动应急处置水平,依据区域火灾特点和多发频率,在保证微型消防站建设数量的基础上提升建设质量,全面规范微型消防建设和管理标准,确保微型消防站建设落地见效。

(九)优化消防安全良好氛围。推动消防安全教育纳入国民安全教育体系,完善消防科普教育基地功能,依托街道、消防站建立微型消防体验室,扎实推进消防宣传“五进”,提升社会公众消防安全意识和自救逃生能力,依托政府购买服务,针对老旧小区、弱势群体、高风险场所、重点区域等,整合社会资源,加大独立烟感、自动报警等消防设施安装力度,加大对电线路、电动自行车的管控力度。进一步完善红岭街消防科普教育基地内部设施,规划建立微型消防体验室,逐年完善宣传体系建设。

(十)加强消防安全培训力度。推动行业部门履行消防安全培训职责,督促落实单位消防安全培训主体责任。加强对村(居)委负责人、网格员和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微型消防站队员等重点人群培训。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委托消防安全培训机构或其他非营利性社会组织,开展面向小微企业、养老机构、残障人服务机构等特殊群体的消防公益培训。引导整合社会资源,鼓励消防设施完备、消防安全管理规范的大型企业、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机构、消防设备生产厂家向社会开放设备设施培训操作。建立消防网络教育平台,开设网上教育课程“超市”,满足公众培训需求。

、“十五”时期消防事业发展的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要充分认识加强消防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发展消防事业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要继续发挥消防安全委员会的协调作用,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切实解决消防事业发展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全面提升全社会防控火灾能力。

(二)加大经费投入

进一步完善地方消防经费保障机制,确保消防经费投入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并随经济发展逐年递增。财政部门要加大对消防基础设施、车辆装备、消防队(站)建设、应急救援物资储备和街道、社区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发展等的投入,确保经费保障到位。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要加强本单位消防设施和专兼职消防队、微型消防站的建设、管理,确保建设资金落实。

(三)强化监督检查

规划实施进度和年度实施情况作为工作考评的重要内容。对未履行消防工作职责的部门和单位负责人,根据有关规定予以问责和处理。区消防救援大队要加强督促检查,及时通报规划实施情况和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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