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街道办事处,区直各部门、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对我区药品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深入开展集中打击整治危害药品安全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根据《阳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集中打击整治危害药品安全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阳政办函〔2022〕130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经区人民政府同意,决定在区药品安全与高质量发展委员会下设区集中打击整治危害药品安全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在区药品安全与高质量发展委员会领导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药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有关决策部署;统筹协调集中打击整治危害药品安全违法犯罪工作,研究解决药品安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部署推进重点工作;督促检查药品安全有关法律法规和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督办危害药品安全违法犯罪重大案件处置工作;总结、推广药品安全工作经验;完成区委、区政府及区药品安全与高质量发展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组成人员
组 长: 张 瑞 副区长
副组长: 任宏博 区政府办副主任
苏战明 区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
李 勇 矿区公安分局副局长
刘新桥 区市场监管局局长
成 员: 赵丽军 矿区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
龚景泉 矿区法院副院长
高晓锋 区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任庙成 区委网信中心主任
冯 艳 区工信局副局长
胡宏庆 区司法局副局长
王文华 区商务局副局长
赵晓琴 区卫体局副局长
荆俊玮 区医保局副局长
胡翠英 区市场监管局二级主任科员
张娅丽 区行政审批局副局长
三、其他事项
(一)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市场监管局,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及时向领导小组汇报工作情况、提出工作建议,督促、检查领导小组会议决定事项落实情况;组织开展专项行动成果宣传;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办公室主任由区市场监管局二级主任科员胡翠英兼任,办公室成员由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有关股室负责人担任。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有变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动态调整。
(二)领导小组实行工作会议制度,工作会议由组长或其委托的副组长召集,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参加人员为领导小组成员,必要时可邀请其他有关部门人员参加。
(三)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负其责,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进我区集中打击整治危害药品安全违法犯罪工作。
阳泉市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9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