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考核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阳泉市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0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1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考核方案
为深入推进和科学评价全区政府系统政务公开工作,促进各部门认真履行职责,圆满完成2021年国家、省、市确定的政务公开各项目标任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西省2021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考核方案》《阳泉市2021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考核方案》等,制定本方案。
一、考核对象
各街道办事处,区直各单位、各部门(见附件1)
二、考核细则与评分表
考核分为 A 类和B类(见附件2)
三、计分办法
全区2021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考核采用权重赋分制、加分制、减分制综合运用计分办法。
权重赋分制:一级指标按照满分100分设置各自权重分值,二级指标按照所属一级指标分值设置权重分值,三级指标按照所属二级指标分值设置权重分值。
减分制:常规工作采用减分制。一级指标减分上限为自身权重分值;二级指标与三级指标减分上限可突破自身权重分值,不可突破一级指标自身权重分值。减分上限在评分标准中单独设定。对于工作中出现严重失误、失职的,单独设置重大扣分项。
加分制:亮点特色采用加分制。政务公开工作有创新、有亮点、有特色,重点突出、措施得力、成效显著、社会反映好、群众满意度高的单项工作,给予加分。加分分值单独设置,一般不超过所属上一级指标权重分值的20%。
各部门需做好下属事业单位的政务公开工作指导和监督,下属事业单位的工作考核将计入主管局分值。
四、考核程序
(一)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从各成员单位抽调人员组成2021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小组。
(二)考核小组提前15天向被考核单位发出考核通知,要求被考核单位开展自查,形成书面自查报告,并准备考核相关印证材料。
(三)考核小组采取实地考核、网上检查、查阅资料、综合评议等方式对被考核单位进行考核。
(四)考核小组本着公正、客观、真实的原则填写考核评分表, 提出初步考核等次建议,报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审定。
五、结果运用
(一)根据《阳泉市矿区2021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考核方案》的规定,对考核结果进行全区通报。对考核等次为不合格的单位和考核中存在明显短板的,责令限期整改。
(二)2021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考核评分及结果报区考核办,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
六、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
完善领导体制,积极发挥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职能,定期召开会议,研究政务公开工作,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落实责任,细化措施,切实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和考核。
各部门需按照省、市、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考核方案和细则,以及市级对口单位提出的相关要求,制定相关文件,安排部署各领域的业务工作开展。
(二)完善制度机制
加强政务公开机构建设、人员配备和经费保障。及时完善更新主动公开基本目录、指南等。优化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制度,依法依规依程序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完善考评工作机制,定期组织调度,按时完成公开任务。
(三)做好宣传培训
加强政务公开宣传,营造良好的公开氛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要加强工作指导,打造特色政务公开品牌。完善政务公开培训工作,灵活采取多种形式,分级分类做好培训。
附件:1.2021年度全区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对象
2.考核细则与评分标准
3.《阳泉市矿区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任务分解》
附件1 :
2021年度全区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对象
(共30个)
A 类(6个):
沙坪街道、赛鱼街道、桥头街道、蔡洼街道、平潭街街道、贵石沟街道
B 类(24个):
区发展和改革局、区教育局、区科学技术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民政局、区司法局、区财政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自然资源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商务局、区文化和旅游局、区卫生健康和体育局、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区应急管理局、区审计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统计局、区医疗保障局、区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区信访局、区融媒体中心、区招商中心
附件2:
考核细则与评分标准(A类)
一级 指标 |
二级 指标 |
三级 指标 |
赋分 |
扣分 标准 |
加分 标准 |
考核 方式 |
组织领导与工作保障 |
组织领导 |
本单位研究部署相关工作情况 |
6 |
对我区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任务,特别是对便民服务信息公开、公共安全信息公开、财政信息公开等方面进行会议研究部署。侧重对基层政务公开“执行”和“落实”工作的措施和效果。以上3方面内容,每少研究一项,扣2分 |
- |
查看会议纪要 |
及时出台或更新有关政策文件情况 |
4 |
制定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方案,并向社会公开,每少一项,扣2分,扣分上限为4分 |
- |
查看相关文件或公开记录等 |
||
工作保障 |
机构、人员、经费保障情况 |
3 |
对拟发公文公开属性认定、依申请公开的答复办理、政策解读咨询回应等方面未落实机构、人员、经费等方面保障的,每少一项,扣1分,扣分上限为3分 |
- |
被考核单位提供相关印证材料 |
|
标准化规范化基层政务公开 |
目录执行 |
已公布标准目录执行情况 |
10 |
未按已公布标准目录公开的,发现一件,扣1分,扣分上限为10分 |
- |
网上抽查 |
领域拓展 |
拓展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施行领域和层级情况 |
0 |
- |
每拓展一个领域,加0.5分,每拓展一个层级,加1分,加分上限为5分 |
被考核单位提供相关印证材料+网上抽查 |
|
主动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公开主体、流程、标准等执行情况 |
10 |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规范性文件,属于法定主动公开内容,特别是疫情防控、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乡村振兴、促进就业等方面,以及社会公众关注度高的重大行政决策、重大建设项目等方面内容的公开,不符合国家有关公开规定的,发现一起,扣1分,扣分上限为10分 |
- |
函询说明情况+根据社会关注热点政务舆情倒查 |
目录、清单类事项主动公开情况 |
6 |
权责清单,便民服务事项清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目录等,每少一项,扣2分,扣分上限为6分 |
- |
网上检查 |
||
主 动 公 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指南、年报、网站年度报表等公开质量 |
6 |
指南、年报、网站年度报表内容不符合国家规定,超期发布或有缺漏项和明显错误的,每项扣2分,扣分上限为6分 |
- |
|
拟发公文属性认定 |
非主动公开的文件台账管理情况 |
10 |
对属性为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的公文未进行台账管理的,扣10分 |
- |
被考核单位提供相关印证材料+社会关注热点政务舆情倒查 |
|
函复类公文公开属性认定情况 |
2 |
内容具有普遍指导意义和作用,或涉及公众利益,有必要让公众知晓并接受公众监督的函复类公文未主动公开的,发现一件,扣0.5分,扣分上限为2分 |
- |
|||
依申请公开 |
函询回复 |
对区政府办公室函询的回复情况 |
10 |
无特殊情况和理由,未按要求回复区政府办公室函询的,每一件扣1分,扣分上限为10分 |
- |
区政府办公室根据日常工作情况进行扣分 |
规范答复 |
对依申请公开的规范答复情况 |
2 |
抽查本年度对依申请公开的答复案卷,答复办理不规范的,扣2分 |
- |
抽查 |
|
权利保障 |
对申请人投诉举报的处理情况 |
2 |
政务公开主管部门收到投诉举报查实的或发现其他不规范答复问题的,每一件扣1分,扣分上限为2分 |
- |
区政府办公室根据查证情况扣分 |
|
解读咨询回应 |
解读责任 |
应解读、尽解读情况 |
1 |
政策性文件没有解读,也没有说明不作解读的依据和理由的,发现一件,扣0.5分,扣分上限为1分 |
- |
被考核单位提供相关印证材料 |
以区政府或区政府办公室名义发文的解读情况 |
1 |
以区政府或区政府办公室名义发文,未按要求对文件进行解读的,每一件扣0.5分,扣分上限为1分 |
- |
区政府办公室根据日常工作情况进行扣分 |
||
参加新闻发布会情况 |
1 |
未按区政府办公室或区委宣传部要求出席区政府新闻发布会的,每一次扣0.5分,扣分上限为1分 |
单位一把手出席区政府新闻发布会的,每一次,加0.5分,加分上限为3分 |
根据区政府办公室与区委宣传部日常工作记录情况扣分 |
||
解 读 咨 询 回 应 |
解读比例 |
多样化解读占比情况 |
2 |
多样化解读量占政策已解读总量为100%,每降低两个百分点,扣0.5分,扣分上限为2分 |
多样化解读申报后,被省市政府微信公众号采用,综合全年点击量及社会效果等因素,前50名,每一件加0.5分,加分上限为5分 |
被考核单位提供相关印证材料 |
发布渠道占比情况 |
2 |
在政府网站做好政策解读的同时,在非政府网站渠道发布的政策解读量占政策解读总量不得少于70%,每降低一个百分点,扣0.5分,扣分上限为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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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责任 |
谁定政策、谁做咨询的情况 |
2 |
政策制定机关要积极解答政策执行机关和企业、群众的咨询;未开展政策咨询服务、开通政策咨询渠道的,扣2分 |
建立了统一的政策咨询平台或入口,渠道畅通、服务高效的,加2分 |
被考核单位提供相关印证材料 |
|
精准公开 |
提升政务公开服务精准度情况 |
0 |
- |
针对管理对象或服务对象进行定点、定向公开,有多样化、个性化、精准化公开举措,社会效果好的,每一领域加1分 |
被考核单位提供相关印证材料 |
|
互动回应 |
回应督办落实情况 |
2 |
未按要求及时核实、处置、回应政务舆情并报送区政府的,每一件,扣1分,扣分上限为2分 |
- |
区政府办会同区审批局根据日常工作记录情况扣分 |
|
|
整改落实情况 |
10 |
未根据省办、市政府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通报情况督促整改落实的,扣10分 |
- |
|
|
区政府办公室每月通报情况考核运用 |
4 |
根据每月网站和新媒体检查通报情况进行年底排名,排名第一,得4分,排名第二,得3分……以此类推 |
- |
根据全区每月检查通报情况综合判断 |
||
市政府办公室季度通报情况考核运用 |
4 |
根据每月网站和新媒体检查通报情况对各单位进行扣分,全年被通报4次,得0分,被通报3次,得1分,被通报2次,得2分,被通报1次,得3分,未被通报过,得4分 |
- |
根据市政府办公室每月检查通报情况综合判断 |
||
综合加分项 |
(一)因成绩突出受到国家级、省部级、市厅级表彰的先进或优秀单位(可累计),或对我区申报创建国家级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县(区)有突出贡献的,每项加5分。 (二)因成绩突出,被山西日报、山西省人民政府网、山西电视台及以上主流媒体正面专题报道的;被市、区领导批示表扬或在全市、全区大会上点名表扬的,每项加3分。 (三)连续三年在政务公开工作考核中取得优秀等次,并在省级或市级政务公开工作大会或培训会上做过经验交流发言的,加2分。 (四)入选省或市政务公开“亮点工程”的,每项每单位加2分(可累计)。 (五)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在考核中酌情考虑的其他情形,加分酌情而定。 加分后总分超过100分的,以100分计。 |
各被考核单位 提供印证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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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扣分项 |
考核中有下列情形的,每发现一起,在总得分的基础上扣10分: (一)因依申请公开被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被判败诉的; (二)政府公报、政府网站、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等公开平台出现严重低级错误被通报或引起较大范围负面舆情的; (三)政府网站、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存在严重安全漏洞、非法链接或造成失泄密事件的; (四)因政策解读、回应公众关切不及时、不妥当引起较大范围负面舆情的; (五)在接受政务公开工作考核时弄虚作假的; (六)出现《山西省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办法(试行)》第十五条规定的情形的; (七)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在考核中酌情考虑的其他情形。 |
根据考核情况 评定 |
考核细则与评分标准(B类)
一级 指标 |
二级 指标 |
三级 指标 |
赋分 |
扣分 标准 |
加分 标准 |
考核 方式 |
组织领导与工作保障 |
组织领导 |
单位领导班子研究部署相关工作情况 |
4 |
对我区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任务,特别是对行政执法公开、政务服务公开、市场监管公开、征地信息公开、财政信息公开、“双公示”工作等涉及本机关行政职能的政务公开工作进行会议研究部署。根据各单位分工,每少研究一项,扣1分,扣分上限为4分 |
- |
查看会议纪要等 |
及时出台或更新有关政策文件情况 |
4 |
未制定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方案、“双公示”工作(仅限涉及此项工作的单位,下同)的落实方案或任务分工等,扣4分 |
- |
查看相关文件或工作方案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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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保障 |
机构、人员、经费保障情况 |
2 |
对拟发公文公开属性认定、依申请公开的答复办理、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建设、政策解读咨询回应、公开专栏建设、“双公示”工作等方面未落实机构、人员、经费等方面保障的,每少一项,扣1分,扣分上限为2分 |
- |
查看机构设置、机构职责等 |
|
标准化规范化 基层政务公开 |
目录执行 |
已公布标准目录执行情况 |
5 |
未按已公布标准目录公开的,发现一件,扣0.5分,扣分上限为5分 |
- |
网上 抽查 |
领域拓展 |
拓展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施行领域和层级情况 |
0 |
- |
每拓展一个领域,加1分,加分上限为5分 |
查看工作方案或实施细则 |
|
主动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公开主体、流程、标准等执行情况 |
4 |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规范性文件,属于法定主动公开内容,特别是疫情防控、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乡村振兴、促进就业等方面,以及社会公众关注度高的限行、调价、准入、许可、基建、拆迁等重大行政决策、重大建设项目批准等方面内容的公开,不符合国家有关公开规定的,发现一起,扣1分,扣分上限为4分 |
- |
函询说明情况+根据社会关注热点政务舆情倒查 |
目录、清单类事项主动公开情况 |
3 |
政府部门权责清单,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目录等的公开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每一项,扣1分,扣分上限为3分 |
- |
网上 检查 |
||
指南、年报、网站年度报表等公开质量 |
3 |
指南、年报、网站年度报表内容不符合国家规定,超期发布或有缺漏项和明显错误的,扣1分,扣分上限为3分 |
- |
|||
“双公示”数据报送合规性情况 |
5 |
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现行标准对报送的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数据进行核查。得分=合规率(合规数据量/报送数据总量)×5 |
- |
日常 检查 |
||
“双公示”数据报送及时性情况 |
5 |
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现行标准对报送的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数据进行核查。得分=迟报率(迟报数据量/报送数据总量)×5 |
- |
|||
主 动 公 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双公示”数据报送完整性情况 |
5 |
将被抽查单位提供的“双公示”信息台账记录与山西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上报数据进行比对,台账中有而山西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无的数据为瞒报数据。瞒报率=瞒报数据量/台账数据量。得分=(1-瞒报率)×5 |
- |
日常 检查 |
征地信息录入情况 |
5 |
未按时限、标准将征地信息录入“山西省征地信息公开查询系统”的,一件扣0.5分,扣分上限为5分 |
- |
日常检查+根据依申请公开内容倒查 |
||
拟发公文属性认定 |
非主动公开的政府文件台账管理情况 |
2 |
对属性为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的公文未进行台账管理的,扣2分 |
- |
被考核单位提供相关印证材料+社会关注热点政务舆情倒查+查看相关文件 |
|
函复类公文公开属性认定情况 |
2 |
内容具有普遍指导意义和作用,或涉及公众利益,有必要让公众知晓并接受公众监督的函复类公文未主动公开的,发现一件,扣0.5分,扣分上限为2分 |
- |
|||
以区政府或区政府办发文的公开属性认定情况 |
4 |
以区政府和区政府办发文的公开属性认定不准确的,发现一件,扣0.5分,扣分上限为4分 |
- |
|||
部门联合发文公开属性认定情况 |
2 |
部门联合发文的,牵头单位未对发文进行公开属性认定的,发现一件,扣0.5分,扣分上限为2分 |
- |
|||
依申请公开 |
函询回复 |
对区政府办公室函询的回复情况 |
1 |
无特殊情况和理由,未按要求回复区政府办公室函询的,扣1分 |
- |
区政府办公室根据日常工作情况进行扣分 |
规范答复 |
对依申请公开的规范答复情况 |
2 |
抽查本年度对依申请公开的答复案卷,答复办理不规范的,扣2分 |
- |
抽查 |
|
权利保障 |
对申请人投诉举报的处理情况 |
2 |
政务公开主管部门收到投诉举报查实的或发现其他不规范答复问题的,每一件扣1分,扣分上限为2分 |
- |
区政府办公室根据查证情况扣分 |
|
解 读 咨 询 回 应 |
解读责任 |
应解读、尽解读情况 |
2 |
政策性文件没有解读,也没有说明不作解读的依据和理由的,发现一件,扣0.5分,扣分上限为2分 |
- |
被考核单位提供相关印证材料 |
以区政府或区政府办公室名义发文的解读情况 |
2 |
以区政府或区政府办公室名义发文,未按要求对文件进行解读的,每一件,扣0.5分,扣分上限为2分 |
- |
区政府办公室根据日常工作情况进行扣分 |
||
参加新闻发布会情况 |
2 |
未按区政府办公室或区委宣传部要求出席市政府新闻发布会的,每一次,扣0.5分,扣分上限为2分 |
单位一把手出席区政府新闻发布会的,每一次,加0.5分,加分上限为3分 |
根据区政府办公室与区委宣传部日常工作记录情况扣分 |
||
解 读 咨 询 回 应 |
解读比例 |
多样化解读占比情况 |
2 |
多样化解读量占政策已解读总量不得少于100%,每降低一个百分点,扣0.5分,扣分上限为2分 |
多样化解读申报后,被省市政府微信公众号采用,综合全年点击量及社会效果等因素,前50名,每一件加0.5分,加分上限为5分 |
被考核单位提供相关印证材料 |
发布渠道占比情况 |
2 |
在政府网站做好政策解读的同时,在非政府网站渠道发布的政策解读量占政策解读总量不得少于70%,每降低一个百分点,扣0.5分,扣分上限为2分 |
||||
咨询责任 |
谁定政策、谁做咨询的情况 |
2 |
政策制定机关要积极解答政策执行机关和企业、群众的咨询;未开展政策咨询服务、开通政策咨询渠道的,扣2分 |
政策咨询平台或入口,渠道畅通、服务高效的,加2分 |
被考核单位提供相关印证材料 |
|
精准公开 |
提升政务公开服务精准度情况 |
0 |
- |
针对管理对象或服务对象进行定点、定向公开,有多样化、个性化、精准化公开举措,社会效果好的,每一领域加1分 |
被考核单位提供相关印证材料 |
|
互动回应 |
回应督办落实情况 |
2 |
未按要求及时核实、处置、回应政务舆情并报送区政府办公室的,每一件,扣1分,扣分上限为2分 |
- |
根据区政府办公室日常工作记录情况扣分 |
|
互动回应渠道情况 |
1 |
政务新媒体未建立有效回应渠道的,扣1分 |
政务新媒体开通留言、评论功能,并积极与网民互动的,加2分 |
被考核单位提供相关印证材料 |
||
政务公开平台建设管理 与基础工作库数据维护 |
内容保障 |
区政府各部门规范性文件报备报送情况 |
2 |
部门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单位或牵头起草单位未向区司法局备案的,每件扣0.5分;报备后未报送区政府公报及区政府门户网站的,每件扣0.5分。扣分上限为2分 |
- |
网上考核+现场考核 |
平台安全 |
网站安全保障情况 |
1 |
因安全问题被省委网信办、市委网信办、区委网信办或省公安厅、市公安局、区公安分局约谈或通报的,扣1分 |
- |
被考核单位提供相关印证材料+函询相关单位 |
|
专栏专题 |
“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
2 |
“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管理和维护不符合国家要求的,每发现一处,扣0.5分,扣分上限为2分 |
- |
网上 检查 |
|
行政处罚、行政许可“双公示”专栏建设情况 |
2 |
未在政府网站开设“双公示”专栏并公开涉及本单位行政处罚、行政许可信息的,扣2分 |
- |
|||
公开专题建设情况 |
2 |
围绕我区转型发展、“十四五”规划、法治政府建设、“放管服效”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等主题以及政务公开各重点领域制作政策公开及解读专题的,并及时公开相关信息,未达要求的扣2分 |
- |
网上 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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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政府网站找错”链接及办理情况 |
2 |
未按要求在网站首页及其他页面底部功能区规范添加“我为政府网站找错”入口的,扣1分;网民留言超过2个工作日未答复的,每发现一条扣1分;存在答复内容质量不高,有推诿、敷衍等现象的,每发现一条扣1分,扣分上限为2分 |
- |
|||
政务公开平台建设管理与基础工作库数据维护 |
基础工作库数据维护 |
网站与新媒体报送系统数据维护情况 |
2 |
全国政府网站信息报送系统、全国政务新媒体信息报送系统中信息更新维护不准确、不及时的,或存在漏报瞒报的,每发现1处,扣0.5分,扣分上限为2分 |
- |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室通报倒查 |
信用修复核查情况 |
2 |
按照国家信用修复工作要求进行核查规范性和时效性: 规范性得分=(1-错误率)×2(错误率=核查错误量/信用修复总量;核查错误量=省级复审或国家终审拒绝的数量;核查错误率超过30%的,直接扣2分,此项最高得分2分) 时效性主要为扣分项,市级初核超期1次扣0.2分。规范性和时效性两项扣分上限为2分 |
- |
根据“信用中国”网站协同修复系统结果及数据回流核查得出 |
||
通报整改 |
区政府办公室每月通报情况考核运用 |
4 |
根据每月网站和新媒体检查通报情况对各被考核单位进行年底排名,排名第一,得4分,排名第二,得3分……以此类推 |
- |
根据全区每月检查通报情况综合判断 |
|
市政府办公厅每月通报情况考核运用 |
4 |
根据每月网站和新媒体检查通报情况对各被考核单位进行扣分,全年被通报4次,得0分,被通报3次,得1分,被通报2次,得2分,被通报1次,得3分,未被通报过,得4分 |
|
根据市政府办公室每月检查通报情况综合判断 |
||
整改落实情况 |
2 |
未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通报情况督促整改落实的,有一项,扣1分,扣分上限为2分 |
- |
被考核单位提供相关印证材料 |
||
综合加分项 |
(一)因成绩突出受到国家级、省部级、市厅级表彰的先进或优秀单位的(可累计),每项加5分。 (二)因成绩突出,被山西日报、山西省人民政府网、山西电视台及以上主流媒体正面专题报道的;被市领导批示表扬或在全市大会上点名表扬的,每项加3分。 (三)连续三年在政务公开工作考核中取得优秀等次,并在省级或市级政务公开工作大会或培训会上做过经验交流发言的,加2分。 (四)入选省或市政务公开“亮点工程”的,每项每单位加2分。 (五)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在考核中酌情考虑的其他情形,加分酌情而定。 加分后总分超过100分的,以100分计。 |
各被考核单位 提供印证材料 |
||||
重大扣分项 |
考核中有下列情形的,每发现一起,在总得分的基础上扣10分: (一)因依申请公开被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被判败诉的; (二)政府公报、政府网站、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等公开平台出现严重低级错误被通报或引起较大范围负面舆情的; (三)政府网站、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存在严重安全漏洞、非法链接或造成失泄密事件的; (四)因政策解读、回应公众关切不及时、不妥当引起较大范围负面舆情的; (五)在接受政务公开工作考核时弄虚作假的; (六)出现《山西省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办法(试行)》第十五条规定的情形的; (七)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在考核中酌情考虑的其他情形。 |
根据考核情况 评定 |
附件3:
阳泉市矿区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任务分解表
序号 |
工作目标 |
主要内容 |
具体要求 |
责任单位 |
1 |
扩大公开范围、打造阳光政府 |
加强转型发展 政策主动公开 |
围绕转型发展的战略部署,对产业转型、项目转型、绿色转型、外贸转型、数字化转型、体制机制转型等方面政策加大主动公开力度,制作转型政策专题,梳理汇总转型发展的政策文件、政策解读、具体举措、典型问题、落实情况及对公众关切的互动回应等,及时在政府网站公布。 |
各街道、各部门 |
主动公开“十四五”规划纲要和专项规划、空间规划、区域规划及配套政策文件,系统梳理本地历史规划(计划)并通过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集中公开。 |
各街道、各部门 |
|||
动态调整并及时公布政府部门权责清单,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目录,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公共资源交易目录清单,政府性基金、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涉企保证金以及实行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 |
区审批局、区司法局、区财政局、区发改局 |
|||
针对与各类市场主体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做好行政执法公开、政务服务公开、市场监管公开和征地信息公开。 |
区司法局、区市场监管局、区自然资源局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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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时公开与市场主体相关的创业、创新、人才、规划、产业、项目、市场、金融、税费、奖励、补贴等政策。 |
各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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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财政信息公开。稳步扩大预决算公开范围,推进部门所属单位预算、决算及相关报表公开。持续深化地方政府债务信息公开,通过集中统一平台定期公开地方政府债务限额、余额、发行、品种、期限、利率、偿还计划、偿债资金来源等信息。加大惠民惠农政策和资金发放信息公开力度,推动补贴信息公开向村和社区延伸,并与村(居)务公开有效衔接。 |
区财政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民政局、各街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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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扩大公开范围、打造阳光政府 |
进一步规范拟发公文公开属性认定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除依法涉密之外,必须全部公开到位。特别是事关重大民生的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乡村振兴、促进就业等方面,以及社会公众关注度高的限行、调价、准入、许可、基建、拆迁等重大行政决策、重大建设项目批准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必须及时、主动公开。 |
各街道、各部门 |
严控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属性的滥用。公开属性为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的公文,应当建立台账,严格审核未主动公开的依据和理由,定期审查,结合实际情况进行动态调整。上位政府文件为主动公开的,公开属性原则上不得拟定为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 |
各街道、各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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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具有普遍指导意义和作用,或涉及公众利益,有必要让公众知晓并接受公众监督的函复类公文,应当主动公开,相关政府文件属性应当被定为主动公开。政府部门联合发文的,由牵头单位做好拟发公文属性认定工作。 |
各街道、各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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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基层政务 公开标准化 规范化领域 |
结合本级政府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全面梳理细化相关领域政务公开事项,拓展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施行领域和层级,推广施行全领域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 |
各街道、区审批局、区有关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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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基层 政务公开 |
各街道要进一步推进街道、村(社区)的政务公开工作,完善村(居)务、财务公开制度,及时公开权利事项,接受群众监督。推行街道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实行“双公示”监管模式。 |
各街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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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优化便民举措,提升公开质效 |
提升依申请公开答复办理质量 |
在依法依规答复办理的基础上,增加“便民答复”内容。当出现申请的政府信息不存在、受理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没有现成政府信息需要另行制作、申请内容不明确且经补正未能确定等情况时,从申请人实际需要出发,视情况增加便民答复内容,为申请人提供尽可能周到、全面的政府信息公开服务。 |
各街道、各部门 |
加强政策多样化解读 |
提升解读质量。各级各部门政策多样化解读率达100%。解读材料除对政策本义进行通俗化、生动化解读外,还应重点对政策的背景、意义、作用、关键词、新旧政策差异等方面进行解读。鼓励使用图表图解、视频动漫、流程演示等解读方式。对政策公布后社会公众的反响和疑问,要有针对性地开展延伸解读、补充解读。 |
各街道、各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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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优化便民举措,提升公开质效 |
加强政策多样化解读 |
拓宽解读发布渠道。各级各部门要充分利用各种新媒体平台和政务服务中心、报纸、广播电视等渠道,发布政策解读材料,扩大受众面,提升知晓度。 |
各街道、各部门 |
加强政策咨询服务。政策制定机关要积极解答政策执行机关和企业、群众的咨询,精准传达政策意图,助力营商环境持续改善。政务公开工作机构要加强内部协调,畅通本机关政策咨询渠道。 |
各街道、区有关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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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托政务服务热线、实体服务大厅和政府网站,设立政策咨询综合服务窗口,为企业和群众提供“一号答”“一站式”的政策咨询服务。 |
区审批服务管理局牵头,各有关部门和各街道配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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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升政务公开服务精准度。对土地征收、旧区改造、入园入学、就业就医、乡村振兴、养老服务等面向特定区域和人群的公开事项,要通过公共查阅点、公告栏、电子信息屏、政策宣传册及宣讲会等方式,进行定点、定向公开,打造多样化、个性化、精准化公开平台,变“人找政策”为“政策找人”。 |
区自然资源局、区住建局、区教育局、区人社局、区卫体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民政局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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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对公众关切问题的互动回应 |
要提高对社会关切热点的发现、搜集和回应能力,建立政务舆情回应台账管理制度和跟踪反馈制度,将回应效果作为最重要衡量标准,持续做好政务舆情回应工作。杜绝不管不顾放任舆论发酵、自说自话回避舆论焦点、空话套话引发舆论热议等现象发生。 |
区委网信办、区审批局、矿区公安分局、各街道、区有关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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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网站留言板或领导信箱要逐步缩短回复时间、提高回复质量,积极探索尝试“政策咨询智能问答库”和“相关政策打包推送服务”等便捷、高效、权威回复方式,并定期向社会公开典型政策问答,提升互动回应的社会效果。 |
区政府办公室、区审批局、各街道、区有关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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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新媒体要建立健全互动回应机制,畅通互动回应渠道,及时了解社会关注,回应社会关切,提升群众的满意度。 |
区融媒体中心、各街道、区有关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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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好基层政务 公开标准目录 的落实 |
抓好已公布标准目录的执行,并完善政府网站按要素搜索等功能。 |
区行政审批局、各街道、区有关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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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优化便民举措,提升公开质效 |
持续做好疫情 常态化防控 政策措施公开 |
持续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政策措施、疫情动态、科普宣传以及对疫苗监管、流通和预防接种等信息的公开。在准确、及时公开相关信息的同时,更加注重个人隐私保护,更加注重对社会谣言的回应澄清。做好爱国卫生运动、健康中国行动等相关工作的信息公开,大力开展健康科普宣传,使健康生活理念更加深入人心、健康生活习惯更好养成。 |
区卫健局 |
3 |
抓好平台建设,拓宽公开渠道 |
持续抓好政府 网站及政务 新媒体建设 |
充分利用省市两级政务信息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实现政务公开工作数据归集和数据治理,用大数据理念和技术优化政务公开工作,为政府决策提供有力支撑。 |
区审批局、区融媒体中心 |
创新公报工作 机制,提升服务效果 |
加强政府公报数据库安全管理,确保数据完整、准确。推动政府公报数据库数字化利用,开发相应政务新媒体和移动客户端应用或链接,打造“掌上公报”。 |
区政府办公室、区审批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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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设政务 公开专区 |
2021年年底前,在政务服务中心(大厅)开设“政务公开专区”,并打造成集政府信息查询、信息公开申请、政策解读、政民互动、政策咨询、事项办理等功能于一体的线上线下综合服务平台。 |
区审批局、各街道、区有关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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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完善体制机制,健全保障体系 |
启用“政府信息公开专用章” |
各级各部门应启用“×××(单位)政府信息公开专用章”,专门用于拟发公文公开属性的认定、拟发布政府信息的审核、依申请公开的答复办理和函询等工作。 |
各街道、各部门 |
完善依申请公开办理机制 |
依申请公开全面实行“登记制”和“书面答复制”,即有申请必登记、有申请必答复。根据申请书内容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的法定处理方式,依法依规作出相应处理。书面答复应当包含查找检索相关政府信息的过程事实、处理决定的法律法规依据、申请人行使救助权的期限、途径等内容,充分保障申请人权益。 |
各街道、各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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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完善体制机制,健全保障体系 |
完善依申请公开办理机制 |
信息公开主管部门对依申请公开的处理,认为有必要征询相应职能部门意见的,应当作出书面征询并设定合理函复期限。被征询机构应当及时、准确书面函复征询,阐明事实、理由和依据。 |
各街道、各部门 |
完善政府信息发布审核机制 |
通过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新闻发布会、新闻媒体等发布的政府信息要严格审核,责任到人,保障信息发布的严肃性、及时性、准确性和权威性。 |
区政府办、区审批局、区融媒体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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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公开审查、备案、发布机制与督促约束。 |
区司法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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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部门文件报送政府公报、政府网站制度、联络员制度和报送刊登情况通报制度。 |
区政府办、区审批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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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实施政务公开“亮点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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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争获得全省十大最受群众欢迎的政府(门户)网站、十大最受群众欢迎的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十大最受百姓认可的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单位、十大最受百姓认可的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领域、十大最具代表性的依申请公开答复案例、十大社会效果最好的政务舆情回应案例、十大功能齐备活动丰富的“政务公开专区”、十大政务公开业务培训优秀讲师、三大发刊机制完善阅读体验良好的政府公报等荣誉。 |
各街道、各部门 |
6 |
加强队伍建设,提升专业水准 |
强化机构职能 |
各单位领导班子要定期研究政务公开工作。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年内至少听取一次政务公开工作汇报。 |
各街道、各部门 |
加强经费保障,各单位要在年度预算中统筹考虑,确保政策解读、第三方评估、公开专栏建设、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集约化建设等工作顺利开展。 |
区财政局、各街道、各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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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实人员队伍 |
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的法定机构职责职能,理顺工作机制,强化队伍建设,配强工作人员。拟发公文公开属性认定与管理、依申请公开答复办理两项职能应分别确定具体工作人员。 |
各街道、各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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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好业务培训 |
各级各部门要制定年度政务公开专项业务培训计划,开展政务公开培训。 |
各街道、各部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