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
为落实好《关于进一步推进矿区创新生态构建的实施方案》(阳矿办发〔2020〕27号)文件精神,大力推动高新技术企业及其产业发展,根据《阳泉市矿区科技创新专项奖励办法》(阳矿政办发〔2020〕20号)文件要求,现就落实2022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奖励相关政策,通知如下:
一、奖励对象
2022年度首次纳入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库的在阳泉市矿区区域内的民营企业。(2022年以前已入库统计的企业不在此次奖励范围内)
二、奖励标准
对2022年度首次纳入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库的民营企业,给予1万元奖励,获得奖励的科技型企业在有效期内不得外迁。
三、申报材料
1.《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入库奖励申请表》(一式两份)(附件);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一式两份);
3.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入库证明(一式两份);
4.上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复印件(一式两份)。
四、申报时间
请各企业于2023年6月9日前报回。
五、申报程序
符合奖励条件的企业填写《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入库奖励申请表》,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的《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入库奖励申请表》、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入库证明和上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复印件报送矿区科技局525办公室。
六、有关要求
认定前一年及认定后发生过重大安全事故、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的企业不予奖励;存在科研诚信不端行为的企业不予奖励;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企业不予奖励;在历次审计、巡视中发现问题的企业不予奖励。
七、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高 琦 0353-4042758
阳泉市矿区科学技术局
2023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