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阳泉市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阳泉市2022年度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的通知》(阳市双随机办函〔2022〕1号)的安排及“双随机、一公开”年度计划,现决定由阳泉市矿区医疗保障局联合阳泉市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矿区辖区内医保协议定点零售药店开展“双随机”抽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抽查时间
从2022年8月10日至2022年10月30日。
二、检查范围
矿区辖区内医保协议定点零售药店,抽查比例5%。
三、检查依据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
四、检查内容
(一)医保协议定点零售药店规范使用医保基金行为的检查。
(二)药品零售企业合规性检查。
(三)执业药师挂证行为的检查。
五、组织实施
(一)任务分工。按照部门职责分工配合,区医疗保障局负责牵头,区市场监管局开展执法抽查检查。
(二)抽查方式。联合抽查原则上以实地检查为主。
(三)抽查公示。参加本通知执法抽查的各部门在抽查任务完成后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的原则,认真填报检查信息,并在20个工作日内将抽查结果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门户网站依法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六、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保障。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本次部门联合抽查工作,严格执行年度抽查计划,按照“进一次门、查多项事”的要求,开展抽查工作。在抽查中发现问题各部门要依据各自职责及时督促被抽检单位落实整改,同时做好后续工作监管衔接。各部门如在抽检中发现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涉嫌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二)严格工作纪律。抽查中要严守工作纪律,遵守保密要求,严格依法实施。现场检查应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不得由被检查单位承担任何费用,不得收取被检查单位给予的劳务费、礼金或礼品。
(三)做好宣传引导。参与抽查的各部门要借助互联网、新闻媒体等渠道加强宣传报道,主动公开抽查依据、抽查对象、抽查内容、抽查方式,及时公开抽查结果。
阳泉市矿区医疗保障局 阳泉市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