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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达2022年度第三批科技计划项目及补助经费的通知

 各项目承担单位:

为进一步构建一流创新生态,推动区域科技进步,为全区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科技创新要素支撑,经区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现予下达我区2022年度第三批科技计划项目及补助经费,共计15万元整。

为了把产业技术研究与科技研发资金管好、用好,特强调如下:

1.各项目承担单位自接到通知之日起要尽快到区科技局办理合同签订和资金拨付手续,并严格按照专项合同规定抓紧项目实施工作,确保项目如期完成。

2.各项目承担单位要严格按照《阳泉市矿区科研项目经费和科技活动经费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阳矿政办发2018〕56号)和《阳泉市矿区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试行)》(阳矿科发〔2020〕19号)文件要求,针对项目资金高效使用,专款专用,严禁截留、挪用,年终及项目完成时,须向区科技局书面汇报项目进展及资金使用情况。对于弄虚作假、截留挪用等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区科技局对项目承担单位和项目执行人给予行政和经济处罚,严重的会诉诸法律途径。

3.项目实施完成,区科技局将组织项目验收,并协同有关部门对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跟踪问效、监督检查。项目承担单位要编报项目经费决算,报区科技局备查。

 

附件:2022年度第三批科技计划项目及补助经费

 

 

 

阳泉市矿区科学技术局              阳泉市矿区财政局

 

  

 

2022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