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负责人:冯海堂
职 务:党组书记、局长
办公电话:0353-4068148
办公地址:阳泉市矿区政府1号楼5层
工作时间: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8:00(冬季)、15:00-18:00(夏季)
工作职能:
区司法局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区委关于全面依法治国、依法治省、依法治市、依法治区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全面依法治区的集中统一领导。
(一)承担全面依法治区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区中长期规划建议和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督察工作。负责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关于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制定全区司法行政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指导、监督区直各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负责综合协调行政执法,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指导、监督全区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负责区人民政府的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案件办理工作、承办行政赔偿及行政裁决案件的相关工作。承担区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负责协调区直各部门在法律法规实施中的有关争议和问题。负责区人民政府规章清理工作,负责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
(三)承担统筹规划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负责拟订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组织对外法治宣传。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拟订依法治区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全区法治宣传和依法治区工作,指导检査全区法治宣传和依法治理工作。
(四)负责拟订全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指导、监督全区律师、法律援助工作和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工作。指导、协调仲裁工作。
(五)指导、监督全区司法所建设、人民调解、基层法律服务和刑满释放、解除社区矫正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指导、监督、管理社区矫正工作。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
(六)负责本系统服装和警车管理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财务、装备、设施、场所等保障工作。
(七)负责本系统党的建设。指导、监督全区司法行政系统队伍建设、思想作风建设、工作作风建设。负责全区司法行政系统的警务管理和警务督察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