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负责人:张刚
职 务:党组书记、局长
办公电话:0353-4042958
办公地址:阳泉市北大街386号
办公时间: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8:00(冬季)、15:00-18:00(夏季)
工作职责:
(-)拟订全区财税发展战略、规划、政策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分析预测经济形势,参与制定全区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建议。拟订政府与企业的分配政策,完善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
(二)贯彻执行国家及省、市财政、财务、会计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及各项方针政策,拟定全区财政、财务、会计管理有关政策和制度。
(三)负责管理区级各项财政收支。编制年度区级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组织制定经费开支标准、定额,审核批复部门(单位)年度预决算。受区政府委托,向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报告财政预算、执行和决算等情况,负责区级预决算公开。
(四)负责落实上级关于地方税收法规、规章草案及实施办法和税收政策调整方案。
(五)按分工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负责政府性基金管理及预算编制,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财政票据。
(六)贯彻执行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推行区级财政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并进行监督管理,推行全区财政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工作。审核和编制汇总全区财政总决算、部门决算和政府综合财务报告。管理区本级财政银行账户和区级预算单位银行账户。按照国家、省、市政府政策规定,制定地方国库现金管理制度,开展地方国库现金管理工作。负责制定全区政府采购制度并监督管理,编制区级政府采购预算。
(七)拟订和执行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制度和办法。制定全区区级债务管理办法。编制地方政府债务余额限额计划。统一管理政府外债,制定基本管理制度。
(八)监督指导全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管理工作。负责全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化建设、资产统计报告工作。拟定区级行政单位国有资产配置标准,建立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财务管理相结合的有效机制。负责区政府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的国有资产管理综合报告起草工作。
(九)制定区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制度和办法,负责审核和汇总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收取区级企业国有资本收益,制定并组织实施企业财务制度,参与拟定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相关制度。
(十)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区级财政社会保障和就业及医疗卫生支出,会同有关部门拟定社会保障资金(基金)的财务管理制度,编制区本级社会保障预决算草案。
(十一)负责办理和监督区级财政的经济发展支出、区级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参与拟定全区建设投资的有关政策,负责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政管理工作。参与全区农村综合改革工作。
(十二)承担外国政府贷(赠)款和国际金融机构贷(赠)款管理工作。承担普惠金融类补助资金和农业保险保费补贴及创业担保贷款贴息资金等政策性补贴资金管理工作。参与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有关工作。承担公共服务领域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财政政策制度执行、以及PPP项目全生命周期内财政承受能力论证、政府支出责任、预算和资产管理及项目绩效考核等有关管理职能。负责区政府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的金融类企业国有资产专项报告起草工作。
(十三)负责管理全区的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贯彻实施国家会计法律法规、准则和制度,执行省、市会计管理的有关条例和实施细则。指导和监管全区代理记账机构等社会财会服务机构工作。指导全区会计人才队伍建设。
(十四)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