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负责人:赵慧骄
职 务:局长
办公时间:冬季: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8:00
夏季:上午8:00-12:00 下午15: 00-18: 00
办公电话:0353-4042824
传真号码:0353-4042824
办公地址:矿区政府1号楼5层
工作职能:
1. 承担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区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制定全区性的统计政策、规划、基本统计制度和统计标准,指导全区统计工作。
2. 健全完善全区国民经济核算体系,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区国民经济核算制度和全区投入产出调查方案,核算全区地区生产总值,汇编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
3. 根据上级部门重大国情国力普查计划、方案,组织实施全区人口、经济、农业等重大国情国力普查,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全区国情国力方面的统计数据。
4. 组织实施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装卸搬运和其他运输服务业、仓储业、计算机服务业、软件业、科技交流和推广服务业、社会福利业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自然资源、旅游、交通运输、邮政、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公用事业等全区性基本统计数据。
5. 组织实施管理能源、投资、消费及科技、人口、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环境基本状况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收入、价格、劳动力、资源、房屋、对外贸易、对外经济等统计数据。
6. 组织全区经济、社会、科技和资源环境统计调查,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区性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组织建立部门间统计信息共享制度和发布制度。
7. 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绿色发展和区域经济考核评价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区委、区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8. 负责全区统计法律法规的执行和监督,依法查处各类统计违法案件。审批部门统计标准,依法审批或者备案各部门统计调查项目、地方统计调查项目,指导专业统计基础工作、统计基层业务基础建设,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开展对重要统计数据的审核、监控和评估,依法监督管理涉外调查活动。
9. 协助市统计局管理设在矿区的统计调查监测中心,指导全区统计专业技术队伍建设,组织管理全区统计教育工作。管理中央、省及市财政提供给区统计部门的统计经费和专项基本建设投资以及固定资产投资。
10. 建立并管理全区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系统,组织制定全区统计数据库和网络的基本标准和运行规则,加强区统计信息化系统建设。
11. 开展统计工作和统计科学的交流与合作,承担上级部门委托的有关统计交流合作项目。
12. 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统计违法举报电话 0353-4042824
统计违法举报邮箱 yqkqtjj@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