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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泉市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规范清理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的提示性公告

时间: 2026-05-28 来源:阳泉市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各相关经营主体:

为持续优化全区营商环境,推动“僵尸企业”依法有序退出市场,深入落实“放管服”改革部署,督促企业规范经营、诚信自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及《国家工商总局 税务总局关于清理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工商企监字﹝2016﹞97号)等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阳泉市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在全区开展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清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清理对象

本次清理范围为在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注册的、连续两年(含)以上未依法年报的企业,共计136家(详细名单附后)。

二、清理时间

2026年5月28日起。

三、清理方式

对列入清理范围的经营主体,在核实情况后区分情形分类处置:

(一)有继续经营意愿的,需在清理期内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山西)补报未公示的年度报告,并主动联系阳泉市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完成信用修复。

(二)住所、经营场所或联系方式已变更且继续经营的,应及时向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三)暂不经营但未来有经营计划的,需在清理期内补报年度报告,完成信用修复并移出经营异常名录后,申请办理歇业备案。

(四)决定终止经营的,应及时到区行政审批局办理注销登记。

(五)对符合吊销条件的企业,将依法移送阳泉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队吊销其营业执照。对于公告期满后仍未履行年报义务或办理变更、歇业备案、注销登记的,监管部门将依法移送阳泉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队吊销其营业执照,被吊销营业执照的经营主体将丧失经营资格,不得开展经营活动。

现我局将拟清理企业名单(详见附件)通过政府门户网站予以公告。请名单内涉及的企业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按上述要求履行法定义务。公告期届满仍未履行的,我局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在调查核实后依法依规移送阳泉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队处理。

联系地址:阳泉市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阳泉市矿区平潭街街道桃北中街一巷原阳泉日报社二层)

联系电话:4063003

特此公告。

    附件:拟清理企业名单



阳泉市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