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加强事业单位法人事中事后监管,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有关规定,区委编办严格审核,认真把关,确保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工作顺利完成,现将法人年度报告情况公示如下:
截至3月31日,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网上提交率达100%。经过统计后,区委编办及时在阳泉市矿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进行公示。
详情见附件:
附件1:阳泉市矿区医疗集团(阳泉市矿区医疗集团医院).doc
附件18:阳泉市矿区老干部活动中心(阳泉市矿区老年大学).doc
附件22:阳泉市矿区图书馆(阳泉市矿区文物管理中心、阳泉市矿区美术馆).doc
附件23:阳泉市矿区招商中心(阳泉市矿区中小企业发展中心、阳泉市矿区产业集聚区管理中心).doc
附件34:阳泉市矿区教学研究中心(阳泉市矿区教育评估监测中心)
附件38:阳泉市矿区财政事务中心(阳泉市矿区国库集中支付中心)
附件61:阳泉市矿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阳泉市矿区妇幼保健院、阳泉市矿区综合托育服务中心).doc
附件63:阳泉市矿区卫生健康促进中心(阳泉市矿区爱国卫生服务中心)
附件71:阳泉市矿区政务服务中心(阳泉市矿区信息数据中心、阳泉市矿区政府采购中心).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