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度阳泉市矿区文化和旅游局决算目录
第一部分 阳泉市矿区文化和旅游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我单位是行政单位,编制人数为6人。其主要职能如下:
(一)组织开展全区文化和旅游、文物保护等方面的工作。
(二)负责制定全区文化和旅游发展、文物保护的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和旅游与相关领域的融合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领域体制机制改革。指导协调全区基层文化和旅游、文物保护工作。
(三)负责全区性重大文化和旅游活动。指导重点文化设施和基层设施建设。组织全区旅游整体形象推广,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对外合作和推广。制定旅游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提高旅游资源开发利用效能,指导、推进全域旅游,助推城镇化建设和新农村建设。
(四)指导、管理全区文艺事业,指导协调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
(五)负责公共文化事业发展,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和旅游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指导建立健全全区智慧旅游、旅游集散、旅游公共信息和咨询服务平台体系,推动旅游服务便利化。
(六)指导、推进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发展,推动文化和旅游科技研究成果的推广应用。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管理全区艺术教育、文化科技研究工作,指导艺术教育体制改革。拟订全区艺术教育、文化科技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旅游区、旅游设施、旅游服务、旅游产品等方面的行业标准。
(七)贯彻落实国家有关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政策,负责全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拟订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规划,组织实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
(八)统筹规划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组织实施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促进文化和旅游产业发展。指导重点旅游区域、旅游目的地和旅游线路的规划发展,引导休闲度假。负责假日旅游、特种旅游和红色旅游工作。指导培育文化和旅游新产品、新业态,组织构建旅游产业体系。对工艺美术进行行业管理。
(九)拟订全区文化和旅游市场发展规划,指导文化和旅游市场发展,对文化和旅游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依法规范文化和旅游市场。引导全社会文明旅游。综合协调、监督管理旅游业安全,指导应急救援工作。
(十)负责文化和旅游、文物保护行政审批工作。负责对文化类社会组织进行登记前审查、核准和日常管理、监督。指导文化和旅游行业组织的业务工作。
(十一)指导、管理文化和旅游对外交流、合作和宣传、推广工作,组织实施重大文化和旅游对外交流活动。
(十二)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区文化和旅游行业人才教育培训规划。
(十三)管理、协调和指导全区文物的保护、抢救、发掘、研究、安全、宣传教育、合理利用等工作。申报市级、区级文物保护单位,推荐、申报全国和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协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承担国家及省历史文化名城(镇、村)的推荐申报和相关保护管理的监督工作。
(十四)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阳泉市矿区文化和旅游局为一级预算单位,有下属事业单位2个:矿区文化馆,矿区图书馆。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二)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部门决算公开相关信息统计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阳泉市矿区文化和旅游局
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入总计1458.22万元、支出总计704.47万元。与2019年相比,收入总计增加144.02万元,增长10.96%,主要原因是:增加矿区文化中心新建工程预算。支出总计增加449万元,增长175.75%,主要原因是:增加矿区文化中心新建工程前期费用支出。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入合计1458.2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458.22万元,占比100%;无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支出合计704.4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3.76万元,占比18.99%;项目支出570.71万元,占比81.01%;无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458.22万元、支出总计704.47万元。与2019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总计增加144.02万元,增长10.96%,主要原因是:增加矿区文化中心新建工程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计增加449万元,增长175.75%。主要原因是:增加矿区文化中心新建工程前期费用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704.4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9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449万元,增长175.75%。主要原因是增加矿区文化中心新建工程前期费用支出。其中,人员经费142.57万元,占比20.24%,日常公用经费545.30万元,占比77.41%。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704.4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704.47万元,占100%。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688.77万元,支出决算704.4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2%。其中: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年初预算688.77万元,支出决算704.4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2%,主要用于单位人员经费支出和矿区文化中心新建工程前期费用。较2019年决算增加449万元,增长175.75%,主要原因是增加矿区文化中心新建工程前期费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04.4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42.57万元,主要包括工资福利支出127.2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5.33万元;;公用经费545.30万元,主要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125.9万元,资本性支出395.96万元,对企业补助18.44万元 ,其他支出5万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0万元。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年初预算为0,支出决算为0万元。
3、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
阳泉市矿区文化和旅游局无三公经费。
八、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万元,比2019年增加2.45万元,增长69.01%。主要原因是:本年决算增加下属事业单位矿区文化馆和矿区图书馆。
(二)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6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在辖区内社区、村、景区共送戏31场,每场演出时长至少90分钟,演职人员规模不少于25人。戏曲专场可演出整本大戏或3至5个小戏、折子戏,综艺演出不少于15个节目;增加基层公共文化服务总量,解决基层看戏难的问题。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附相关评价及评价表格。
数量指标:对辖区内社区、村、景区送戏次数31场。
质量指标:免费送戏每场演出时间不少于(综艺演出、戏剧演出)1.5小时,全年完成47小时;综艺演出节目个数、戏剧(曲)演出整本戏或折子戏个数全年完成900多个;演员人数全年共1200人。
时效指标:规定完成时间2020年12月底前完成。
成本指标:综艺、戏剧(曲)演出每场演出费用5000元。
社会效益:各类演出观看人数1000人次;公共文化下乡活动覆盖率100%;丰富群众文化生活,弘扬传统文化,传播正能量明显提高。
满意度指标:群众对基本公共文化服务的满意度98%。
(3)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该项目总体绩效目标和绩效指标在2020年已全部完成。在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过程中,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要求,做到专款专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
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
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
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
入。主要是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
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
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
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
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三公”经费:指省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附表:2020年度阳泉市矿区文化和旅游局决算信息公开表
2020年度阳泉市矿区文化和旅游局决算信息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