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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区文化市场行政综合执法队2018年部门决算信息公开
发布日期:2019-10-17

矿区文化市场行政综合执法队 

2018年部门决算信息公开 

  

第一部分 矿区文化市场行政综合执法队概况 

(一)主要职能 

我单位是事业单位,编制人数为3人。其主要职能如下: 

负责对全区的书刊市场、印刷业市场、娱乐市场、美术品市场、演出市场、网络文化市场等文化经营单位和文化经营活动进行监督和检查。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矿区文化市场行政综合执法队为事业单位,没有下属单位。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二)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部门决算公开相关信息统计表 

第三部分矿区文化市场行政综合执法队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矿区文化市场行政综合执法队2018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年度收入总计10.6万元,与2017年度收入相比,减少15.99万元,减少60.1%,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18年3月已上划市执法队。支出总计11.57万元,与2017年度决算数相比,减少15.16万元,减56.72%,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18年3月已上划市执法队 

二、关于矿区文化市场行政综合执法队2018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10.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6万元,占100%;无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 

三、关于矿区文化市场行政综合执法队2018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11.5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57万元,占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0%;无经营支出。 

四、关于矿区文化市场行政综合执法队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年度收入总计10.6万元,与2017年度决算数相比,减少15.99万元,减少60.1%,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18年3月已上划市执法队。支出总计11.57万元,与2017年度决算数相比,减少15.16万元,减56.72%,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18年3月已上划市执法队 

五、关于矿区文化市场行政综合执法队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7年度决算数相比,减少15.16万元,减少56.72%,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18年3月已上划市执法队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及具体情况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1.57万元。 

2.按支出经济分类,包括基本支出11.57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0.25万元、与2017年度相比,减少6.73万元,减少39.6%,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18年3月已上划市执法队。商品和服务支出0.03万元、与2017年度相比,减少1.13万元,减少97.4%,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18年3月已上划市执法队。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31万元;与2017年度相比,减少7.29万元,减少84.7%,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18年3月已上划市执法队。项目支出0万元。 

六、关于矿区文化市场行政综合执法队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基本支出11.5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1.57万元,工资福利支出10.2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3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0.03万元;支出与2017年度决算数相比,减少15.16万元,减56.72%,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18年3月已上划市执法队 

七、关于矿区文化市场行政综合执法队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与2017年度决算数都为0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0万元。无三公经费支出,本单位当年无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本单位当年无公务用车购置费、本单位当年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本单位当年无公务接待费。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单位当年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单位当年没有政府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止2018年12月31日,共有车辆0辆。与2017年度决算数相比无增减变化。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本单位2018年没有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部门(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四、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其他收入: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六、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七、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八、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 

九、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一、“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阳泉市矿区文化市场行政综合执法队.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