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泉市矿区图书馆
2018年部门决算信息公开
第一部分 阳泉市矿区图书馆概况
(一)主要职能
我单位是矿区图书馆单位,编制人数为2人。其主要职能如下:倡导读书、传播知识、服务社会;参加图书事业的整体化建设,开展多方面的协作,实现资源共建共享;加强图书馆的软件硬件建设,全方位强化各项服务职能,创造良好的社会效益;做好地方文献征集工作,采集各种类型的图书文献资料为社会经济服务;开展图书借阅、期刊阅览、信息查询和青少年电子图书阅览等服务工作;做好街道和社区阅览室的指导工作,积极开展各类读书活动。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阳泉市矿区图书馆事业单位,没有下属单位。
第二部分2018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二)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部门决算公开相关信息统计表
第三部分 阳泉市矿区图书馆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 阳泉市矿区图书馆2018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年度收入总计25.2万元,与2017年度收入相比,增加2.57万元,增加10.2%,主要原因是增加图书馆电子书刊借阅机更新服务费。支出总计26.7万元,与2017年度决算数相比,增加5.01万元,增加23.1%,主要原因是支出增加了图书馆电子书刊借阅机更新服务费。
二、关于矿区图书馆2018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25.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5.2万元,占100%;无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
三、关于矿区图书馆2018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26.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79万元,占59.14%;项目支出10.91万元,占40.86%;无经营支出。
四、关于矿区图书馆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与2017年度决算数相比,收入增加2.57万元,增加10.2%,主要原因是增加图书馆电子书刊借阅机更新服务费。
五、关于矿区图书馆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7年度决算数相比,增加5.01万元,增加23.1%,主要原因是支出增加了图书馆电子书刊借阅机更新服务费。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及具体情况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6.7万元。
2.按支出经济分类,包括基本支出15.79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4.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1.0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5万元;项目支出10.91万元。基本支出比上年增加2.04万元,原因是2018年工资调标,相应支出增加;商品和服务支出增加4.76万元,原因是增加图书馆电费、水费等;项目支出增加2.59万元,原因是增加图书馆电子书刊借阅机更新服务费。
六、关于矿区图书馆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基本支出15.7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5.68万元,工资福利支出14.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1.02万元。基本支出比上年增加2.04万元,原因是2018年工资调标,相应支出增加;商品和服务支出增加4.76万元,原因是增加图书馆电费、水费等;项目支出增加2.59万元,原因是增加图书馆电子书刊借阅机更新服务费。
七、关于矿区图书馆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与2017年度决算数都为0。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0万元。无三公经费支出,本单位当年无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本单位当年无公务用车购置费、本单位当年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本单位当年无公务接待费。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单位为事业单位,2018年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单位2018年无政府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本单位截止2018年12月31日 ,本单位无车辆。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本单位2018年没有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部门(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四、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其他收入: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六、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七、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八、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
九、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一、“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