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eaderTop_svxxgk_1.png 矿区文化和旅游局

矿区文化和旅游局2018年部门决算信息公开
发布日期:2019-10-17

第一部分  阳泉市矿区文化和旅游局概况 

主要职能 

我单位是行政单位,编制人数为6人。其主要职能如下: 

(一)组织开展全区文化和旅游、文物保护等方面的工作。 

(二)负责制定全区文化和旅游发展、文物保护的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和旅游与相关领域的融合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领域体制机制改革。指导协调全区基层文化和旅游、文物保护工作。 

(三)负责全区性重大文化和旅游活动。指导重点文化设施和基层设施建设。组织全区旅游整体形象推广,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对外合作和推广。制定旅游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提高旅游资源开发利用效能,指导、推进全域旅游,助推城镇化建设和新农村建设。 

(四)指导、管理全区文艺事业,指导协调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 

(五)负责公共文化事业发展,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和旅游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指导建立健全全区智慧旅游、旅游集散、旅游公共信息和咨询服务平台体系,推动旅游服务便利化。 

(六)指导、推进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发展,推动文化和旅游科技研究成果的推广应用。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管理全区艺术教育、文化科技研究工作,指导艺术教育体制改革。拟订全区艺术教育、文化科技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旅游区、旅游设施、旅游服务、旅游产品等方面的行业标准。 

(七)贯彻落实国家有关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政策,负责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拟订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规划,组织实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 

(八)统筹规划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组织实施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促进文化和旅游产业发展。指导重点旅游区域、旅游目的地和旅游线路的规划发展,引导休闲度假。负责假日旅游、特种旅游和红色旅游工作。指导培育文化和旅游新产品、新业态,组织构建旅游产业体系。对工艺美术进行行业管理。 

(九)拟订全文化和旅游市场发展规划,指导文化和旅游市场发展,对文化和旅游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依法规范文化和旅游市场。引导全社会文明旅游。综合协调、监督管理旅游业安全,指导应急救援工作。 

(十)负责文化和旅游、文物保护行政审批工作。负责对文化类社会组织进行登记前审查、核准和日常管理、监督。指导文化和旅游行业组织的业务工作。 

(十一)指导、管理文化和旅游对外交流、合作和宣传、推广工作,组织实施重大文化和旅游对外交流活动 

(十二)制定并组织实施全文化和旅游行业人才教育培训规划。 

(十三)管理、协调和指导全文物的保护、抢救、发掘、研究、安全、宣传教育、合理利用等工作。申报市级、区级文物保护单位,推荐、申报全国和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协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承担国家及省历史文化名城(镇、村)的推荐申报和相关保护管理的监督工作。 

(十四)完成区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阳泉市矿区文化和旅游局为一级预算单位,下属事业单位4个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二)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部门决算公开相关信息统计表 

第三部分阳泉市矿区文化和旅游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阳泉市矿区文化和旅游局2018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年度收入总计240.99万元,与2017年度收入相比,增加71.93万元,增加42.5%,主要原因是本年收入增加了银圆山庄维修养护和消防站配置费用,街区自助图书馆维护费用,国家资助城市影院费用,旅游开发项目补助等费用。支出总计305.57万元,与2017年度决算数相比,增加101.55万元,增加49.8%,主要原因是本年支出中增加了银圆山庄维修养护和消防站配置费用,街区自助图书馆维护费用,国家资助城市影院费用,旅游开发项目补助等费用 

二、阳泉市矿区文化和旅游局2018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240.9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40.99万元,占100%;无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 

三、关于阳泉市矿区文化和旅游局2018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305.5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9.56万元,占16.22%;项目支出256.01万元,占83.78%;无经营支出。 

四、关于阳泉市矿区文化和旅游局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与2017年度决算数相比,增加71.93万元,增加42.5%,主要原因是本年增加了银圆山庄维修养护和消防站配置费用,街区自助图书馆维护费用,国家资助城市影院费用,旅游开发项目补助等费用。。 

五、关于阳泉市矿区文化和旅游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7年度决算数相比,增加101.55万元,增加49.8%,主要原因是本年支出中增加了银圆山庄维修养护和消防站配置费用,街区自助图书馆维护费用,国家资助城市影院费用,旅游开发项目补助等费用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及具体情况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文化厅体育与传媒支出226.27万元、其他支出79.3万元 

2.按支出经济分类,包括基本支出49.56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3.3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17.2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08万元;项目支出256.01万元。主要是商品和服务支出与2017年决算数作比较,增加66.25万元,增加130%,主要原因是举办大型文化活动的租赁费、劳务费增加,银圆山庄宣传片制作、规划评审费用增加,安装健身路径条数也比去年有所增加 

六、关于阳泉市矿区文化和旅游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基本支出49.5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5.46万元,工资福利支出43.3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0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17.26万元;主要是商品和服务支出与2017年决算数作比较,增加66.25万元,增加130%,主要原因是举办大型文化活动的租赁费、劳务费增加,银圆山庄宣传片制作、规划评审费用增加,安装健身路径条数也比去年有所增加 

七、关于阳泉市矿区文化和旅游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与2017年度决算数作比较,增加4.31万元,增加100%,主要原因是全省文化惠民演出走进矿区,增加了演职人员住宿费和餐费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4.31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2017年决算数相比无增减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与2017年决算数相比无增减变化。公务接待4.31万元,与2017年决算数相比增4.31万元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阳泉市矿区文化和旅游局运行经费4.39万元,与2017年比较减1.48万元,减25.21 %,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合理使用经费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阳泉市矿区文化和旅游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7.7万元,其中政府货物支出27.7万元,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无采购工程支出。各项支出与2017年度决算数增加5.44万元,增加24.44%,主要原因是增加健身路径的采购条数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止2018年12月31日,共有车辆0辆。与2017年度决算数相比无增减变化。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我单位以预算管理为导向,进一步加强制度管理和加强对绩效目标编制质量的审核,提高绩效目标与项目预算的匹配性。及时将信息公开在政府网站公示,及时对评价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提升绩效评价的效果。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部门(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四、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其他收入: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六、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七、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八、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 

九、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一、“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阳泉市矿区文化局.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