赛鱼街道办事处

| 行政检查事项 | 行政检查事项依据 | 行政检查标准 | 检查对象范围 | 检查比例 | 检查方式 | 检查项目 |
| 对消防安全的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2021年修正)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 《山西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2020年省政府令第267号)第八条 | 实施监督检查时,监督检查人员不得少于2人,应当出示执法证件。 | 辖区企业 | 6% | 实地检查 | 1.检查是否存在消防安全隐患;消防设备是否摆放位置正确,是否存在燃气、用电安全问题。 2.是否存在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消防水泵接合器,占用、堵塞、封闭消防取水码头、消防水鹤等公共消防设施的行为。 3.是否存在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妨碍消防车通行的行为。 |
| 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状况的监督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21年修正)第九条第二款《山西省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2021年省政府令第293号)第四条第二款 | 实施监督检查时,监督检查人员不得少于2人,应当出示执法证件。 | 辖区企业 | 4% | 实地检查 | 1.是否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2.是否建立企业事故隐患台账清单,实行闭环管理; 3.重点行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员、特殊工种(电工、焊工、叉车工、充装压力容器)是否持证上岗; 4.员工是否经培训上岗,是否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5.是否制定应急预案,并组织开展相关应急演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