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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泉市矿区人民政府赛鱼街道办事处涉企行政检查事项清单
发布机构:阳泉市矿区人民政府赛鱼街道办事处    发布日期:2025-04-29
行政检查事项行政检查事项依据行政检查标准检查对象范围检查比例检查方式检查项目
对消防安全的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2021年修正)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  《山西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2020年省政府令第267号)第八条实施监督检查时,监督检查人员不得少于2人,应当出示执法证件。辖区企业6%实地检查1.检查是否存在消防安全隐患;消防设备是否摆放位置正确,是否存在燃气、用电安全问题。
2.是否存在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消防水泵接合器,占用、堵塞、封闭消防取水码头、消防水鹤等公共消防设施的行为。
3.是否存在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妨碍消防车通行的行为。
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状况的监督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21年修正)第九条第二款《山西省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2021年省政府令第293号)第四条第二款实施监督检查时,监督检查人员不得少于2人,应当出示执法证件。辖区企业4%实地检查1.是否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2.是否建立企业事故隐患台账清单,实行闭环管理;
3.重点行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员、特殊工种(电工、焊工、叉车工、充装压力容器)是否持证上岗;
4.员工是否经培训上岗,是否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5.是否制定应急预案,并组织开展相关应急演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