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一、总体情况
(一)政务信息公开情况
我局主动公开形式为“阳泉市矿区政府网信息公开专栏”,2023年我局公开信息112条。其中,通知公告104条,部门财政预算及决算共信息8条。
(二)健全政务公开制度机制
一是完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事项。全面梳理人社依法行使的行政权力和依法承担的公共服务职能,更新完善权责清单并按要求进行公开。积极依托政府网站依法公开工作职能、机构设置情况。围绕“三定”方案、权责清单及工作职责,全面梳理主动公开内容。
二是深入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印发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进一步做好政务公开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阳矿政办发〔2020〕26号),按要求及时梳理人社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推进人社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提升人社机关基层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水平。
三是做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将财政资金使用情况、工伤认定人员名单以及稳岗就业作为公开重要事项。主动公开了2023年度区人社局部门预算和2022年部门决算并按照财政部门的统一格式要求对预算进行了详细的解释说明。
(三)做好政务公开保障工作
我局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根据人事变动,及时调整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局办公室主任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局办公室承担政务公开工作,并指定具体工作人员落实政务公开工作,使政务公开工作有组织、有部署、有落实。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
规范性文件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
行政强制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
2.重复申请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六)其他处理 | |||||||||
(七)总计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今年,我局将继续按照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把握省、市政策文件精神,认真贯彻落实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围绕人社中心工作,对照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切实加以改进,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效。一是贯彻落实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不断丰富人社领域信息公开内容。二是严格执行依申请公开操作规范,遵守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工作制度,提高答复的精准性,提升群众满意率。三是不断完善政务公开相关制度,建立健全内部信息沟通协调机制,实现信息公开的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事项。
2024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