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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泉市矿区教育局 关于印发《阳泉市矿区关于进一步规范幼儿园办园行为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发布机构:阳泉市矿区教育局    发布日期:2024-03-13

各级各类幼儿园:

办好学前教育,关系广大幼儿的健康成长,关系社会和谐稳定,关系党和国家事业未来。为了进一步规范我区学前教育发展秩序,创优学前教育发展环境,现将《阳泉市矿区关于进一步规范幼儿园办园行为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你们遵照文件精神,认真贯彻执行。

阳泉市矿区教育

2024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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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泉市矿区教育局办公室                      2024313日印发

阳泉市矿区关于进一步规范幼儿园办园

的实施意见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 的若干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幼儿园管理条例》《幼儿园工作规程》《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3-6 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等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为进一步规范我区学前教育发展秩序,优化学前教育发展环境,促进幼儿身心全面健康发展,现对进一步规范幼儿园办园行为提出以下意见:

一、端正办园思想,规范办园行为

端正办园方向。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政策,认真执行学前教育法律法规要求,强化依法办园意识,规范办园行为,做到依法依规办园。树立科学的儿童观、教育观、价值观,坚持“ 幼儿为本 ”的办园理念,科学开展保教活动,促进幼儿德智体美劳全面健康发展。

)优化办园条件。严格执行《山西省幼儿园办园基本标准(试行)》要求,对照标准,查漏补缺,按规定配备设施设备,改善办园条件,达到规定办园标准。

)规范招生与编班。幼儿园招生年龄应为3-6 周岁。幼儿园班容量须符合国家规定,小班25人、中班30人、大班 35人,禁止超班容量招生。严禁各级各类幼儿园举办学前班或以其他名义开办超龄班,严禁将幼儿入园与小学招生入学挂钩。幼儿园招生简章、广告等宣传资料须报区教育局审查后再宣传或发布,内容须符合政策,实事求是,不得发布违规、虚假、夸大宣传的信息和广告。严禁组织幼儿参加与保育教育无关的各类商业性活动和有损幼儿身心健康的比赛、演出和训练等活动。

二、严格准入制度,优化办园秩序

)严格审批程序。严格执行《幼儿园管理条例》和《阳泉市托幼工作领导组办公室关于印发<阳泉市新开办幼儿园审批办法>的通知》要求,实行学前教育机构审批、登记、注册、年检、评估制度。认真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民办幼儿园的管理规定,坚持“属地管理 ”原则,规范审批程序,加强监督管理。未取得办园许可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举办幼儿园,对于未取得办园许可证擅自招生的学前教育机构,协调相关部门,坚决予以取缔。

)严格纠正各种不规范办班行为。幼儿园不得以课题、实验研究为名,开展各种违反法规、违背学前教育规律和幼儿发展特点的特长班和实验研究活动;不得借课题、实验研究名义违规要求家长购买教玩具、书籍、设备等;不得举办各种特色班、国学班、识字班、英语班等;不得举办或变相举办各种收费性质的兴趣班、培训班;不得擅自接受社会机构在园内挂牌办班。

)规范幼儿园名称。幼儿园冠名要规范,不得带有与实际不符或者容易产生误导作用的词语,如“ 国际 ”“ 中华 ” “ 中国 ”等字样,不得出现“双语 ”“艺术 ”“ 学堂 ”等违背学前教育规范的文字。

三、遵循教育规律,实施科学保教

)规范课程设置。幼儿园教育教学要以《幼儿园工作规程》《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3-6 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为依据,以游戏为基本活动,开设健康、语言、社会、科学、艺术五大领域课程,合理设置幼儿园教育教学活动。充分利用本地生活和自然资源,丰富教育资源,开发园本课程,充分满足幼儿的发展需要。严禁使用非正规渠道或劣质、盗版的教师指导用书或活动资源,更不得使用小学教材。幼儿园不得要求家长统一购买各种教材、读物和教辅材料。

)科学安排一日活动。一要规范一日生活作息制度。各幼儿园要按照《幼儿园工作规程》《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规范》等要求,结合地域和气候变化特点,分季节确定幼儿园一日生活作息时间安排,严格执行一日生活作息制度,规范操作。二要规范一日活动内容。一日活动一般应包含幼儿入园离园、晨检午检、进餐、饮水、入厕、午睡、体育活动、游戏活动、自由活动、区域活动、集体教学活动等内容。坚持以游戏为基本活动,保教结合,寓教于乐,促进幼儿全面健康发展。三要规范一日活动要求。制定细致详实的一日活动要求,明确一日活动各环节的时间、内容、目标、要求,保教人员要有精细明确的职责分工、严谨规范的操作流程。

)科学创设教育环境。创设支持幼儿学习、生活、游戏的安全、适宜、丰富的教育环境,科学设置活动区域,投放材料要具有多样性、层次性、探究性等,充分满足幼儿的发展需求,促进幼儿富有个性的全面健康发展。

)坚决纠正“小学化 ”倾向。幼儿园要端正办园指导思想,遵循教育规律,教育内容、形式和方法均要符合幼儿身心发展特点,坚决禁止提前教授汉语拼音、识字、计算、英语等小学课程内容;严禁布置文字类家庭作业、组织高强度的机械记忆方面的教育训练以及任何形式的测验考试。

)规范卫生保健工作。一要严格幼儿饮食管理。幼儿园要为幼儿提供充足的符合卫生标准的饮用水,并按照有关规定做好食品卫生安全工作。食堂要做好索证索票,详细记录食品采购、验收和取用情况;科学制订膳食计划,执行膳食公开制度,保证食品多样化且营养均衡合理;落实食堂消毒制度和食品留样制度。二要做好幼儿常规护理工作。时刻保持室内外整洁卫生;保证幼儿按需饮水;培养幼儿良好的生活习惯、自我安全防护意识和自救能力。三要规范卫生防疫工作。建立健全卫生保健工作制度,认真落实晨午检和定期健康检查、卫生与消毒、传染病预防与控制等制度,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开展卫生保健工作。建立健全疫情防控体系,并根据疫情防控需要,适时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四要加强保健医的配备和管理。按规定配备保健医,并加强保健医管理与培训,科学开展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五要加强家园信息沟通。幼儿在园出现异常现象,幼儿园要及时联络幼儿家长,做好应急处置。

)建立园本教研制度。各幼儿园要聚焦教育教学中的热 点、难点问题,开展扎实有效的园本教研,切实解决保教实践中的问题,促进保教质量和教师专业化水平的提升。园本教研要做到时间保证、人员保证、经费保证,要有制度、有计划、有主题、有过程、有措施、有考核、有成效、有总结,加快幼儿教师队伍的专业化发展。

)完善质量评估机制。幼儿园要建立幼儿园保教质量自我评估体系,评估工作贯穿于整个幼儿园管理运行的全过程,评估工作实现经常化、制度化。要制定科学有效的教学管理制度,如“ 审阅学期、月、周 、日计划制度 ”“ 听课评课制度 ”“课程反馈调整制度 ”等。园长、教学副园长按规定跟班观摩教学活动,并及时予以反馈、指导,对活动设计、活动过程、活动效果以及幼儿的学习、游戏、发展状况等进行评价,通过分析诊断保教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调整和改进教育教学策略,全面提升保教质量。

推进科学幼小衔接。幼儿园应与小学密切联系,互相配合,积极探索科学幼小衔接工作内容和形式。应注重幼儿入学心理准备、幼儿入学愿望和兴趣的激发,注重幼儿良好行为习惯和生活能力的养成,注重幼儿学习品质的培养,多渠道开展宣传教育,多方协同推动科学幼小衔接。

)积极开展家园共育。幼儿园要主动与幼儿家庭配合,设立家长委员会。通过家园联系栏、家长会、家长学校、家长开放日、亲子活动日、网络互动、家访等多种形式开展学前教育宣传活动,向家长宣传科学的育儿经验,引导家长学习《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深刻认识学前教育“小学化 ”倾向的危害,树立正确的教育理念。每学期举行家长开放日、家长会各1次以上,形成家园共育工作常态化。

四、坚持立德树人,规范队伍建设

)严格准入制度。根据规定,配足配齐幼儿园教职工。加强对各类人员的准入审查和培训,做到持证上岗。严格教师资格准入和资质审查,提高幼儿教师持证上岗合格率凡新举办幼儿园和新聘幼儿教师,严格实行持证上岗制度。对未领取教师资格证的幼儿教师督促其通过培训考核限期领取幼儿教师资格证。新上岗教职工须出示由公安机关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加强职业道德建设。各幼儿园要认真组织幼儿教师学习《教育法》《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幼儿园管理条例》《新时代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幼儿园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等教育法律法规和职业规范要求,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进一步增强幼儿教师的责任感、使命感、荣誉感,规范职业行为,明确师德底线,引导广大幼儿教师努力成为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好老师。严禁虐待、歧视、体罚和变相体罚、侮辱幼儿人格等损害幼儿身心健康的行为。

)提升专业素质。各级各类幼儿园要建立幼儿教师培训机制,多渠道、多层次、全方位开展教师培训,有效促进幼儿教师队伍的专业成长。利用继续教育、国培项目等有利契机,加强园长、教师队伍培训,提高专业理论水平和实践能力。引导鼓励在职教师通过进修、函授、电大、远程教育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多种形式提升学历水平,不断优化知识结构,强化专业素养与专业能力。

五、严格收费管理,规范收费行为

)规范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认真执行《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山西省教育厅 山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文件精神和市、区关于幼儿园收费管理的相关规定,严格按照幼儿园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不得以任何名义或形式收取规定收费项目以外的其它费用。幼儿园代收代管费用应遵循“家长自愿,据实收取,及时结算,定期公布 ”的原则,不得与保教费一并统一收取。伙食费要专款专用,单独建账,独立核算,保证全部用于幼儿膳食,不得挤占、克扣和挪用。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收费不高于本地同类别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的2 倍。

)执行收费公示制度。要按照规定,在招生简章和园内醒目位置公示幼儿园性质、办园条件、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收费主体、收费对象、投诉电话等与收费相关的信息,主动接受家长和社会监督。遇有政策调整或其它情况变化时,要及时更新公示内容。民办幼儿园在幼儿入园时,应与幼儿家长签订协议,明确收费方式、收费标准、收费期限、服务项目和内容。

)提供规范票据。公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住宿费收入纳入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使用省级财政部门印制的非税收入票据。民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住宿费收入纳入经营服务性收费管理,按相关规定使用税务发票。公办幼儿园服务性收费、代收费纳入服务性收费管理。

六、强化安全责任,做好安全管理

)构建安全防范体系。根据《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和省、市、区有关规定,各幼儿园要健全安全工作制度,强化安全防范措施,全面落实幼儿园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确保安全工作职责明确,责任到人。建立健全门卫、房屋、设备、消防、交通、食品、药物、幼儿接送交接、活动组织和幼儿就寝值守等安全防护和检查制度,完善安全应急预案,杜绝各种安全事故发生。严禁使用有毒、有害的生活设施、用具、教具、玩具等。

)严格校车管理。幼儿园接送幼儿车辆应严格执行有关规定,严格加强动态监管,及时发现、处置安全隐患,确保接送幼儿车辆安全运行。

)加强幼儿自我安全防护教育。幼儿园应当把安全教育融入一日生活,并定期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教育和事故预防演练,有效开展幼儿自我保护、自我救助的教育活动,努力提高幼儿自我安全防护能力。

)强化家庭安全责任。加强家园联系和沟通,使家长增强安全意识和监护人意识,为幼儿安全健康成长提供保障。

七、严格监督管理,强化责任落实

)落实责任主体。各幼儿园应根据本意见要求,开展办园行为自查自纠工作,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明确规范办园的具体目标和要求,切实规范保教过程,主动接受家长、社会及各方面的监督,形成依法办园、自我约束的发展机制,真正把规范办园、科学保教工作落实到幼儿园工作的全过程。

)严格督查考核。区教育局要进一步强化规范办园工作,指导、督促幼儿园依法依规办园,要将规范办园情况纳入幼儿园年检、办园水平评估、评先评优、工作考核的重要指标。区教育局定期、不定期的开展专项督查,同时通过设立举报电话、信箱、随机暗访等多种方式对规范办园情况进行监督,并将结果进行通报。要加大督查力度,确保幼儿园规范办园。

)加大查处力度。对幼儿园的违规行为,要坚决予以查处,对发现问题不处理或处理不当,造成恶劣影响的,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严肃追究当事人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