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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泉市矿区教育局 阳泉市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开展2023年度全区中小学教师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机构:阳泉市矿区教育局    发布日期:2024-01-15

区属各有关学校(单位

根据《阳泉市教育局 阳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23年度全市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阳教师字〔202313号)精神为做好2023年全区中小学教师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管理

2023年度阳泉市矿区中小学教师系列初级评审工作,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统一管理和指导下,由阳泉市矿区中小学教师初级职务评审委员会具体组织实施。

二、评审范围

全区范围内普通中小学、幼儿园及教学研究中心、校外教育机构中,具备相应教师资格证的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在聘(在岗)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人员所从事专业须与申报专业一致。民办中小学校(幼儿园)教师可参照本标准条件参加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

下列人员不得申报:

(一)国家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

(二)退休人员(指已经办理退休手续或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以评委会办事机构开始收受申报评审材料之日为界);

(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到记过以上政务处分且在受处分期间的;

(四)中国共产党党员受到党纪处分且在处分期间的。

评审条件

坚持师德师风第一标准。各校相关单位要对教师师德师风进行严格考核,对考核不合格的申报人员及有违反教育部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项总则》《新时代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项准则规定情形的教师,不得推荐参评

(一)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胸怀祖国,热爱人民,遵守宪法和法律,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

2.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牢固树立爱与责任的意识,爱国守法,关爱学生,为人师表,教书育人。

3.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及专业知识和教育教学能力,在教育教学一线任教,服从学校工作安排,履行教师岗位职责和义务,积极承担班主任、辅导员等工作任务,完成规定的教育教学工作量。

1)申报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须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具体专业不作要求;取得较高级别学校教师资格证人员,到较低级别学校任教,可视为具备相应资格。

2)承担班主任等教育教学工作指担任班主任、团队辅导员、年级组长(不含教研组长)、学生社团指导教师、学校艺体及综合实践活动负责人、心理健康教育专职教师等,校领导、教务主任、政教主任、学校共青团、少先队负责人工作可视同于学生管理工作。未承担以上工作的教师,要积极配合学校及班主任,通过参与学生社会实践、班团队会、家校沟通等开展育人工作。

3)不在教育教学一线工作或未完成规定的教育教学工作量中小学教师、校长不得申报。

4.任现职以来专业技术人员考核及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5.按照《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规定》的要求,结合所从事的教学与科研工作需要,完成市教育局组织的继续教育培训项目和市人社局组织的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培训,并提供培训合格证明。

6.身体健康,心理素质良好,具备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身心条件,坚持正常工作

(二)标准条件

1.二级教师标准条件

1)资格、资历

   具有学士学位或者大学本科毕业学历,在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上任教满1年;或者具有专科毕业学历,在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任教3年以上,或在中小学三级教师岗位任教满2年;在小学、幼儿园任教的具有中等专业学校毕业学历,在三级教师岗位任教3年以上。

(2)专业理论

对所教学科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较为熟悉,能独立掌握所教学科的课程标准、教材、教学原则和教学方法。

(3)育人工作

具有正确教育学生的能力,能根据所教学段学生的年龄特征和思想实际,进行思想道德教育。积极承担班主任、学生辅导员或担任课外活动小组、学生社团指导教师等工作。

(4)教学工作

积极服从学校教学工作安排,在教学一线工作,完成规定的教学工作量,教学态度认真严谨,教学效果好,学年度考核为称职以上,并提供近一学年规范教案和考核表。

(5)专业学习

积极参加校级以上教学研究课、示范课或学科讲座;有目的的配合学校与老教师、骨干教师结对子、拜师傅,提高自我教育学水平。

2.三级教师标准条件

1)资格、资历

具有专科或中等专业学校毕业学历,在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上任教满1年。

(3)专业理论

基本掌握所教学科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所教学科的课程标准、教材、教学原则和教学方法。

(4)育人工作

为人师表,具有正确教育学生的能力,能根据所教学段学生的年龄特征和思想实际,进行思想道德教育。

5)教学工作

积极服从学校教学工作安排,在教学一线工作,完成规定的教学工作量,教学态度认真严谨,学年度考核为称职以上,并提供一学年度规范教案和考核表。

6)专业学习

积极参加校级以上教学研究课、示范课或学科讲座;参加学校或教研组的理论或专业知识的学习。

、申报程序

(一)个人自主申报。个人提出申请,按要求填报《山西省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表》,参照《阳泉市矿区2023年度中小学初级教师职称材料目录》(附件1)准备评审资料。

(二)单位逐项审核。用人单位根据个人提交的申报材料开展评议,要成立由群众代表、同行专家、单位领导和科研管理部门代表共同组成的评议组,对申报人员提交的材料真实性进行审核把关,对申报人员的职业道德、工作态度、学术技术水平、工作能力和业绩贡献等进行综合评议,单位根据评议组意见,出具鉴定意见。鉴定意见需注明申报人工作岗位、师德表现、资历、工作能力、业绩成果、学术技术等是否符合申报条件,并由主要负责人签字、单位盖章。参评教师所有信息需录入“全国教师信息管理系统”。

(三)主管部门审核。由区教育局、人社局对上报材料进行审核,随后报送评委会。

(四)评委会审核。初级评委会依据各单位报送的资料进行审核。

(五)所有申报人员各项成果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31日。

五、评审办法

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采取讲课(课堂教学评价)、申报材料考评、专家评审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讲课(教学评价)。一线教师、教科研人员课堂教学评价环节采取面对评委讲课的形式进行。评价内容包括教学目标、教学内容、教学过程、教学方法、教学效果及教师素养等;其余非一线人员教学评价环节进行述职。教学评价淘汰人员不进入专家组评审环节。

(二)专家组评审。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采取学科组专家评议材料的方式进行,评审组专家对参评人员资料进行审核,对参评人员的资历、业绩把关,对参评人员专业水平作出评价。

、工作要求

(一)严格申报程序。各单位要按照规定要求,认真组织好本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的申报推荐工作,实行“三公示”制度,即:评审条件程序公示、个人申报材料公示、单位鉴定意见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方可推荐评审。

(二)严肃工作纪律。各单位要按照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职称评审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21〕28号)要求,凡弄虚作假的申报人员,一经查实,一律拒收材料,取消当年参评或评审通过资格,相关信息记入职称评审诚信档案库,并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记录期限为3年,同时对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申报人员及推荐单位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全责,实行“双承诺”制。申报人及所在单位要在评审表中相应栏目内,对申报人材料真实性、合法性做出承诺,本着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进行签字确认。

(三)严查申报资料。资料收审按照《阳泉市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资料收审工作制度》执行,严格落实职称申报过程中的“个人申报诚信制”“用人单位推荐首审制”和“逐级申报审核制”,明确各级责任,加强纪律监督。

、上报材料

单位报送材料包括:推荐总结2,推荐总结涵盖职称评审推荐、审核总体工作开展情况及结果。总结内写明本单位推荐人选在职数范围内申报、均符合评审条件,阳泉市中小学二级(三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材料汇总一览表1份(附件2),材料报送承诺书1评审表3份公示2份公示报告2份。个人评审材料按文件要求提供。评审材料接收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八、其他事项

关于聘任时间的计算,应从取得相应职称任职资格后,学校下发聘任文件的聘任时间开始计算。

本通知未及事宜,按照我市现行职称政策规定执行。

附件:1.阳泉市矿区2023年度中小学初级教师职称评审材料目录

2.阳泉市中小学二级(三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汇总一览表

3.材料报送承诺书

      

        

阳泉市矿区教育局     阳泉市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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