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阳泉市矿区发展和改革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1、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协调经济社会发展,研究分析全区经济形势,提出全区国民经济发展、价格总水平调控和优化经济结构的目标、政策。研究提出价格改革方案。衔接、平衡各主要行业的行业规划。受区人民政府委托向区人大提交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
2、监测全区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运行态势,承担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的责任,研究宏观经济运行、总量平衡等重要问题并提出宏观调控政策建议。加强对宏观经济运行和社会发展情况的跟踪监测和分析。调节国民经济日常运行,编制并组织实施近期经济运行调控目标、政策和措施。负责经济运行中生产要素的协调工作。组织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并向区政府提出意见和建议。
3、汇总分析全区财政、金融等方面的情况,参与制定财政政策和金融政策。拟订并组织实施价格政策,指导协调信用体系建设。提出社会资金导向政策建议。对社会资金进行综合平衡。负责企业债券的审核上报工作。
4、协调全区经济体制改革的任务,研究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重大问题,协调有关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研究提出优化所有制结构的政策建议。组织起草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经济体制改革等规范性文件。指导和协调全区招标、投标工作。
5、承担规划全区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的责任,拟订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及措施,衔接平衡需要安排政府投资和涉及重大建设项目的专项规划。安排区级财政性建设资金,研究拟订区人民政府出资的建设项目。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备案建设项目。引导民间投资的方向。研究提出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规划、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的目标和政策。
6、推进全区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组织拟订综合性产业政策,负责协调第一、二、三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并衔接平衡相关发展规划,做好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统筹城乡发展,新型城镇化建设,协调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服务业发展战略,拟订现代物流业发展规划。组织拟订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产业技术进步的规划,协调解决技术装备推广应用等方面的问题。
7、承担全区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的责任,执行战略物资储备规划,负责组织战略物资及应急储备物资在全区的收储、动用、轮换和管理,负责全区应急物资相关的储运设施建设项目管理。
8、负责全区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组织拟订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提出促进就业、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
9、推进可持续发展战略。组织拟订发展循环经济、全社会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规划及政策措施并协调实施。参与编制生态建设、环境保护规划。协调生态建设、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的重大问题,综合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
10、统筹能源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衔接,提出能源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分析能源发展动态和趋势。牵头基地类国、省、市重大项目的争取和实施。
11、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能源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研究拟订全区能源发展战略、政策和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起草有关能源规范性文件,推进能源体制改革。负责全区能源行业管理。负责全区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行业的安全监管。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备案能源类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并负责组织管理竣工验收。牵头组织全区节能降耗工作,拟订年度工作计划并推动实施,负责全区节能监督管理工作。承担能源行业节能降耗和资源综合利用。参与研究能源消费总量控制目标建议,指导监督能源消费总量控制有关工作,衔接能源生产建设和供需平衡。从行业管理上承担全区独立洗(选)煤厂、配煤及型煤加工企业相关安全监管职责,在项目核准、初步设计、竣工验收、产能调控等方面落实安全监管责任。协调电力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协调电力运行管理,负责供电营业区和《供电营业许可证》的变更申请。负责全区电力企业、非电力生产企业自备电厂的属地安全监管。协调石油、天然气等管道建设和保护。指导协调新能源、可再生能源、农村电网和农村能源发展工作。协调推进能源重大设备研发及其相关重大科研项目,指导能源科技进步、成套设备的引进消化创新,组织协调相关重大示范工程、试点工程,积极推广应用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
12、组织实施地方性价格法规、规章和价格政策。监测、预测价格总水平变动。提出价格总水平控制目标及价格调控建议,建立和完善价格管理制度。执行政府管理的重要商品和服务项目价格。负责行政事业性收费的备案管理。接受委托负责行政执法机关、司法机关办理案件涉及的扣押、没收、追缴物品及纠纷财物等涉案物品的价格鉴证工作。
13、根据国家物资储备规划和储备品种目录,组织实施我区重要物资和应急储备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落实有关动用计划和指令。负责储备基础设施的建设和管理,拟订储备基础设施、粮食流通设施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管理有关储备基础设施项目。负责对管理的政府储备、企业储备以及储备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14、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2年主要工作任务
部门预算单位构成:本单位为一级预算单位,无所属二级预算单位,预算为本级预算。
预算部门:阳泉市矿区发展和改革局,内设机构数4个(包括办公室、经济运行与价格管理股、重点工程和项目谋划推进股、能源股),2022年底编制人数10人,实有7人。
二、2022年阳泉市矿区发展和改革局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总体安排情况及与上年增减变化原因说明
2022年收入预算375.21万元,比2021年减少156.13万元,下降29.4%,主要原因是本年有项目是存量资金,预算不体现。
(二)支出预算总体安排情况及与上年增减变化原因说明
2022年支出预算375.21万元,比2021年减少156.13万元,下降29.4%,主要原因是本年有项目是存量资金,预算不体现。
(三)一般公共预算资金支出安排情况与上年增减变化原因说明。
1.2022年基本支出105.73万元,比2021年增加12.51万元,主要原因是有新增人员。
2.2022年项目支出269.48万元,比2021年减少168.64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有项目是存量资金,预算不体现。
(四)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情况
阳泉市矿区发展和改革局2022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三、其他重要事项
(一)“三公”经费安排情况及增减变化原因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0万元,比2021年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为本单位无“三公”经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比2021年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三公”经费;公务接待费0万元,比2021年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三公”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比2021年增加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2021年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三公”经费。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使用情况
2022年阳泉市矿区发展和改革局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3.34万元,与2021年预算13.33万元相比,增加0.01万元,增加原因主要是人员增加,工会经费增加。
(三)政府采购信息
2022年阳泉市矿区发展和改革局无政府采购预算。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1.车辆情况:本单位无公务用车。
2.房屋情况:办公地址在矿区政府2号楼6层,共有房屋90平方米,其中办公用房90平方米,其他0平方米。
(五)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绩效目标情况
2022年财政批复无绩效目标的项目。
2.绩效目标表
无。
(六)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5.政府购买服务:政府按照一定的方式和程序,把属于政府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交由符合条件的社会力量和事业单位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四、2022年阳泉市矿区发展和改革局预算信息公开表
1.部门预算收支总表
2.部门收入总表
3.部门支出总表
4.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6.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基本支出分经济科目表
7.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9.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预算表
10.三公经费支出表
11.机关运行经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