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阳泉市矿区发展和改革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我单位是阳泉市矿区发展和改革局,编制人数为11人。其主要职能如下:
1、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协调经济社会发展,研究分析全区经济形势,提出全区国民经济发展、价格总水平调控和优化经济结构的目标、政策。研究提出价格改革方案。衔接、平衡各主要行业的行业规划。受区人民政府委托向区人大提交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
2、监测全区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运行态势,承担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的责任,研究宏观经济运行、总量平衡等重要问题并提出宏观调控政策建议。加强对宏观经济运行和社会发展情况的跟踪监测和分析。调节国民经济日常运行,编制并组织实施近期经济运行调控目标、政策和措施。负责经济运行中生产要素的协调工作。组织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并向区政府提出意见和建议。
3、汇总分析全区财政、金融等方面的情况,参与制定财政政策和金融政策。拟订并组织实施价格政策,指导协调信用体系建设。提出社会资金导向政策建议。对社会资金进行综合平衡。负责企业债券的审核上报工作。
4、协调全区经济体制改革的任务,研究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重大问题,协调有关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研究提出优化所有制结构的政策建议。组织起草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经济体制改革等规范性文件。指导和协调全区招标、投标工作。
5、承担规划全区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的责任,拟订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及措施,衔接平衡需要安排政府投资和涉及重大建设项目的专项规划。安排区级财政性建设资金,研究拟订区人民政府出资的建设项目。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备案建设项目。引导民间投资的方向。研究提出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规划、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的目标和政策。
6、推进全区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组织拟订综合性产业政策,负责协调第一、二、三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并衔接平衡相关发展规划,做好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统筹城乡发展,新型城镇化建设,协调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服务业发展战略,拟订现代物流业发展规划。组织拟订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产业技术进步的规划,协调解决技术装备推广应用等方面的问题。
7、承担全区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的责任,执行战略物资储备规划,负责组织战略物资及应急储备物资在全区的收储、动用、轮换和管理,负责全区应急物资相关的储运设施建设项目管理。
8、负责全区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组织拟订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提出促进就业、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
9、推进可持续发展战略。组织拟订发展循环经济、全社会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规划及政策措施并协调实施。参与编制生态建设、环境保护规划。协调生态建设、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的重大问题,综合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
10、统筹能源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衔接,提出能源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分析能源发展动态和趋势。牵头基地类国、省、市重大项目的争取和实施。
11、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能源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研究拟订全区能源发展战略、政策和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起草有关能源规范性文件,推进能源体制改革。负责全区能源行业管理。负责全区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行业的安全监管。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备案能源类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并负责组织管理竣工验收。牵头组织全区节能降耗工作,拟订年度工作计划并推动实施,负责全区节能监督管理工作。承担能源行业节能降耗和资源综合利用。参与研究能源消费总量控制目标建议,指导监督能源消费总量控制有关工作,衔接能源生产建设和供需平衡。从行业管理上承担全区独立洗(选)煤厂、配煤及型煤加工企业相关安全监管职责,在项目核准、初步设计、竣工验收、产能调控等方面落实安全监管责任。协调电力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协调电力运行管理,负责供电营业区和《供电营业许可证》的变更申请。负责全区电力企业、非电力生产企业自备电厂的属地安全监管。协调石油、天然气等管道建设和保护。指导协调新能源、可再生能源、农村电网和农村能源发展工作。协调推进能源重大设备研发及其相关重大科研项目,指导能源科技进步、成套设备的引进消化创新,组织协调相关重大示范工程、试点工程,积极推广应用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
12、组织实施地方性价格法规、规章和价格政策。监测、预测价格总水平变动。提出价格总水平控制目标及价格调控建议,建立和完善价格管理制度。执行政府管理的重要商品和服务项目价格。负责行政事业性收费的备案管理。接受委托负责行政执法机关、司法机关办理案件涉及的扣押、没收、追缴物品及纠纷财物等涉案物品的价格鉴证工作。
13、根据国家物资储备规划和储备品种目录,组织实施我区重要物资和应急储备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落实有关动用计划和指令。负责储备基础设施的建设和管理,拟订储备基础设施、粮食流通设施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管理有关储备基础设施项目。负责对管理的政府储备、企业储备以及储备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14、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决算部门:阳泉市矿区发展和改革局。
阳泉市矿区发展和改革局为一级预算单位,有下属事业单位阳泉市矿区物价检查所。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二)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本表本年无数据)
九、部门决算公开相关信息统计表
第三部分 阳泉市矿区发展和改革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矿区发改局2019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年度收入总计251.90万元,与2018年度决算数相比,减少1831.74万元,减少87.9%,主要原因是:年初结转结余和其他收入减少;本年度支出总计252.11万元,与2018年度决算数相比,减少1917.79万元,减少88.3%,主要原因是:节能环保支出减少。
二、关于阳泉市矿区发展和改革局2019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251.9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51.90万元,占10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关于阳泉市矿区发展和改革局2019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252.1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9.19万元,占39.3%;项目支出152.92万元,占60.7%;经营支出0万元,占0%。
四、关于阳泉市矿区发展和改革局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年财政拨款收入251.90万元,与2018年度决算数相比,减少1831.74万元,减少87.9%,主要原因是:年初结转结余和其他收入减少;本年财政拨款支出252.11万元,与2018年度决算数相比,减少1917.79万元,减少88.3%,主要原因是:节能环保支出减少。
五、关于阳泉市矿区发展和改革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39.9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55.5%,与2018年度决算数相比,减少69.96万元,减少33.3%。主要原因是:财政拨款支出减少。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39.9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9.19万元,占70.8%;项目支出40.73万元,占29.2%,与2018年度决算数相比,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减少69.96万元,减少33.3%,其中,基本支出减少12.07万元,减少10.8%;项目支出减少57.88万元,减少58.7%。主要原因是:人员、公用及项目支出减少。
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节能环保支出112.18万元,与2018年度决算数相比,减少1847.71万元,减少94.27%。主要原因是:基础设备建设支出减少。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08.63万元,支出决算为252.1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32.06%。
1.行政运行年初预算为105.63万元,支出决算为99.1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3.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商品与服务支出减少;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0.6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增加;
3.其他发展与改革事务支出年初预算为30万元,支出决算为30.1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3%,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增加;
4.大气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12.1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居民补贴发放增加。
六、关于阳泉市矿区发展和改革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52.1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204.06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91.4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12.60万元;与2018年决算数相比各减少1917.77万元,减少88.38%,其中工资福利支出增长4.17万元,增长4.7%,主要原因是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增加;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增长97.07万元,增长625.5%,主要原因是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增加。
公用经费48.05万元,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37.76万元,资本性支出10.29万元;与2018年决算数相比,商品和服务支出减少69.32万元,减少64.73%,主要原因是咨询费和委托业务费减少;资本性支出减少1949.70万元,减少99.4%,主要原因是基础设施建设支出减少。
七、关于阳泉市矿区发展和改革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为0.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100%。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8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今年组团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3、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2019年共接待5团次,30人次。
八、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本单位2019年没有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矿区发改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32万元,与年初预算数相比,为预算数的65.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原因是印刷费、维修费、福利费、其他费用减少。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 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 100 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安排、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等。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未全部执行或未执行,结转到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中央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 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其他费用。